反腐倡廉建設合作協定

《反腐倡廉建設合作協定》是北部灣五城市於11月3日聯合簽署的檔案。該檔案提出建立違紀違法案件協查機制、案件線索通報機制和辦案點資源共享等7項協作機制,以加強反腐倡廉工作的區域合作與交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反腐倡廉建設合作協定
  • 簽署時間:2009年11月3日
北部灣五城市11月3日聯合簽署《反腐倡廉建設合作協定》,提出建立違紀違法案件協查機制、案件線索通報機制和辦案點資源共享等7項協作機制,以加強反腐倡廉工作的區域合作與交流。這是記者從正在海口市舉行的第二屆北部灣廉政論壇上了解到的。 北部灣廉政合作論壇是由海南省海口市、廣東省湛江市和廣西壯族自治區北海市、欽州市、防城港市紀委聯合舉辦的區域性組織,於2009年8月在湛江成立並召開第一屆年會。
北部灣五城市地緣相近,作為新的經濟成長極,近幾年區域內經貿、人員交流日益頻繁,各類項目、資金流量加大,反腐工作的交流與合作日顯重要。北海市紀委書記寧小評說,隨著北部灣地區經濟的快速發展,許多項目上馬,工程建築領域的違法、違紀問題較為突出,一些損害民眾利益的不正之風還比較突出,屢禁不止。因此,五城市加強反腐倡廉的合作顯得尤為重要。
海口市紀委書記官宏偉說,從近幾年查處的大要案來看,北部灣地區之間跨區域作案、窩案、串案呈明顯上升趨勢,五市聯合簽署合作協定填補了辦案異地協查制度的空白,今後五市將加強合作、聯手辦案,糾正行業不正之風。
根據協定,五城市將加強7個方面的合作:建立違法違紀案件協查機制,違法、違紀案件和不正之風案件線索的通報制度,辦案點資源共享機制,北部灣城市“糾風”工作協作機制,工程建設招投標協作機制,反腐倡廉宣傳教育合作機制,紀檢監察幹部相互掛職學習機制。
五城市還將協調相關部門探索工程建設招投標異地遠程評標評審機制,研究建立北部灣地區工程建設招投標聯合評審專家庫。
中國法學會廉政法制研究會會長戴儉明說,北部灣五城市在反腐工作中相互借力、資源共享,建立合作模式,不僅是區域經濟一體化發展的要求,更是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的新嘗試和新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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