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東湖區教科體育局

工作職能

1.貫徹執行黨的教育科技、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在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的框架內,擬訂我區教育、科技、體育改革與發展的規劃,起草有關教育、科技、體育工作規定並監督實施。

2.負責全區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組織執行國家制定的基礎教育學校的設定標準,組織指導教育教學改革。統籌規劃全區中國小網點布局調整。

3.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負責全區義務教育的巨觀指導與協調,統籌管理特殊教育工作,制定教學基本要求、教學基本檔案,組織地方教材的編寫,指導幼兒教育,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昌市東湖區教科體育局
  • 地區:南昌市東湖區
  • 類別:教科體育局
  • 屬於:國家機構
  • 負責工作:全區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
  • 局長:陳光輝 
工作職能,領導信息,機構設定,

工作職能

1.貫徹執行黨的教育、科技、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在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的框架內,擬訂我區教育、科技、體育改革與發展的規劃,起草有關教育、科技、體育工作規定並監督實施。
2.負責全區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組織執行國家制定的基礎教育學校的設定標準,組織指導教育教學改革。統籌規劃全區中國小網點布局調整。
3.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負責全區義務教育的巨觀指導與協調,統籌管理特殊教育工作,制定教學基本要求、教學基本檔案,組織地方教材的編寫,指導幼兒教育,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4.組織開展教育督導工作,受區政府委託,負責對區有關職能部門履行教育工作職責情況的督導檢查,負責組織和指導對區屬中國小校教育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組織對普及九年義務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與評估。負責基礎教育發展水平、質量的監測工作。
5.統籌管理全區基礎教育的學歷教育。負責全區中國小校的學籍管理工作。
6.負責審批社會力量舉辦的初等學歷教育辦學機構,對全區社會力量辦學進行規劃、指導、管理、監督、檢查和評估。
7.主管全區學校教師工作。負責全區初級中學、國小、幼稚園教師資格認定和管理、教師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評聘以及系統表彰獎勵工作;負責全區教育系統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的組織實施工作;統籌規劃、組織、協調全區學校教師和教育管理人員隊伍建設工作。
8.歸口管理全區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招生考試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區大中專畢業生的就業指導與服務工作。
9.負責全區教育科學研究和教學研究工作。統籌管理全區現代遠程教育工作。
10.負責全區語言文字工作。貫徹執行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編制全區語言文字工作的中長期規劃。指導推廣國語和推行規範漢字工作。
11.指導、督促、檢查全區體育工作,指導和配合各部門、各街辦(管理處)、社會團體開展體育活動。
12.貫徹落實全民健身計畫,組織、指導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開展國民體質監測工作,做好申請、申報、安裝、管理健身路徑器材工作。負責健身氣功站點建設和管理工作。
13.實施市競技體育發展規劃,抓好全區競技體育工作。承辦或協辦國際、國內、全省、市及其它城區體育競賽。辦好區青少年業餘體校,抓好體育傳統學校工作和優秀體育後備人才隊伍建設,協助開展反興奮劑工作。
14.負責全區性體育社團資格審查、審批及三級體育裁判員、三級社會體育指導員的授予工作。
15.組織指導全區體育宣傳、科研工作及成果推廣工作,大力興辦體育產業,指導各類場館建築設計及管理,依法管理體育市場。
16.組織制訂全區科技年度工作計畫,研究確定全區科技發展的布局,推動全區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提高科技創新能力。
17.制訂科技普及工作規劃,負責指導全區學校科技教育和科技活動,開展全區青少年科學普及工作,指導區青少年科技輔導員協會工作和系統老年科協工作。
18.負責科技獎勵評審的組織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計畫,組織實施區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和創新團隊建設工作。
19.負責全區科技成果轉化、科技保密、科技評估和科技統計管理等工作。組織開展全區國防科技動員工作。
20.負責全區防震減災工作,開展防震減災宣傳、諮詢、演練和培訓活動。
21.開展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負責智慧財產權宣傳和培訓工作。
22.負責指導、協調全區各部門、區屬各單位的科技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全區科技人員培訓工作。
23.負責系統的黨群工作。統籌協調學校的安全穩定工作。協調指導全系統社團有關工作。
24.統籌管理系統各項經費。參與擬定籌措經費、撥款、基建投資的政策和規劃。監督測評全系統經費的使用管理情況。指導、協調、審核各校(園)的基建工作。
25.負責全系統的信息化工作。負責全系統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等工作。
26.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本部門、本系統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27.統籌管理系統對外交流和國際合作工作。
28.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信息

陳光輝 局長、黨委副書記
主持行政全面工作,負責高招工作。
舒小紅 黨委書記、副局長
主持黨委全面工作,負責工會、老幹部、共青團、婦女、統戰工作;協助局長分管辦公室、勤辦、招商引資、計生、普法、雙擁、檔案、統計、人大政協提案等方面的工作。
李建民 黨委委員、副局長
協助局長、黨委書記分管教育教學、教育督導、教研、培訓、德育、幼兒教育、民辦教育、特殊教育、社區教育、信息技術、財務審計、綜治、維穩、安全、信訪等方面的工作。
胡 薇 黨委委員、副局長
協助局長、黨委書記分管體育、藝術、衛生、科技、防震減災、智慧財產權、人武、國防、人防、創衛、人事、基建等方面的工作。
熊金輝 黨委委員
協助局長、黨委書記分管紀檢、監察、宣傳、信息等方面的工作。
張本祺 調研員
負責教育科技體育工作調研
何景峰 調研員
負責教育科技體育工作調研

機構設定

辦公室、人事科、教育科科技科、體育衛生和藝術教育科、基建財務審計科(財務核算中心)、教育工會、區人民、府教育督導室、勤工辦、高招辦(學生資助中心)、教研中心、教學儀器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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