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灣里區建築管理局

南昌市灣里區建築管理局是南昌市灣里區地方人民政府主管南昌市灣里區建築管理工作的政府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昌市灣里區建築管理局
  • 外文名:Nanchang Wanli District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Bureau 
  • 地點:南昌市灣里區
  • 負責:全區行政區域內工程建設
  • 內設機構:辦公室 建築業管理科
主要職責,辦公地址,領導班子,內設機構,下屬單位,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建設業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負責研究擬定本區建設管理規範性檔案,組織編制本區建設行業發展戰略、中長期和年度計畫,並指導實施。
(二)負責建築業(含市政、公路橋樑、園林綠化、室內外裝飾裝修行業、工程勘察設計諮詢業,下同)的行業管理,培育、規範建設市場。
(三)負責對建築施工企業、建築安裝企業、建設裝飾企業、建設製品企業、工程勘察設計單位、建設監理單位、工程造價諮詢等單位的資質管理和從業人員的資格管理。
(四)負責建設市場準入、勘察設計、建設監理、工程契約、工程造價、施工許可、質量監督、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和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和工程評優等工作。
(五)負責對全區行政區域內工程建設(含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項目,工程勘探、設計、監理項目,園林綠化工程以及與工程相關的設備、材料採購如玻璃幕牆、消防、電梯、空調、弱電和列入區重點建設工程等項目)招標投標活動進行監督管理;依法監督工程建設分包活動和分包契約備案;負責各類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機構的資質、資格管理,受理工程建設項目及招標投標契約備案;負責依法查處招標投標活動中違法違規行為和監督執法,受理工程施工招標投標問題的投訴,調解招標投標活動糾紛;負責對施工契約簽訂的監督,契約履行的管理,契約糾紛的調查處理;指導全區有形建築市場管理工作;負責評標專家庫的建設及評標專家的日常監管;負責電子及網路招標投標等信息化建設、管理並組織實施。
(六)負責工程勘察設計質量、施工圖設計審查管理;組織實施工程建設強制性技術標準;負責全區工業與民用建築的抗震設防。
(七)負責全區建設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負責全區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管理;負責建築節能材料、商品混凝土、粉煤灰綜合利用及建築材料、建築機械設備使用許可的監督管理。
(八)協助重點工程建設,協調督查各項前期準備工作,檢查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管理和工程進度;參與重點工程的驗收工作。
(九)制定建築業技術發展規劃。負責建築科技攻關,科技成果的轉化和技術革新工作;負責全區建築工程的節能施工和已建工程的節能改造;負責新型牆體材料、環保建材、智慧型化建築、綠色建築等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的推廣使用工作。
(十)負責全區建設業從業人員培訓教育考核工作,制定人才培養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一)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管理;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的精神文明建設、思想政治工作、行風建設、紀檢監察、政務和信息公開工作。
(十二)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南昌市灣里區建築管理局

辦公地址

南昌市灣里區招賢路462號

領導班子

局 長
王儀星
副局長
傅根香

內設機構

灣里區建築管理局內設4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全局日常政務工作;負責機關公文處理、信息、信訪、保密、保衛、後勤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和重要會議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全局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工資工作;負責全局的思想、組織、宣傳、廉政、機關作風建設工作;負責全局綜合治理、計畫生育和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組織起草局機關重要文稿,負責局對外所有正式檔案核稿;負責全局財務工作和對下屬單位財務審計工作;負責局機關印章管理和文書檔案工作;負責督促檢查局有關部門和下屬單位廉政建設工作情況;組織協調局機關各部門工作。
(二)建築業管理科
擬定全區建設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指導和規範全區建設市場;擬定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施工許可、資質管理、資質申報、契約管理、工程風險管理的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執行;指導全區建設業體制改革;負責各類建設施工和安裝企業、裝飾企業、建設製品企業、工程勘察設計單位、建設監理單位、工程造價諮詢單位、招投標代理單位、工程檢測單位的資質管理和全區註冊建造師、註冊監理工程師、註冊造價工程師等建設類從業人員執業資格的管理;負責全區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監理、施工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和園林綠化工程等招投標活動的監管工作;負責工程建設契約備案、工程造價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工程項目執法監察和行政處罰工作;負責全區建築業統計工作;負責全區建築行業從業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負責清理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的綜合協調工作,參與協助清理建設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綜合協調工作。
(三)行政審批服務科
負責本部門集中在區行政服務中心的行政許可服務事項的審批和非行政許可服務事項的辦理;對聯合審批服務事項和須報上級部門決定的審批服務事項提出初審意見;負責組織相關職能科室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現場查勘;負責審批服務事項(包括委託事項)中涉及收費事項的收費;負責對已審批的行政審批項目告知有關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審批服務事項涉及其他應承擔的工作。
(四)質量安全科(建築節能與科技科)
負責全區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的規劃、計畫,研究制定本地區工程質量監督、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和制度;監督管理工程建設參建各方主體資格;負責工程勘察設計質量、施工圖設計審查管理;組織實施工程建設強制性技術標準;管理全區工程質量監督、工程檢測、工程監理工作;管理建築業企業的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負責全區建築業企業的安全資格審查;組織全區建築行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的檢查評比;負責全區房屋建築工程和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工作;負責全區建設工程質量投訴工作;參與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與處理;負責建築節能材料、商品混凝土、粉煤灰綜合利用及建築材料、建築機械設備使用許可的監督管理;負責全區建築工程的抗震設防、節能施工、建築智慧型化和科技創新工作;協調重點工程的推進,參與重點工程的驗收工作。
機關黨支部: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下屬單位

灣里區建設工程招標
投標監督管理辦公室
灣里區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
灣里區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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