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城鄉建設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報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以下簡稱新《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於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19〕60號)要求,由南昌市城鄉建設局結合有關統計數據編制。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一、總體情況
我局認真貫徹修訂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南昌市城鄉建設局入口網站、南昌市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和南昌市城鄉建設局微信公眾號為信息公開渠道,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緊密結合本職工作,不斷規範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創新政府信息公開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開重點,提高政府信息公開水平。
(一)主動公開信息情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計主動公開政府信息697條。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未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也未出現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影響社會穩定的信息。
(二)依申請公開情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局全年共收到依申請公開22件,自然人20件,其他2件;予以公開4件,本機關不掌握相關信息16件,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1件,其他處理1件。所有依申請信息都按照《條例》的規定進行了答覆,答覆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要求,做好依申請公開接收、登記、辦理、調查、答覆等環節,切實做到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
(四)平台建設方面
拓寬政府信息公開的渠道,紮實做好政府信息公開載體建設。充分發揮新政務新媒體作用,2020年10月24日開通“南昌市城鄉建設局”公眾號,制定印發了《關於做好南昌市城鄉建設局微信公眾號推廣工作的通知》,《關於印發<南昌市城鄉建設局微信公眾號信息報送和發布工作制度>的通知》, 2020年微信公眾號共發布204條,得到了企業和民眾的廣泛好評;紮實發揮官網主陣地作用,及時更新發布信息696條,新開設專題專欄1個,更新建設工程安全監督辦事指南,上線“南昌市城市雕塑地圖”系統
(五)監督保障方面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成立了由分管領導任組長,科室負責同志為成員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明確了局辦公室為信息公開工作部門,機關各科室、局屬各單位都安排了政務公開工作人員,確立了政務公開和信息公開領導工作機制。
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機制,規範信息報送制度。為進一步規範信息發布工作,嚴格按照信息報送審批制度,做到信息報送有專人把關,領導審批的要求。研究制定了《南昌市城鄉建設局微信公眾號信息報送和發布工作制度》,修訂了《南昌市建設局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明確了政務公開工作的指導思想、原則、公開內容、公開形式、工作要求和監督保障措施。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信息內容
本年新
製作數量
本年新
公開數量
對外公開總數量
規章
0
0
0
規範性檔案
0
0
0
第二十條第(五)項
信息內容
上一年項目數量
本年增/減
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許可
0
0
0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0
0
0
第二十條第(六)項
信息內容
上一年項目數量
本年增/減
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處罰
0
2
2
行政強制
0
0
0
第二十條第(八)項
信息內容
上一年項目數量
本年增/減
行政事業性收費
0
0
第二十條第(九)項
信息內容
採購項目數量
採購總金額
政府集中採購
33
40.40069萬元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係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於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申請人情況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組織
總計
商業企業
科研機構
社會公益組織
法律服務機構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20
0
0
0
0
2
22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一)予以公開
3
0
0
0
0
1
4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開
1.屬於國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0
0
0
0
0
0
0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0
0
0
0
0
0
0
5.屬於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0
0
0
0
0
0
0
6.屬於四類過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屬於行政執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屬於行政查詢事項
0
0
0
0
0
0
0
(四)無法提供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15
0
0
0
0
1
16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製作
0
0
0
0
0
0
0
3.補正後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0
0
0
0
0
0
0
(五)不予處理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0
0
0
0
0
0
0
2.重複申請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覆申請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1
0
0
0
0
0
1
(六)其他處理
1
0
0
0
0
0
1
(七)總計
20
0
0
0
0
2
22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複議
行政訴訟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總計
未經複議直接起訴
複議後起訴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總計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總計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政府信息公開的方式和渠道不夠豐富,對公開範圍的界定標準把握不準確,局政務微博、微信公眾號等新興媒體平台未充分發揮出最大效用。
(二)改進情況
充分利用科學化手段,有效擴大公開範圍,提高公開質量。切實抓好政務網站、政務微博、微信公眾號建設,充分發揮其宣傳引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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