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市一孩生育服務證辦理指南

南陽市一孩生育服務證由夫妻任一方戶籍地或現居住地鄉(鎮、街道)登記辦理。

辦理條件,提交材料,辦理流程,

辦理條件

合法結婚且無子女(含親生子女、養子女、繼女子)的夫妻;

提交材料

(1)《一孩生育服務證(證明)發放登記表》(通過《河南省人口和計畫生育網上便民中心》線上登記的除外);非登記人簽名的《登記表》應提供有登記人簽字的委託書
(2)夫妻雙方身份證(屬於流入人口如果流動人口信息系統沒有其婚育信息的,還應提供《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3)結婚證(再婚的還需提供原離婚判決書或調解書、協定書、離婚證,有多次婚姻史的,要提交所有婚姻史的相關證件或材料);
(4)夫妻近期2寸免冠合影照2張。

辦理流程

受理登記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及時核實申請人信息(無法核實的由夫妻雙方提供書面承諾),為其登記發放一孩生育服務證(夫妻雙方戶籍均為外省的流動人口只登記發放《流動人口第一個子女生育服務登記證明》,)。
受理登記地要將辦理結果在15個工作日通報夫妻戶籍地或現居住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如發現不符合一孩生育服務證登記條件的,取消其一孩生育服務證(證明)。
收費標準及依據
免費辦理
辦理時限
申請登記人信息經核查無誤或書面承諾的,受理登記地鄉(鎮、街道)應當即時為其辦理《一孩生育證》。
受理機構
在我省轄區內的管理人口(包括市行政區之間、婚姻遷移、省內和跨省流動異地居住),可在夫妻任一方戶籍地或現居住地鄉(鎮、街道)登記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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