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紅谷灘區教育體育局

南昌市紅谷灘區教育體育局

南昌市紅谷灘區教育體育局是南昌市紅谷灘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南昌市紅谷灘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設在區教育體育局,接受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承擔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工作,組織研究、擬定全區教育系統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重大政策、教育發展規劃、重大改革方案,協調落實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設定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秘書科,負責處理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日常事務。區教育體育局的內設機構根據工作需要承擔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相關工作,接受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的統籌協調。

南昌市紅谷灘區教育體育局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教育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教育體育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昌市紅谷灘區教育體育局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內設機構:5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堅持黨對教育,體育事業的全面領導和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體育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構建德智體美勞全面培養的教育體系,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
   (二)積極推進深化教育、體育管理體制改革。創新管理體制,理順內外部關係,建立與新時代相適應的教育、體育體制及運行機制,推進新時代教育、體育事業高質量發展。
   (三)研究提出全區教育、體育改革和發展戰略,編制全區教育,體育事業發展規劃,制訂部門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四)統籌管理全區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普高教育、中初等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組織執行國家制定的中等和初等教育各類學校的設定標準,制定教學基本要求。教學基本檔案,落實素質教育,加強和改進學校體育美育工作,大力倡導實踐教育和勞動教育。統籌規劃全區中國小網點布局調整。組織地方教材的編寫。負責全區初級中等學校和國小的學籍管理工作。組織對普及學前教育、九年義務教育、發展高中階段教育工作的督導與評估。
   (五)統籌管理區本級教育經費。健全區級教育財務核算中心機制,會同有關部門制訂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和實施辦法,統籌安排和管理區直學校和鄉鎮中國小的財務計畫和基建工作,審查實施校園建設規劃和校舍維修計畫,確保工程質量。指導學校開展勤工儉學活動。
   (六)負責制定全區社會力量辦學的地方性規章。負責審批社會力量舉辦的中、國小和學前教育、教育培訓機構,對全區社會力量辦學進行規劃、指導、管理、監督、檢查和評估。
(七)主管全區各級中國小及幼稚園的教師工作。負責全區教師資格的認定和管理、教師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評聘以及教育系統表彰獎助工作。協助繼續教育主管部門做好全區教育系統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的組織實施工作。統籌規劃、組織協調全區各級各類學校教師和教育管理人員隊伍建設工作。
   (八)負責局機關和區直學校的黨群工作。指導全區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安全教育及國防教育等工作。協調辦理部門外事工作。做好本部門招商引資工作。負責部門安全保衛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及應急管理工作。
   (九)協助同級人大、教育督導、監察和審計機構進行有關教育立法、執法、歸口指導和服務工作,開展教育執法監督檢查。負責對鎮、街、處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評估、指導。協助司法、公安等部門和檢察、審判機關解決教育糾紛,維護教育法律關係主體合法權益。
   (十)歸口管理全區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試工作和高等職業教育、成人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招生考試報名工作。組織承辦全區中等學校招生考試錄取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大中專院校畢業生自主擇業工作。
  (十一)負責全區教育、教學科學研究和教學儀器管理工作。負責教育信息化工作。統籌管理全區現代遠程教育工作。負責全區語言文字工作,指導推廣國語和推行規範漢字工作,負責國語測試工作。
 (十二)負責全區民眾性體育活動,制定全區體育場地建設規劃,指導各類場地建築設計及管理。指導、督促、檢查鎮、街、處民眾體育工作,指導和配合各部門、各行業、各社會團體積極開展體育活動。指導和推動學校體育、農村體育、社區體育及其他社會體育的發展。
  (十三)制訂全區性體育競賽制度,負責全區體育競賽和綜合平衡,組織、指導區運會、其它綜合性運動會及單項體育競賽。
   (十四)依法管理體育經營市場。負責體育事業的開發管理。負責全區體育社團的資格審核、業務指導和體育市場及體育彩票發行的管理。負責三級運動員、裁判員、社會體育指導員的審批和三級以上運動員、裁判員、社會體育指導員的申報工作。
   (十五)貫徹實施《全民健身條例》,組織指導全區體育宣傳、體育科研、體育史志工作。負責對外聯絡,開展體育交流活動。組織體育領域成果推廣,制定區少兒體育運動學校的發展規劃和布局,抓好優秀運動員後備人才隊伍建設,組織選拔隊伍參加上一級體育比賽。
   (十六)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綜合協調並辦理局政務、事務;負責局班子會和重要會議及重大活動的組織安排;負責教育體育綜合改革試點組織管理工作;協調處理本部門行政許可工作;負責本局重要檔案的起草、審核、呈報和分發工作;負責上級和相關部門來文接收、呈閱、傳閱與督促落實工作;負責局機關辦公用品的採購和後勤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各級各類學校勤工儉學工作;負責重要事項的督查督辦;負責全區教育體育信息、新聞宣傳和文秘、提(議)案、保密工作,組織起草綜合性地方教育法規和規章;負責文書檔案的管理工作;負責局黨委、局行政印章的管理和使用;負責全系統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本區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風險及貼息資金的歸集工作和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協調和管理工作;負責全系統外事工作;負責駐點扶貧工作;負責精神文明建設以及需要綜合協調的工作。負責全區教師隊伍的建設管理與培養;負責全區各級各類學校幹部的調整、配備、考察、選拔、任用和培訓管理工作;負責全區教職工勞動工資、福利待遇、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年度考核、表彰獎勵工作;負責全區教職工編制管理和人事調配工作;負責師德師風建設工作;負責本系統人事檔案及離退休管理工作;負責教師資格認定和教師資格定期註冊工作;負責局機關工作人員年假的報備工作;負責全系統統戰、老幹部工作和中國小關心下一代工作;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黨建日常工作;負責黨員培訓、教育發展、民主評議、黨內表彰和黨組織關係轉接、檔案資料管理工作;負責基層黨組織業務指導、述職評議、黨費核定及收繳、下撥工作;負責民眾團體工作;負責全區教師思想政治工作。
(二)教育管理股。負責全區學前教育、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民辦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管理和指導工作;負責本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更名工作;負責編制全區中國小年度招生計畫;負責研究制定、組織起草全區中國小招生工作實施意見(辦法);負責指導全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負責全區中招考試的組織報名、體育考試、理化實驗操作考查、文化考試、志願填報、招生錄取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全區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組織報名、學生機考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全區中國小校的環保教育和人防教育等專項教育政策的貫徹落實,指導全區中小學生的德育工作;加強推動班主任專業化發展等德育隊伍建設;協助有關部門組織開展主題讀書教育活動;規範研學實踐教育工作正常有序開展,負責全區教育系統團隊建設與活動;負責全區中小學生學籍管理工作,做好全區中國小畢業證書的核發工作;負責全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的組織報名、資格審查、體檢政審、文化考試、志願填報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全區成人高考與自學考試的組織報名工作及自學考試畢業申請工作;負責留守兒童的相關工作,指導並協調學校開展國防教育和學生軍訓工作;負責民辦學校、幼稚園和培訓機構辦學許可證的審批,負責小區配套幼稚園治理,協調全區無證辦學行為的整治和督查,牽頭組織民辦教育的年度督導評估、財務審計、教師備案及辦學許可證年檢工作,指導民辦教育協會工作;負責受理、協調部門對複雜審批事項和聯合審批事項的辦理和服務;負責教育系統招商引資工作;負責指導學校開展文明校園創建工作;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學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規劃及年度計畫;負責培訓和管理學校文明創建工作隊伍;負責全區學校大型文明創建相關活動的籌劃、組織;負責學校文明創建工作的調研、檢查、考核,總結推廣先進經驗;負責對教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並提出報告、意見和建議。負責全區教育系統安全生產、消防安全、法制教育、普法教育、校車管理和安全教育等工作;承擔全區中國小、幼稚園學科教學研究和指導,以及教育教學常規管理工作。
(三)財務審計股。負責制定全區教育體育經費籌措和使用管理的地方性規章,負責教育體育經費的籌措、使用和管理;負責教育專項經費的調撥和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工作;負責編制、執行和審查教育體育經費預算和決算;負責統籌管理捐贈援助款項;會同有關部門審查、制定和執行學校收費項目、標準及管理辦法;負責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組織實施本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全區教育體育經費統計與分析工作;負責有關工商稅務、財政、審計等方面的協調工作;會同相關科室做好教育年報工作。負責系統所屬單位的會計賬務核算與監督工作。
(四)基建管理股。負責全區中國小校和幼稚園網點布局規劃的編制、修正及實施;編制上報全區中國小校和幼稚園基本建設年度計畫及在建工程的月報、年報和其它基本建設的統計工作;負責全區中國小校和幼稚園校舍、運動場、校園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申報、立項,協助做好項目規劃報建、準建審批、招投標、工程契約簽訂、規費減免等各項工作;協助項目學校做好工程施工現場安全、質量、進度及造價控制管理;組織實施項目的地質勘察、圖紙設計、工程監理等工作;組織落實項目建設資金,配合財政部門做好資金使用管理工作;指導、督促、檢查各中國小校舍修建和危房改造工作;負責在建工程及配套工程施工檔案及資料的收集、整理及彙編工作,做好竣工後工程檔案的整理、歸檔和管理工作:做好校舍安全使用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節能減排工作。
(五)體衛藝股。負責全區各類學校的體育、衛生、健康、藝術、國防教育工作。負責規劃並指導全區各級各類學校的體育、藝術、衛生、健康工作、國防教育及科技教育等工作,管理、培訓體育、藝術人才;負責配合相關部門負責學校、幼稚園食堂及食品安全的管理;負責全區中國小、幼稚園大型活動的籌劃、組織工作;負責組織參加和承辦國家、省、市體育競賽和藝術、衛生教育交流等活動;負責指導學校開展各級各類科技、藝術、體育、衛生活動及競賽。負責編制全區體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全區《全民健身條例》的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開展國民體質健康監測工作;負責全區三級社會體育指導員的培訓、審批和管理工作;負責報定全區性體育競賽規程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各單項體育競賽;負責選拔組隊參加上級舉辦的各項競賽;指導、督促和檢查鄉鎮體育工作;規劃並指導全區中國小校的體育教育;負責全區中國體育彩票公益金捐贈全民健身工程的規劃、協調、管理工作;協調體育運動學校訓練和體育後備人才選拔、培養、輸送工作;指導和協調各部門、各行業、各社會團體、社區和村鎮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負責全區各單項體育協會的組織管理和業務指導;協調指導老年體育工作;負責健身氣功活動的管理與監督,負責全區體育社團的資格審核、巨觀管理和業務指導工作;負責國民體質監測及《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的實施等工作;負責全區社會體育場館規劃、建設、管理及維護;指導各類場館建設,負責規範體育市場經營行為;負責全區體育彩票銷售發行工作;負責體育產業的開發管理,監督、稽查體育市場。

人員編制

區教育體育局行政編制8名,工勤編制1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總督學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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