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南昌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的有關要求,由南昌市園林綠化局辦公室編制。全文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共七個部分組成。本年度報告的數據統計時限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0日,在南昌市政府信息公開網及南昌市園林綠化局入口網站進行公布。
本年度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南昌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的有關要求,由南昌市園林綠化局辦公室編制。全文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共七個部分組成。本年度報告的數據統計時限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0日,在南昌市政府信息公開網及南昌市園林綠化局入口網站進行公布。
本年度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南昌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的有關要求,由南昌市園林綠化局辦公室編制。全文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
本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關於轉發贛府廳明【2017】9號檔案的通知》要求,由南昌市城市管理委員會編制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情況、複議、訴訟和...
健全組織機構:我局高度重視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為加強我局政務信息公開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局主要領導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各處室(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南昌市國土資源局網路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置於局網路安全和...
按市政府辦公廳要求,認真組織了2016年信息公開工作要點徵求意見;根據辦公廳關於“中國南昌”政府網站欄目歸併整理要求,專門召集局各處室單位結合工作任務情況,認真提出了歸併整理意見;積極配合“投資江西”欄目建設,及時報送我局行政審批...
根據《中共南昌市委、南昌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市直黨政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洪發[2002]20號)。南昌市園林綠化管理局更名為南昌市園林綠化局,為市政府主管園林綠化的工作部門,正縣級建制。簡介 南昌市園林綠化局之前為南昌市園林綠化管理...
本年度報告的數據統計時限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在南昌市政府信息公開網及南昌市園林綠化局入口網站進行公布。 一、概 述 2018年,我局全面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深...
《石家莊市園林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有關規定和《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石家莊市政府信息公開九項制度的通知》(石政辦發〔200 8〕40號)的有關要求,由石家莊市園林局進行...
2016年南京市綠化園林局政府信息公開年報,該年報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南京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要求,由南京市綠化園林局編制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全文包括概述、公文類政府信息基本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本年報是根據《蘇州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要求,由蘇州市園林和綠化管理局編制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諮詢情況(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諮詢情況)、複議、訴訟和申訴的情況(公民、法人和其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南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2016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洪府廳發〔2016〕64號)的要求,特向社會公布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我局按照全市統一分類主動公開本機關的政府信息。據統計,2016年度累計在“南昌市政府信息公開網站”主動公開信息2696條,較去年同期新增584條;在南昌民政網 主動公開信息4848條,較去年同期增加645條。主動...
在進一步完善現有規章制度的基礎上,逐步建立科學、規範、嚴格的內部約束機制、保證信息公開工作紮實有效地開展。我局制定了《南昌市科技局政府信息公開操作規程》,遵循“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以及“誰制定,誰公開、誰負責”的原則...
2017年南京市綠化園林局政府信息公開年報,該年報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南京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要求,由南京市綠化園林局編制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全文包括概述、公文類政府信息基本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南昌市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和南昌市城鄉建設局微信公眾號為信息公開渠道,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緊密結合本職工作,不斷規範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創新政府信息公開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開重點,提高政府信息公開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