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州一孩生育服務證辦理是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受理辦理。
基本介紹
- 事項名稱:辦理《生育服務證》
- 收費情況:不收費
- 事項類別:證件辦理
- 辦理時限:當場辦理
辦理依據,辦理條件,所需材料,辦理流程,受理機構,
辦理依據
《四川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第二十條。
辦理條件
夫妻生育第一個子女的,應當在懷孕三個月內到女方單位所在地或者戶籍所在地領取《生育服務證》。
所需材料
(一)夫妻雙方的居民身份證;
(二)結婚證;
(三)女方的婚育證明和男方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出具的婚育情況證明材料。
辦理流程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對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辦理《生育服務證》。
受理機構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