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南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南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湖州市南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區政府組成部門。市人力社保局設30個內設機構,機關行政編制255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下屬機構:人才服務中心等
  • 隸屬:南潯區
  • 領域:社會保障
主要職能,內設機構,下屬單位,

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人事及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負責全區人事人才、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的發展規劃、綜合管理、監督指導、協調服務;研究制定機關、事業和企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
2、綜合管理全區國家公務員,配合有關部門對全區參照公務員制度管理的人員實施管理,負責全區公務員的培訓工作。
3、綜合管理全區專業技術人員,研究制定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規劃、政策措施;推薦、選拔和表彰各類優秀科技人員;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培訓)及初、中、高級職稱的初定、評審和審核推薦工作;負責各類學術、技術帶頭人的選拔、培養和管理工作。
4、負責全區人才資源規劃、開發工作;培育、管理人才流動服務機構;負責全區非師範類大中專畢業生的就業指導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引進國外人才智力工作。
5、綜合管理全區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福利工作;負責全區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待遇政策的落實。6、負責專業幹部安置和軍轉政策落實情況的檢查、督促工作。
7、綜合管理政府表彰、獎勵工作,負責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的懲戒、申訴、控告工作;歸口管理人事爭議仲裁
8、管理全區勞動力資源的開發利用和勞動就業工作;制定勞動力市場管理規劃並實施監督指導,組織實施再就業工作;指導全區就業服務機構工作。
9、協助做好全區企業事業單位社會保險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失業、醫療等社會保障制度改革。
10、負責企業的勞動關係;負責勞動爭議處理工作;負責勞動契約的鑑證和集體契約審核工作;承擔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區勞動鑑定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11、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工作、依法行使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檢查權;組織實施企業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職工福利制度和女工、未成年特殊勞動保護政策。
12、組織實施國家和省頒發的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準及其具體實施辦法;管理在職職工技能培訓和失業職工再就業培訓工作;推行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就業準入制度勞動預備制度
13、負責企業職工工資的巨觀管理工作;審查企業工資集體協商的協定;依法監督企業工作支付行為。
14、負責全區公務員和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的各類統計工作;承擔勞動統計和信息工作。
15、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編制科: 參與擬訂全區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總體方案;負責擬訂和組織實施全區黨政群機關機構改革方案;審核區級機關各部門“三定”規定;研究、協調區級機關各部門職責分工與職能調整,協調區與鄉(鎮)的事權劃分;審核全區各級各類行政編制總額。擬訂全區事業單位機構改革方案;指導協調全區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工作,協同區級機關有關部門推進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改革和分類改革;擬訂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辦法和有關事業單位編制標準;審核區管事業單位的機構設定、職能配置、人員編制、領導職數和單位類別;參與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審核審批;指導協調全區事業單位法人登記工作;參與監督檢查全區機關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執行情況;指導協調全區機關事業單位編外用工的範圍和總量控制;審核全區機關事業單位編外用工的數額。協助管理國家和省、市有關部門設在我區的行政機構和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工作。

下屬單位

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貫徹執行國務院頒發的《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和《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負責區屬事業單位的登記和監督管理工作;維護經核准登記或備案事業單位的合法權益;組織和實施全區事業單位網上登記管理系統及信息管理工作;提供有關社會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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