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寶穿倉事件

原油寶穿倉事件

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地緣政治、短期經濟衝擊等綜合因素影響,國際商品市場波動劇烈。美國時間2020年4月20日,WTI原油5月期貨契約CME官方結算價-37.63美元/桶為有效價格,客戶和中國銀行都蒙受損失,由此觸發“原油寶”事件。4月21日,中國銀行原油寶產品“美油/美元”、“美油/人民幣”兩張美國原油契約暫停交易一天,英國原油契約正常交易。

2020年5月4日,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在第28次會議,提出高度重視國際商品市場價格波動所帶來的部分金融產品風險問題。5月5日,中行保留依法向外部相關機構追索的權利。截止8月2日,已有27個省(市、自治區)高院陸續發布公告,對分散在各地的“原油寶”事件民事訴訟案件實行集中管轄。12月,中國銀保監會對中國銀行及其分支機構作出處罰決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原油寶穿倉事件
  • 發生時間:2020年4月20日
  • 產品風險:衍生交易的市場風險
  • 涉事雙方:中國銀行、中行原油寶客戶
事件處置,原油寶,

事件處置

  • 中國銀行
2020年4月24日晚,中國銀行官網再次發布關於“原油寶”產品情況的說明。在說明中,中國銀行表示“針對‘原油寶’產品掛鈎WTI5月契約負結算價格事宜,中行持續與市場相關機構溝通,就4月20日市場異常表現進行交涉”;“一直在積極傾聽大家心聲和市場關切,全面審視產品設計風險管控環節和流程,在法律框架下承擔應有責任”。
2020年4月29日晚間,中國銀行發布關於“原油寶”產品情況的說明,中行正在全面梳理審視產品設計、業務策略和風險管控等環節和流程,深入查找存在的問題隱患。中國銀行表示,本著法治化、市場化和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正在積極研究並爭取儘快拿出回應客戶合理訴求的意見。與此同時,中國銀行繼續和客戶保持誠摯溝通協商,始終和客戶站在一起,盡最大努力保護客戶的合法權益,切實承擔社會責任。中行已經委託律師正式向CME發函,敦促其調查4月21日原油期貨市場價格異常波動的原因。
2020年5月5日,中國銀行回應“原油寶”產品客戶訴求,已經研究提出了回應客戶訴求的意見。中行保留依法向外部相關機構追索的權利。
2020年5月6日,《上海證券報》引述原油寶投資者指,收到中國銀行來電通知,願意就原油寶承擔客戶負價虧損,並將根據客戶具體情況,在保證金20%以下給予差異化補償。
2020年5月11日,中國銀行APP推出原油寶線上和解協定。對比線上協定和紙質協定,其主要條款和補償比例,並沒有差異,均包含中行承擔負價虧損、歸還扣劃保證金、補償20%持倉本金的內容。相比紙質協定線上協定刪除了保密條款、協調不成的爭議條款等內容。
  • 銀保監會
2020年4月30日,銀保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就“原油寶”事件作出回應。該負責人表示,近期,中國銀行“原油寶”產品投資出現較大虧損,引起市場和輿論的廣泛關注。銀保監會對此風險事件高度關注,第一時間要求中國銀行依法依規解決問題,與客戶平等協商,及時回應關切,切實維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同時,要求中國銀行儘快梳理查清問題,嚴格產品管理,加強風險管控,提升市場異常波動下應急管理能力。相關情況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2020年5月,銀保監會在前期調查的基礎上,啟動立案調查程式。
2020年12月,中國銀保監會決定對中國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合計罰款5050萬元;對中國銀行全球市場部兩任總經理均給予警告並處罰款50萬元,對中國銀行全球市場部相關副總經理及資深交易員等兩人均給予警告並處罰款40萬元。除依法實施行政處罰外,中國銀保監會還暫停了中國銀行相關業務、相關分支機構準入事項,責令中國銀行依法依規全面梳理相關人員責任並嚴肅問責。
  • 國務院金融委
2020年5月4日,國務院金融委召開第二十八次會議。會議指出,要高度重視當前國際商品市場價格波動所帶來的部分金融產品風險問題,提高風險意識,強化風險管控。要控制外溢性,把握適度性,提高專業性,尊重契約,理清責任,保護投資者合法利益。
  • 27省高院公告案件集中管轄
2020年7月21日以來,已有27個省(市、自治區)高院陸續發布公告,對分散在各地的“原油寶”事件民事訴訟案件實行集中管轄。公告顯示,投資者可根據開戶行地點、訴訟標的額大小在不同法院提起訴訟。已經立案受理的,根據訴訟標的額移送到相應法院管轄。 截止8月2日,除港澳台外,只剩海南、天津、江西、西藏四地高院尚未發布類似公告。

原油寶

原油寶”,是中國銀行於2018年1月開辦“原油寶”產品,為境內個人客戶提供掛鈎境外原油期貨的交易服務。其中,美國原油品種掛鈎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ME)的德州輕質原油(WTI)期貨首行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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