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順慶區醫療保障局

南充市順慶區醫療保障局

南充市順慶區醫療保障局,是南充市順慶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充市順慶區醫療保障局
  • 隸屬:南充市順慶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組織起草相關規範性檔案,擬訂全區醫療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組織擬訂並實施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監督強化全區醫療保障基金運行管理。
(三)執行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落實長期護理保險等新型醫療保障制度改革方案。
(四)執行全省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療保障目錄和支付標準,執行特殊醫用材料、特殊檢查和治療、醫院製劑等相關目錄和支付標準並監督實施。
(五)執行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落實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和監督機制、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六)監督實施全區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政策,參與藥品、醫用耗材招標採購平台建設。
(七)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擬訂全區定點醫藥機構及其服務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監督管理全區醫療保障定點機構。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療保障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八)負責全區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和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執行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指導管理全區醫療保障經辦服務工作。開展醫療保障領域對外合作交流。
(九)負責規劃實施全區醫療保障信息化建設。組織開展醫療保障大數據管理和套用。
(十)承擔辦事機構設在區醫保局的區委、區政府議事協調機構的具體工作。
(十一)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職業健康、應急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職能轉變。
1.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制度,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確保醫療保障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民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2.統籌推進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改革。區城鄉醫療保險管理局不再承擔醫療保險基金管理、醫療保險定點醫藥機構監督管理、特殊人員醫療管理等行政職能,交由區醫保局機關有關內設機構承擔。
(十四)與區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兩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檔案、機要等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安全、保密、信息、宣傳、績效管理、政務公開、信訪、有關綜合性文稿起草、史志編纂及內部安全生產、職業健康、應急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等工作。負責人大代表議案、政協委員提案的協調辦理工作。負責黨建、工青婦、離退休人員及機構編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訓、隊伍建設、對外合作交流等工作。負責指導和協調議事協調機構的辦事機構日常工作。
特殊人群服務股
涉及貧困戶、五保戶、低保戶、特殊病、軍人、離退休等特殊群體醫保權益方方面面。
個人權益股
負責參保單位人員的參保登記和基金徵收工作。負責參保人員關係轉移接續。負責參保人員月度的扎賬、劃賬、分賬。負責參保人員個人賬戶調整資料的收集、核實。負責各類卡務辦理。負責業務檔案的整理、歸檔。順慶區參保人員外傷審核。
醫藥服務股
涉及醫保定點醫院、藥店,一切醫療行為(特殊門診)、外傷調查。
待遇審核股
負責順慶轄區內個人帳戶資金消費的審核、結算。負責順慶轄區內定點醫院住院費用的審核、結算。負責異地就醫人員住院費用的審核、結算。負責生育保險費用報銷。負責特殊人員醫療費用的審核、結算。負責定點醫院信息公布與交流,“兩定”單位醫保服務的協調、指導。負責年終考核資金的結算。參與定點醫院協定指標的測算與調整,簽訂;參與“兩定”單位年度考核。負責醫療結算費用檔案和本股室業務檔案的整理、歸檔。
異地就醫股
異地就醫費用結算報賬。
信息與數據管理股
負責牽頭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醫療保障信息化和大數據發展套用規劃和政策措施。推進信息化套用平台和大數據管理中心建設。承擔有關統計管理和調查分析工作。負責醫療保障信息管理和數據安全保障,組織實施人工智慧監管,建立健全相關信息發布和披露制度並牽頭組織實施。負責專題新聞宣傳和輿情監控、引導、處置工作。
規劃財務股
組織擬訂醫療保障工作規劃,承擔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制定實施財務管理內控制度,負責本單位預決算,負責全區醫保基金預決算及收支計畫安排。擬定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制度,執行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承擔醫療保障待遇管理工作,統籌推進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實施長期護理保險等新型醫療保障制度改革方案。組織實施醫療救助工作。
基金監管
監督醫療保障基金政策法規的執行,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和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監督管理納入醫療保障支付範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規範醫保經辦業務,落實舉報獎勵制度,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監督實施醫療保障目錄和支付標準,組織實施對區醫保基金和收支計畫的內部稽核工作。組織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醫保對醫療行為的激勵約束機制以及對醫療費用的控制機制。組織開展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技術的經濟性評價。負責指導管理全區醫療保障經辦服務工作。擬訂定點醫藥機構醫保協定和支付管理、異地就醫等管理辦法和結算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指導全區醫療保障定點醫藥機構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定點醫藥服務評價體系。督促做好全區醫療保障經辦機構內控管理和風險防範等工作。負責全區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監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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