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市體育局

南康市體育局,為市政府正科級直屬事業單位。下設群體科、訓競科、少兒體校,現有行政人員2人,事業人員7人,其中大專以上學歷7人,中級職稱3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康市體育局
  • 所屬地區:南康市
  • 管理範圍:體育
  • 屬性:政府機關
歷史沿革,基本情況,主要職責,機構設定,秘書科,民眾體育科,訓練競賽科,體育市場管理科,大事記,

歷史沿革

民國24年(1935年)成立南康縣體育局,民國32年9月(1942年)成立縣國民體育委員會。解放後,1950年正式成立南康縣體育分會;1951年成立縣體育館,1952年2月撤銷,體育工作移交縣文化館管理;1958年成立南康縣體育運動委員會,1970年至1972年縣體委由縣武裝部軍營;1972年9月恢復縣體育運動委員會;為縣政府正科級組成部門;1995年撤縣改市,縣體委更名為南康市體育運動委員會;2002年12月,南康市體育運動委員會更名為南康市體育局,為市政府正科級直屬事業單位。

基本情況

南康體育有著紮實的民眾基礎,競技體育人才輩出。新中國成立以後,南康人民以高昂的熱情投身到體育健身活動之中,經常性地開展因地制宜、形式多樣、豐富多彩的民眾體育活動。改革開放以來,全市體育工作堅持黨的領導,弘揚“奧運”體育精神,認真貫徹實施“一法兩綱”,以一年一度的全民健身周為契機,廣泛開展全民健身活動,民眾體育呈現生機勃勃,競技體育如日中天,體育產業步伐加快,基礎設施逐步完善。目前,全市體育人口已達28萬人,占總人口數的36%,學校達到《國家體育鍛鍊標準》的人數103163人,占應該學生總人數的87%。市少兒體校堅持體教結合的辦學路子,先後培養出等級運動員943人,其中國際健將1人,國家健將2人,一級運動員3人,二級運動員28人,三級運動員286人,少年級運動員623人,為各級體育院校輸送優秀運動員121人,2001年度被省體育局、教育廳名為“江西省A等縣級少年兒童體育學校”。1997年和2001年分別被評為“全國民眾體育先進單位”。全市現有行業體行、單項協會14個,僅老年體協會員就達12825人;農村體育廣泛
1997年12月13日全國人大科教文衛委員會顧問張彩珍(原國家體委副主任)(前排左二)一行來該市就《體育法》貫徹執行情況進行調查研究開展,現有唐江、龍回、潭口、鳳崗4鎮被評為“江西省體育先進鄉(鎮)”;體育場館設施逐年增加,現有標準400米環形跑道田徑場1個,300米田徑場3個,200米小運動場11個,水泥籃球場112個(其中燈光球場5個),游泳池2個(含室內游泳池),綜合訓練房1個,保齡球館1個,2002年該市決定興建占地120畝的體育中心,建築設施方案已出。
該市體育工作所取得的成就得到了上級部門的充分肯定,2000年我市被命名為“江西省體育先進縣(市)”。自1989年以來17個單位30次,9人19次受到省、部級以上各種表彰,我市競技體育在市委、市政府的關心和重視下,通過全市體育工作者的辛勤努力,取得了驕人的成績,湧現出了象劉顯斌、藍紅梅等一批優秀運動員,為國為市爭光;田徑項目是我市體育的強項,自1997年以來參加贛州市田徑比賽均獲團體總分第一名,歷年均有運動員代表贛州市參加省和全國比賽。展望未來,南康體育朝著民眾體育普及、競技體育站前列、基礎設施完善、體育產業興旺的體育強市目標努力。

主要職責

南康市體育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體育工作的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直屬事業單位,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根據國家有關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積極指導和大力推進體育改革,研究制訂全市體育發展戰略和目標,擬定全市體育發展規劃和體育工作的有關政策、規定,並監督實施。
(二)推行全民健身計畫,指導並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開展國民體質監測。指導和配合全市各部門、各行業、各社會團體積極開展體育活動,搞好學校、農村、機關、部門、企業和社區的體育工作。
(三)全面實施和科學部署競技體育發展戰略,組織實施新時期奧運爭光計畫。努力辦好少年兒童體育學校,抓好各項目運動隊的選材、訓練、管理和組建以及報名參賽工作。進行科學選材,科學訓練,不斷提高體育運動訓練水平,為國家輸送高水平體育後備人才。
(四)重點抓好學校體育,組織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提高廣大青少年的健康水平;大力開展多層次,形式多樣的業餘訓練,不斷提高體育教學質量,努力培養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
(五)積極抓好農村體育,大力開展體育“三下鄉”活動,充分調動廣大農民參加體育鍛鍊的積極性,因地制宜地開展廣大農民民眾喜聞樂見的體育活動。配合政府開展爭創全國體育先進縣(市)活動,指導開展爭創全省體育先進鄉(鎮)活動。抓好職工、老年人、少數民族、殘疾人體育工作。
(六)規劃、協調全市體育場館設施建設布局,指導、規範各類場館設施建設。
(七)研究制定體育產業發展規劃,負責體育經營活動從業資格的審批,依法管理體育市場。
(八)負責健身氣功的管理。
(九)負責全市性體育社團的資格審查和業務指導。
(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定

秘書科

協助局領導協調、處理機關政務和日常工作;負責綜合性會議和大型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機關文電、秘書和檔案管理工作;負責編制體育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綜合性統計工作;負責編制本級年度體育事業財務收支計畫及審核匯總財務決算;指導、監督直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組織人事和機構編制工作;負責體育工作和大型體育活動、賽事的宣傳報導;承辦局領導決定的重要事項的督辦工作。

民眾體育科

負責民眾體育工作的有關政策、法規和發展規劃的監督實施;研究和擬定全市推行《全民健身計畫綱要》的有關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開展國民體質監測工作;指導和推動學校體育、農村體育、社區體育及其他社會體育的發展。

訓練競賽科

與南康市少年兒童體育學校合署辦公,對外保留南康市少年兒童體育學校牌子。主要職責為:全面實施和科學部署競技體育發展戰略,組織實施新時期奧運爭光計畫,努力把南康市少年兒童體育學校辦出特色,辦出成效;抓好各項運動隊的選材、訓練、管理和組建隊伍報名參加上級舉辦的各種賽事;指導基層進行科學選材,科學訓練,不斷提高體育運動訓練水平,為國家輸送高水平體育後備人才;審批等級運動員和裁判員,編制年度各項目市記錄。

體育市場管理科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有關部門制定的體育行業政策、法規,制訂全市體育產業發展規劃,指導和監督全市體育市場的管理工作;負責體育健身娛樂、競賽表演、訓練服務、體育廣告、技術信息等體育經濟、經營活動、體育市場和體育彩票發行及公益金的管理;制定體育經營活動從業條件和審批程式,配合有關部門進行體育執法檢查。
機關黨支部負責機關和下屬單位黨建及群團工作。

大事記

1、1958年成立南康縣體育運動委員會;
2、1994年劉顯斌被授予國際健將稱號;
3、1994年成立南康縣體育總會;縣體委辦公住宅樓落成,縣體委由東街搬遷至蓉江西路辦公;
4、1995年,劉顯斌參加第十二屆亞運會獲賽艇2枚金牌;南康縣體育運動委員會更名為南康市體育運動委員會;10月10日全區體委主任會議在我市召開,陳本瑋副專員出席會議;
5、1995年2月,省體委主任梅長林來市視察;8月省體委副主任聶明阮來市檢查工作;11月23日,省體委主任梅長林再次來市視察工作;
6、1996年,劉顯斌參加亞特蘭大第二十六屆奧運會(我市有史以來第一個參加奧運會);2月28日,省體委副主任敖林生來市拜年;12月省體委副主任聶明阮來市評估體育工作,後我市評為全省縣級體育先進單位;
7、1997年,我市第一座室內恆溫游泳池建成;
8、1997年12月13日全國人大科教文衛委員會顧問張彩珍(原國家體委副主任)一行來我市就《體育法》貫徹執行情況進行調查研究;
9、1997年,市少兒體校、南康中學被評為全國民眾體育先進單位;南康中學被評為全國體育傳統項目先進單位;市體委被評為全省縣級體育先進單位;
10、1997年1月15日,全省體育訓練、科技工作會議在贛州召開,與會人員到我市開現場會,聽取我市匯報和參觀體育設施建設;
11、1999年,全區體育工作會議在我市召開,省體委副主任敖林生出席會議;
12、2000年4月,江西省中學生田徑比賽在我市南康中學舉行;
13、2000年,我市被授予“江西省體育先進縣(市)”;蘭建梅參加中、日、韓田徑對抗賽獲800米銀牌;
14、2001年,市少兒體校被評為“全國民眾體育先進單位”;被授予江西省A等縣級少年兒童體育學校;
15、2001年4月,第二十四屆奧運會跳水冠軍許艷梅隨父回家鄉省親,市領導親自接見;田徑運動員蘭紅梅被授予國家運動健將,同年參加全國九運會;
16、2002年6月,成立南康市體育中心籌建指揮部,下設辦公室、籌資組和項目組;
17、2002年12月,南康市體育運動委員會更名為南康市體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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