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全域旅遊促進條例

2022年12月26日,《南寧市全域旅遊促進條例》頒布施行新聞發布會召開。《南寧市全域旅遊促進條例》經南寧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通過,自治區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批准,將於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寧市全域旅遊促進條例
  • 施行時間:2023年1月1日
檔案解讀
《條例》共43條,分總則、規劃、產業支持、服務保障、監督管理和附則六個章節。《條例》立法緊扣“促進型”立法基調,結合國家、廣西“十四五”文化和旅遊發展規劃的方向和重點,統籌南寧市全域旅遊發展規劃有關“品牌南寧戰略”的具體情況,側重於引導性、鼓勵性條文設計,主要著眼於鼓勵支持旅遊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加強服務保障和監督管理。
《條例》明確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制定並組織實施促進全域旅遊持續健康發展的支持政策,推動旅遊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並明確應當利用本區域優勢旅遊資源,打造本地旅遊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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