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區民政局(南山區民政局)

深圳市南山區民政局

南山區民政局一般指本詞條

深圳市南山區民政局是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深圳市愛國擁軍模範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深圳市南山區民政局
  • 地址:常興路與南頭街交匯處西南角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單位,所獲榮譽,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擬訂全區民政事業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統籌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困難家庭救助、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配合市民政局指導、開展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
(三)指導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四)負責全區行政區劃工作,區、街道、社區管轄範圍的界線勘定和管理工作;負責街道辦事處的設立、撤銷、更名和管轄範圍變更等報批工作;負責社區居委會、社區工作站的設立、撤銷、更名和管轄範圍變更的審核工作。
(五)負責全區婚姻登記管理工作。負責辦理婚姻登記、婚姻法律法規宣傳、倡導文明婚俗工作。
(六)推進殯葬改革,指導全區殯葬管理工作。
(七)統籌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困老年人救助工作。
(八)統籌推進落實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和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發展。負責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的審批、發放、監管工作。
(九)負責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和困境兒童保障工作。
(十)統籌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指導社會捐助工作,負責福彩金業務管理。
(十一)統籌協調全區社會工作發展規劃,協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二)負責區社會組織登記、管理和監督工作。指導區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十三)負責民政相關政務服務和行政執法工作。
(十四)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檔案、機要保密、綜合文稿起草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統籌新聞宣傳、安全生產、信息、信訪、法制工作;負責黨務、廉政建設、人事工資、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行政後勤保障工作;負責本系統工、青、婦、計畫生育等工作;承擔政務公開、信息化、督辦工作;負責財務管理、基建、內部審計、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民政系統民政事業費和福彩金的管理工作。
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科
統籌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指導、監管養老機構和社會福利機構;負責兒童福利、收養和困境兒童保障工作;負責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困難家庭救助、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負責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發放工作;依法指導、監督全區慈善組織;指導全區婚姻登記、殯葬管理和社會捐助工作;依法依規開展行政執法工作。指導督促養老服務、兒童福利機構加強安全管理工作。
基層政權和社會工作科
統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社區居民委員會建設和居民自治工作,組織社區居委會人員(委員)的培訓;指導社區治理、社區建設、社區服務等工作;負責街道辦事處的設立、撤銷、更名和管轄範圍變更等報批工作;負責社區居委會、社區工作站的設立、撤銷、更名和管轄範圍變更的審核工作;負責街道、社區管轄範圍的界線勘定和管理工作,調查處理界限爭議;統籌協調全區社會工作,對在南山區註冊登記的社會工作機構進行業務指導等。
社會組織管理和政務服務科
負責社會組織登記和管理,指導、監督社會組織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開展活動,依法依規查處社會組織違法違規行為;指導區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統籌協調局各業務口行政審批等政務服務工作,負責局入駐區政務服務中心各項工作。

直屬單位

南山區社會福利中心(區社會捐助接收管理站)
1.負責對本區“三無”老人(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贍養人或扶養人)的收養、護理、治療和康復等工作。2.負責社會上有需要托養的老年人的收養、護理、治療和康復以及其他社會福利工作;3.協助行政部門開展全區養老服務機構業務指導、培訓考核等工作;4.負責轄區社會捐贈物品的接收、管理工作;5.完成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南山區殯葬管理所
1.負責本轄區殯葬管理工作;推進殯葬改革;擬定本區殯葬發展事業規劃;2.開展殯葬改革與殯葬法規的宣傳和教育活動;3.開展殯葬執法檢查;4.負責殯儀服務站和骨灰堂建設的行政許可審批;5.負責公益性公墓管理和經營性公墓監督;6.完成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南山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1.辦理婚姻登記。2.補發婚姻登記證。3.撤銷受脅迫的婚姻。4.建立和管理婚姻登記檔案。5.宣傳婚姻法律法規,倡導文明婚俗。6.完成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所獲榮譽

2020年12月24日,深圳市雙擁模範城創建總結表彰大會召開,南山區民政局榮獲深圳市愛國擁軍模範單位。

現任領導

局長
兼區社會組織黨委書記。主持全面工作;分管區社會福利中心(區社會捐助接收管理站)。
林偉軍
副局長
負責黨的建設、安全生產、綜治、信訪、維穩、養老服務事業和產業、社會福利事業、智慧民政建設、社會救助、應急等方面工作。分管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科。
方艷
副局長
負責紀檢監察、人事、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改革創新、績效考核、信息安全、新聞宣傳、機關日常運轉協調、法制建設、社區建設、社區基層治理、行政區劃、社工人才隊伍、掃黑除惡等方面工作。分管辦公室、基層政權和社會工作科;聯繫區社會工作協會。
劉心
副調研員
負責財務、扶貧、關工委、老幹部、工青婦等方面工作。協助方艷同志分管辦公室。
張富亮
副調研員
兼區社會組織黨委副書記,協助書記做好社會組織黨建工作,負責社會組織管理工作;統籌協調局各業務口行政審批等政務服務工作,負責局入駐區政務服務中心各項工作。分管社會組織管理和政務服務科;聯繫區政務服務中心、區社會組織總會、區社會組織創新苑、社創+社會組織服務中心。
周彪
副調研員
負責殯葬管理、婚姻登記、慈善等方面工作。分管殯葬管理所、婚姻登記處。協助慶芝同志聯繫區社會福利中心(區社會捐助接收管理站),聯繫區慈善會。
李梁坤
區社會福利中心(區社會捐助接收管理站)主任 (六級職員)
主持區社會福利中心(區社會捐助接收管理站)工作;聯繫區老年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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