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壟斷法實施中的承諾制度

反壟斷法實施中的承諾制度

《反壟斷法實施中的承諾制度》是2017年4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焦海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反壟斷法實施中的承諾制度
  • 作者:焦海濤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7年4月
  • 頁數:249 頁
  • 定價:49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19706210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反壟斷法實施中的承諾制度,是一種特別的壟斷行為處理方式:執法機構基於經營者作出的有效承諾,在不對壟斷行為作出詳細調查的情況下,即可結束案件處理程式。承諾制度的適用,可以快速消除壟斷行為的消極影響,也能節約執法資源,並使企業免於違法認定和處罰,所以較受執法和經營者雙方歡迎。但是,承諾制度的不當適用,可能會損害相對方或第三人利益,甚至造成公共利益損失。對承諾制度的適用風險,可以從適用範圍和適用程式兩個方面進行控制。一方面,承諾制度主要適用於情節輕微、難以調查或調查成本過高、執法活動遭遇抵制以及處罰依據不明確的案件等情況;另一方面,執法機構適用承諾制度,應以協商與公開的方式進行,確保相對人能充分表達意志,社會公眾和第三人也能參與到程式中。

作者簡介

焦海濤,1982年生,武漢大學法學學士(2003年),北京大學法學碩士(2006年)、法學博士(2009年),現為安徽大學法學院教師,並在中國政法大學從事博士後研究。主要研究方向為經濟法理論與競爭法,在《中國法學》《現代法學》《法學》等刊物發表論文30餘篇。主持國家社科基金、法務部、中國法學會和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會項目各1項。

圖書目錄

第一章反壟斷法承諾制度的初步界定
一、反壟斷法承諾制度的基本含義
二、反壟斷法承諾制度的產生與發展
(一)美國的同意判決與同意命令
(二)其他國家或地區實踐
(三)我國《反壟斷法》:經營者承諾制度
三、反壟斷法承諾制度的共性與差異
(一)承諾制度的共性
(二)承諾制度的差異
四、反壟斷法承諾制度的法律屬性
(一)補救式執法方式
(二)非正式執法程式
(三)執法和解的本質
五、反壟斷法承諾制度與相關制度關係
(一)承諾制度與正式調查
(二)承諾制度與寬大制度
(三)承諾制度與卡特爾案件和解制度
第二章反壟斷法承諾制度的法律適用
一、反壟斷法承諾制度的適用原則
(一)自願原則
(二)裁量原則
(三)適度原則
(四)參與原則
二、反壟斷法承諾制度的適用條件
(一)適用範圍限定
(二)調查程式要求
三、反壟斷法承諾制度的操作步驟
(一)承諾制度的啟動
(二)承諾內容的協商
(三)承諾決定的作出
(四)承諾決定的執行
四、反壟斷法承諾制度的適用效果
(一)承諾決定對市場主體的效力
(二)承諾決定對執法機構的效力
第三章反壟斷法承諾制度的功能解釋
一、我國反壟斷法承諾制度實踐
二、反壟斷法的執法難題
(一)執法缺口
(二)執法困境
三、反壟斷執法難題的形成原因
(一)壟斷行為的識別難度高
(二)有限執法資源的束縛
(三)反壟斷規範的可操作性弱
四、作為執法難題克服路徑的承諾制度
(一)克服執法難題的基本路徑
(二)承諾制度的有效性
五、經濟視角:“團體理性”與信息功能
(一)承諾制度的“團體理性”
(二)承諾制度的信息功能
六、反壟斷法承諾制度的功能總結
(一)通過“便利執法”來提升效率
(二)通過“模糊執法”來解決難題
(三)通過“溫和執法”來化解衝突
第四章反壟斷法承諾制度的風險概要
一、承諾制度適用風險的界定
(一)適用風險的含義
(二)風險的主要類別
二、風險原因的理論歸結
(一)直接原因:利益格局失衡
(二)深層原因:公私法秩序約束
三、風險控制的一般原理
(一)控制目標:效率價值與其他價值的平衡
(二)控制原則:“自由”與“不傷害”的統一
(三)控制方式:實體標準與程式機制的結合
第五章反壟斷法承諾制度與公共利益
一、反壟斷法承諾制度的直接成本
(一)摸索成本
(二)必要的調查成本
(三)承諾決定的執行成本
(四)與正式調查程式的銜接成本
二、反壟斷法承諾制度的間接成本
(一)壟斷行為的社會成本
(二)社會成本的轉化障礙
三、反壟斷法承諾制度的道德風險
(一)道德風險的含義
(二)道德風險的表現
四、公益維護的實體制度:適用範圍限定
(一)限定理由與影響因素
(二)實踐做法與限制模式
(三)反面排除:不宜適用承諾制度的案件
(四)正面建議:適宜適用承諾制度的案件
五、公益維護的程式機制:適用程式約束
(一)承諾制度適用的先決程式
(二)公共利益的識別程式
第六章反壟斷執法雙方間的利益平衡
一、“監管施壓”與雙重標準問題
(一)“監管施壓”
(二)雙重標準
二、承諾決定執行的“動態不一致性”
(一)“動態不一致性”的產生
(二)“動態不一致性”的原因
(三)合理的“動態不一致性”
三、內部程式要求:執法雙方平等性的保障
(一)承諾制度的啟動
(二)承諾內容的協商
(三)承諾內容的確定
四、後續程式控制:承諾決定的執行及變更
(一)對市場主體履行承諾的監督
(二)對執法機構變更承諾的約束
第七章反壟斷法承諾制度中的第三人
一、承諾制度影響的第三人範圍
(一)第三人的基本類型
(二)第三人的參與標準
二、承諾制度對第三人的主要影響
(一)壟斷行為受害人
(二)承諾內容影響的第三人
三、參與機制:事前的保護措施
(一)公開機制
(二)意見反饋
(三)利益安排
四、救濟機制:事後的保護措施
(一)承諾決定的執法變更
(二)承諾決定的司法審查
(三)壟斷行為的損害賠償之訴
五、第三人對承諾制度功能的限制
(一)第三人訴訟對承諾制度的影響
(二)防止私人訴訟損及承諾制度功能
第八章我國反壟斷法承諾制度與實踐
一、我國反壟斷法承諾制度的確立
(一)承諾制度確立的現實需求
(二)承諾制度確立的影響因素
(三)承諾制度確立的特殊之處
二、經營者承諾制度的主要內容
(一)經營者承諾制度的法律依據
(二)經營者承諾制度的具體內容
(三)經營者承諾制度的基本特點
三、經營者承諾制度的主要不足
(一)承諾制度的總體不足
(二)承諾制度啟動上的不足
(三)承諾制度適用中的不足
(四)承諾決定執行中的不足
四、經營者承諾制度的完善措施
(一)統一承諾制度的適用規則
(二)加強反壟斷委員會的作用
(三)限定承諾制度的適用範圍
(四)明確承諾制度的啟動規則
(五)確定執法許可權的合理限度
(六)建立相關者利益保護機制
(七)設定合理的承諾監督機制
五、我國經營者承諾制度實踐評析
(一)我國經營者承諾制度實踐概況
(二)中國電信、中國聯通案的承諾分析
參考文獻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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