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賓一孩生育服務證辦理指南

夫妻生育第一個子女的,在懷孕三個月內可辦理《生育服務證》。已有子女的夫妻和未婚男女不屬於《生育服務證》的辦理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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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據

夫妻生育第一個子女的,應當在懷孕三個月內到女方單位所在地或者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領取生育服務證,憑證享受免費的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女方單位所在地或者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及時發給生育服務證,做好生殖保健服務。--《四川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第二十條

辦理對象

夫妻生育第一個子女的,在懷孕三個月內可辦理《生育服務證》。已有子女的夫妻和未婚男女不屬於《生育服務證》的辦理對象。

辦理地點

夫妻中一方屬於外國人或者港澳台居民的
中國內地居民一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夫妻屬於流動人口的
女方單位所在地或者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者現居住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夫妻不屬於流動人口的
女方單位所在地或者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辦理材料

辦理材料
材料要求
身份證
請提供夫妻男女雙方身份證,並提供1份複印件,正反面複印到一張A4紙上
夫妻頭像照片
夫妻雙方近期1寸免冠相片各2張(或夫妻雙人相片2張)
婚育情況證明
請提供夫妻男女雙方的婚育狀況證明
戶口本
若已婚的,戶口簿本人頁婚姻狀況需要變更為“已婚”;若為集體戶口,請攜帶本人頁、首頁複印件加蓋公章,並提供1份複印件,本人頁和首頁複印到一張A4紙上。
結婚證
請提供結婚證,並提供1份複印件,正反面複印到一張A4紙上
溫馨提示:提交所有材料複印件,查驗原件,查驗無誤後,申請人在所有複印件簽章,無法書寫的可以按手印。請儘可能地多準備一份材料複印件。

辦理指南

1、明確本人是否屬於辦證對象及辦理地點
申請人需明確本人是否屬於辦證對象,根據實際情況選擇辦理地點,提交辦證所需材料。
註:如女方常住男方一年以上且納入男方戶籍地服務管理的可在男方戶籍地申請領取。
2、領取生育服務證登記表。
夫妻雙方攜帶規定的材料原件、複印件,到夫妻其中一方戶籍地村(社區)居委會領取《申請領取登記表》。
3、是否選擇代辦
申請人若找人代辦生育服務證的,需提供委託人身份證和委託書。
4、填寫《生育服務證登記表》
如實填寫基本信息,並提交辦理材料到戶籍地鄉鎮(街道)計生辦,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或戶籍所在地村(社區)居委會在“婚育情況及申領理由”、“單位意見”和“村(社區)居委會意見”對應的欄目中就夫妻雙方的情況簽署意見並蓋章。無工作單位,“單位意見”一欄可不填。
1)女方為本地,男方非本地,婚育情況證明需加蓋男方鄉(鎮、街道)計生部門公章;
2)男方為本地,女方非本地,需提交女方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人口計生部門在女方婚育情況及申領理由說明欄加注“委託男方戶籍地人口計生部門辦理生育服務證”字樣,並加蓋女方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人口計生部門公章;
3)對因結婚、有合法固定住所或穩定職業的流動人口,本人申請在現居住地領取《生育服務證》生育一孩的,須填寫《生育服務證登記表》,經男女雙方戶籍地村(社區)委會簽注意見,並持戶籍地鄉鎮(街道)計生辦對申請人婚育情況的調查證明、以及委託現居住地鄉鎮(街道)計生辦發放《生育服務證》的證明材料,即可辦理《生育服務證》。
註:相關的證明材料沒有具體格式,內容因人而異。
5、審核發證
受理機關(鄉(鎮、街道)計生部門)應當自接到材料後直接受理,審核。對符合條件、材料齊全,即時免費頒發《生育服務證》;
對不符合申請條件的、不符合生育政策的、經與戶籍地核實婚育情況與事實不符的,不予辦理生育登記《生育服務證》,並一次性告知申請人。申請材料退回後,申請人需重新提供材料,再申請辦理。

溫馨提示

可憑《生育服務證》享受國家規定的有關免費計畫生育技術服務;
因戶籍地變更或在《生育服務證》有效期內未生育,需要更換《生育服務證》的,請根據現戶籍情況選擇辦理地點,申請核實相關情況並重新辦理《生育服務證》;
因《生育服務證》遺失、毀損等原因需要補辦《生育服務證》的,請到原辦證地點申請補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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