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新建區教育體育局

南昌市新建區教育體育局

南昌市新建區教育體育局是南昌市新建區機構改革調整設定的新部門,由南昌市新建區教育科技體育局更名的,為南昌市新建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建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昌市新建區教育體育局
  • 辦公地址:南昌市新建區長堎鎮子實路163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面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教育、體育方針和政策。按照國家、省、市教育體育發展戰略,研究制訂符合我區區情的教育體育發展規劃和教育體育工作方針,擬訂教育體育事業發展戰略和規則,制訂有關規定、制度並組織實施和監督執行。
(二)負責組織執行國家制定的各級各類學校的設定標準,組織指導各類教育的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統籌規劃、協調指導我區教育網點布局,理順教育內部和外部的關係。
(三)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綜合管理我區中國小、幼稚園和職業教育、特殊教育學校的教育行政工作,負責審批社會力量舉辦的初等學歷教育機構,配合鄉(鎮)做好社會力量舉辦的幼兒教育機構審批,指導、管理、監督、檢查和評估民辦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負責全區各級各類學校教育教學的行政和業務管理;負責全區教體系統信息的統計與分析工作;統籌管理全區現代化遠程教育工作。
(四)負責主管全區學校教師工作。統籌規劃並指導全區各級各類學校教師隊伍建設,負責全區教師資格認定和管理,負責教師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評聘以及教育系統表彰獎勵工作,負責各級學校(單位)幹部和教職工的培訓、使用、調整和管理。
(五)負責統籌管理區本級教育體育經費。會同有關部門制訂籌措教育體育經費、撥款、基建投資的政策和實施辦法;安排、管理和協調區直學校和鄉(鎮)中國小的經費使用計畫、財務、校建工作;審查、實施全區體育場地建設規劃,指導各類場(校)建築設計及管理;歸口管理科學事業費、套用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等相關經費;籌措、核定、發放教育資助資金,監督測評全區教育體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管理情況;負責組織學校開展勤工儉學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學生平安保險、城鎮醫療保險工作。
(六)負責直屬學校和城區民辦學校(園)的黨群工作。指導全區各級各類學校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體育工作、衛生工作、美育工作和國防教育、科技教育、勞動教育、人口教育等工作;統籌指導學校的安全穩定工作,協調相關部門做好校園及周邊環境整治工作。
(七)負責歸口管理全區普通高等教育、高等職業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招生考試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區大中專畢業生的就業指導與服務工作。
(八)負責組織開展教育督導工作。負責對鄉(鎮)人民政府及有關職能部門履行教育工作職責情況的督促檢查,組織對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和發展高中階段教育、學前教育工作的督導與評估;指導成人教育工作,負責基礎教育發展水平、質量的監測工作。
(九)負責協助區人大、行政監察和審計機構進行有關教育體育執法、歸口指導和服務工作。開展教育體育執法監督檢查,做好全區性體育社團的資格審核、業務指導和體育市場的管理;協助司法、公安等部門和檢察、審判機關解決教育糾紛,維護教育法律關係主體合法權益。
(十)負責綜合管理我區體育工作。負責全區競技體育、民眾體育和體育產業協調發展;協調各部門、各行業、各社會團體、指導和推動學校體育、農村體育、城市體育及其他社會民眾體育的發展;指導、督促、檢查全區體育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全區推行全民健身計畫,實施體育鍛鍊標準,實行體質監測,實行社會體育指導員技術等級制度。
(十一)管理全區的語言文字工作。
(十二)負責統籌管理全區教育體育系統對外交流和國際合作工作。
(十三)負責教體系統人才教育培養,牽頭全區人才子女就學有關工作。
(十四)組織、指導、監督檢查全區各類學校(幼稚園)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和落實學校(幼稚園)安全管理責任制;協調區政府有關部門做好中國小、幼稚園的校車、校舍安全管理以及消防、防雷安全管理;負責全區各類學校(幼稚園)安全生產信息統計分析報告工作,牽頭組織、指導協調全區各類學校(幼稚園)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參與教體系統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指導、監督經批准設立的全區各類學校的實驗室危險化學品、易製毒化學品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對全區各類學校(幼稚園)開展應急知識教育進行指導和監督,督促全區學校(幼稚園)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落實安全防範措施。
(十五)負責全區學校財務核算和經費管理、收支狀況審核。
(十六)完成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教育體育局內設15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辦公室)
負責內外聯繫與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機關文秘工作;負責各種重要會議、綜合性會議及各種重要活動的組織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與後勤管理工作;參與幹部的管理、考察、任免工作;負責系統民眾團體,統戰和老幹部工作;負責系統外事工作;負責教育信息工作和支農扶貧工作;負責機關內保工作;指導全區教育系統節能減排工作。
負責教體系統有關婦女兒童發展、宣傳教育、素質提高和維護婦女權益等方面各項工作,開展“巾幗文明崗”、“和諧家庭”創建工作。負責做好“三八紅旗手”等先進推薦、評選、表彰工作,組織開展多種有益於女幹部教工身心發展的趣味運動活動;負責做好教體系統婦女保健工作;負責全區教體系統計畫生育工作。
(二)組織人事科(職改辦 教師發展中心)
負責全區教育體育系統人才規劃、培訓及教師管理工作;協助人事、編制部門做好全區教體系統機關、直屬單位及各級學校的人事調配、機構編制工作,協助有關部門辦理招聘教師聘用契約;負責全區教職員工工資管理、晉級及教師考核、獎懲工作;負責全區校長及教師的培訓工作;負責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人才引進、教師招聘工作;負責幹部的管理、教育、考察、任免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區大中專畢業生的就業指導與服務工作;理順教師管理職責,指導教師專業發展等工作,監督指導教師各類待遇的落實;負責管理教師人事檔案(不含招聘教師檔案)。
負責大中專畢業生轉正定級後的專業技術職務確認工作;負責教師和專業技術人員的初級職務評審工作;負責教師和專業技術人員中高級職務材料初審、推薦工作;負責特級教師的推薦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的檔案管理工作;負責教師和專業技術人員的年度考核工作。
(三)教育科
負責協助區委有關部門指導學校思想政治工作及德育工作;負責全區中國小大型活動的籌劃、組織;負責德育基地建設、德育教材編輯工作;負責綜合管理全區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職業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負責制定各級教育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負責檢查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職業教育和特殊教育的教育教學計畫、大綱的執行;負責組織學生學籍管理、職高畢業生推薦錄用及徵兵學歷審查工作;指導國小、國中、普通高中、職業高中、特殊教育學校招生工作;負責城市教育綜合改革工作;負責鄉土教材的審定和選用;負責學校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工作以及國防、科技、勞動、計算機、環保、人口教育的計畫和實施工作;協助教育督導室開展義務教育督導工作;參與涉及職能領域的維穩工作。
(四)學前教育科
負責統籌管理全區學前教育工作,制定全區學前教育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擬定全區學前教育發展相關政策,指導幼稚園招生,組織開展對學前教育督導、審計、辦園水平評估認定並組織參與指導民辦幼稚園的審批設立、安全維穩,協助做好學前學籍管理、幼稚園規劃建設等工作。
(五)社會力量辦學管理科。
負責全區各類民辦學校、教育培訓機構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巨觀管理和執法監督工作,負責民辦學校、教育培訓機構辦學許可證的審批,牽頭組織民辦學校、教育培訓機構的年度督導評估、財務審計、教師備案及辦學許可證年審工作,指導民辦教育協會工作;參與各類民辦學校、教育培訓機構的安全維穩工作;受理、協調部門對複雜審批事項和聯合審批事項的辦理和服務。
(六)計畫財務科
負責制定全區教育體育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擬定我區教育體育經費籌措和使用管理的地方性政策,負責教育體育經費的籌措、使用和管理;負責教育基建專款的調撥和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工作;編制、執行和審查教育體育經費預算和決算;統籌管理捐贈援助款項;會同有關部門審查、制定和執行學校收費項目、標準及管理辦法;負責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組織實施教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全區教育體育信息統計與分析工作。負責有關工商稅務、財政、審計等方面的協調工作。
(七)基本建設科
負責全區中國小網點布局規劃的編制、修正及實施;編報基本建設年度計畫工作及在建工程的月報、年報和其它基本建設的統計工作;負責全區中國小校舍建設項目申報、立項,協助做好項目規劃報建、準建審批、招投標、工程契約簽訂、規費減免等各項工作;協助項目學校做好工程施工現場安全、質量、進度及造價控制管理;組織實施項目的地質勘察、圖紙設計、工程監理等工作;組織落實項目建設資金,配合財政部門做好資金使用管理工作;指導、督促、檢查各中國小校舍修建和危房改造工作;負責在建工程及配套工程施工檔案及資料的收集、整理及彙編工作,做好竣工後工程檔案的整理、歸檔和管理工作;做好全區學校校舍安全使用檔案和管理工作。
(八)體育科(體總秘書處)
負責擬訂全區體育工作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擬訂全區性體育競賽規程並組織實施;負責承辦各單項體育競賽;負責選拔組隊參加上級舉辦的各項競賽;負責批准和公布全區最高紀錄;指導、督促、檢查鄉(鎮)及各中國小體育工作。制定全區體育場館建設規劃,指導各類場館建設,依法管理體育市場;負責全區中國體育彩票公益金捐贈全民健身工程的規劃、協調、管理工作。協調體育運動學校訓練和體育後備人才選拔、培養、輸送工作。
負責指導和協調各部門、各行業、各社會團體、社區和村鎮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負責全區各單項體育協會的組織管理和業務指導;組織開展民眾性體育健身活動;協調指導老年體育工作;加強健身氣功的管理與監督。
(九)招生考試辦公室
負責組織全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中等學校招生考試、自學考試、成人教育考試、學業水平測試等工作,建立健全高考、中考、自考、成考、學業水平測試等考試檔案;負責高考、中考、自考、成考、學業水平測試等學生的信息錄入、照相、有關軟體的使用和相關考試網路信息系統的建設、維護、信息安全和管理;參與、承辦教學改革、執業水平等相關考試考務工作並協助做好綜合分析工作;認真做好各類考試的宣傳、保密和安全工作;協助做好各類考試違紀舞弊案件的查處工作;做好涉及招生考試的信訪維穩工作。
(十)學校安全穩定工作科(綜治辦)
負責統籌協調校園安全穩定及信訪工作,協調處置全區教體系統安全穩定重大事件;負責教體系統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協調各成員單位開展校園及周邊治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負責教體系統人民武裝、安全生產、國家安全、消防安全、防邪反邪、禁毒、“掃黃掃非”、普法教育和安全教育等工作;指導督查全區教體系統綜治安全、信訪維穩工作,組織開展“和諧平安校園”創建活動。
(十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教育扶貧辦公室)
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區出台的關於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政策,及時收集和掌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有關信息,提出資助名額、資金分配方案,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建立貧困生資助工作檔案;負責收集、整理、匯總學生的家庭經濟狀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需求等信息;配合經辦銀行對貸款學生的家庭經濟困難情況進行調查、認定,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申請、認定、初審、簽訂契約、發放、協調、催收、償還等管理工作;負責資助政策宣傳工作;組織開展好各類教育扶貧工作。
(十二)行政審批服務科
負責本部門簡易審批事項的審批;受理、協調部門內部對複雜審批事項、聯合審批事項的辦理和服務;受理教師資格的認定工作;受理學生生源地信用貸款工作。
(十三)綜合管理科(勤工儉學辦公室)
負責全區教體系統的綜合執法、監督管理和學校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參與並協調相關執法部門及配合安穩科做好校園周邊環境的整治和維穩工作;負責學校、社會、親職教育網路的建設;統籌規劃全區成人教育和農民文化技術學校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社區教育工作;負責鄉村少年宮建設工作。
負責學校勤工儉學工作。制定和實施勤工儉學的長遠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指導學校開展勤工儉學工作;負責對學校勤工儉學進行監督檢查、匯總統計報表和處理日常工作;開展勤工儉學調查、研究、總結、經驗交流工作。負責教體系統的招商引資和最佳化投資環境工作;管理學校餐飲、食品安全工作。協助管理學生平安保險、校(園)方責任險以及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
(十四)效能督察室
負責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監督、承擔行政監察、效能督察等監督檢查職責,依據黨紀政紀和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開展作風效能執法監督。
(十五)教育督導室。負責對全區貫徹執行教育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鄉(鎮)人民政府及全區學校履行教育工作職責的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全區學校的教育管理工作進行督導;對全區各級各類學校教育工作責任目標進行督導、考核、評估;參與組織協調專項教育督導評估工作;擬定教育督導工作計畫、辦法、制定評估方案,對督導評估中發現的問題和困難及時向政府報告,供領導決策。
機關黨總支。負責本部門黨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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