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港務管理局

負責全市港口公用基礎設施(指公用的進出港航道、防波堤、錨地等)的建設、維護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港口工程項目和港區範圍內重大配套工程建設項目的審核、報批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通市港務管理局
  • 地點:南通市
  • 類型:職能機構
  • 內設機構:辦公室
主要職責,直屬機構,內設機構及職能,領導及分工,

主要職責

南通市港務管理局是市政府主管沿江、沿海港口行政事務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有關港口管理的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
2、
3、
4、負責全市港口建設市場秩序的監管,對港口建設項目的工程質量實施監督。
5、負責對全市港口經營秩序、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實施監督和管理,維護港口生產經營秩序。
6、負責港區內危險貨物作業泊位、庫場區域範圍的劃定,並實施監督。
7、負責有關行政性收費的徵收和代征;對港口企業經營性收費項目和價格,按有關法規的規定實施監督和管理。
8、負責協調國家重點物資、軍事及救災等物資的運輸管理。
9、負責全市港口信息的匯總、統計和管理工作。
10、負責全市港口從業人員的技術、業務培訓、考核和發證的管理工作。
11、負責與國內外港際間的交流和重大涉外活動。
12、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直屬機構

南通市港口工程質量監督站為南通市港務管理局直屬機構,南通市港務管理局管理的全民所有制性質行政管理型事業單位,負責全市行政區域內港口公用基礎設施(指公用的進出港航道、防坡堤、錨地等)和港口建設項目的工程質量實施監督,行使水運工程質量監督行政執法權,為港口建設提供質量保障。
南通市港口工程質量監督站辦公地點:南通市青年西路20號。

內設機構及職能

1、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日常行政事務、會議組織、文秘、保密、檔案、黨務、組織、人事等管理工作。
2、計畫財務處
負責港口規費的徵收及上繳,管理交通規費和專項資金;編制港口資金、港口公益性基礎設施建設資金使用計畫,並對使用情況進行監督;負責局機關及下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編制全市港口指導性生產計畫,檢查、分析計畫實施情況;負責港口業務統計、分析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工作。
3、規劃建設處
編制全市港口中長期發展規劃和總體規劃以及年度計畫;負責全市港區岸線的審核和管理;負責全市港口工程項目和港區範圍內重大配套工程建設項目的審核、報批;負責組織全市港口公益性基礎設施項目的建設、維護和管理;負責港口建設市場秩序的監管,對港口建設項目的工程質量實施監督管理。
4、港口管理處
負責設立中外合資、合作港埠企業的項目建議書、立項報告和可行性報告的待業審查、申報工作;負責港口經營企業的市場準入管理;組織協調重點物資、戰備物資的運輸管理;負責港際間的交流合作和涉外活動。
5、安全技術處
負責全市港口安全生產和質量以及港口環境保護工作的監督、檢查;負責港區內危險貨物作業泊位、庫場區域範圍的劃定,並實施監督管理;組織港口科技開發、利用和科技交流,推進港口技術創新。負責編制全港計算機信息系統和聯網工作。
6、監察室
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

領導及分工

港口局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局黨政全面工作。分管辦公室、計畫財務處。
港口局副局長
負責組織編制港口總體規劃、中長期發展規劃,負責組織編制和審核港口大中型基本建設和改造計畫,負責組織港口公用設施的建設、維護和管理,負責全市港口工程建設項目及配套工程的審核及管理,負責港口建設工程招標的指導和監督。分管規劃建設處。
港口局副局長
負責監督、指導港口行業安全管理工作,組織制定港口安全重特大事故應急預案,負責港口設施保全工作,負責應急管理工作,負責港口行業科技創新工作。分管安全技術處。
港口局副局長
負責港口企業的市場準入管理,負責協調港口集疏運組織管理,負責港口經營秩序管理,負責港口物流業發展,負責港口法制工作,協助組織研究港口發展政策。分管港口管理處、法律法規處。
港口局紀檢組長
協助黨組書記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負責開展黨風廉政宣傳教育工作,負責組織制定和貫徹落實局廉潔自律各項制度,負責調查處理黨員、幹部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負責港口重大項目建設的監察工作,負責局機關綜合治理工作。分管監察室。
港口局局長助理
負責港口建設工程的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資質審核及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負責機關工會的全面工作。分管機關工會、質監站,協助分管辦公室。
港口局局長助理
負責沿海進出港船舶的安全引領和引航服務的監管工作,負責機關黨建工作。分管機關黨總支、引航站,協助分管計畫財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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