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棲霞區應急管理局

南京市棲霞區應急管理局

南京市棲霞區應急管理局是南京市棲霞區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南京市棲霞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京市棲霞區應急管理局
  • 隸屬:南京市棲霞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區應急管理工作,統一指揮、指導全區各級 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貫徹執行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方 針政策。組織編制區應急管理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制訂本區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
(三)牽頭負責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 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牽頭建立全區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 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揮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 應急救援。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區委、區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全區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 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消防、森林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各級各部門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按照上級統一部署,負責消防管理工作,指導消防 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指導協調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 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 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市下撥和區級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 監督檢查區政府有關部門和各街道(園區)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督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 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非煤礦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 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四)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 施,會同區發改委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 度,實施統一的救災調度。
(十五)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相關科學技術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六)承擔區應急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區安全生產委員 會辦公室、區消防安全委員會(區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區防汛防旱指揮部辦公室、區減災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七)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 保密、政務公開等工作;承擔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財務預算、工資福利、教育培訓、考核獎懲和老幹部工作;承擔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和會議保障工作;承擔本系統的新聞宣傳、輿情應對、思想宣傳、意識形態、文化建設等工作; 負責本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應急指揮中心
承擔應急值守、政務值班、信息匯 總、綜合協調等工作,負責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統計分析工作;建立重大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和評估論證 機制;承擔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評估;擬訂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發布預警和災情信息;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承擔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設工作;擬訂有關科技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建立全區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規劃信息傳輸渠道,健全安全生產、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承擔區應急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救援協調和預案管理科
統籌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組織編制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並負責各類應急預案銜接協調,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統籌各類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各級各部門和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組織指導應急管理社會動員工作; 組織編制區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相關經濟政策建議,推動應急重點工程建設和避難設施建設;負責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備案工作。
火災防治管理科
指導城鎮、農村、森林消防工作規劃編制並推進落實;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工作;承擔區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區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 的日常工作。
防汛防旱和地質災害救援科
組織協調水旱災害、 地質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協調指導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實施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工作;組織協調颱風防禦工作;指導協調水旱、地質災害防治相關工作;承擔區防汛防旱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科
負責化工(含石油化 工)、醫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牽頭承擔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關工作;承擔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建設項目安全條件、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儲存煙花爆竹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煙花爆竹批發、零售經營許可,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第三類易製毒化學品中的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經營備案,危險化學品相關行業重大危險源備案等審批服務工作。
安全生產基礎科
負責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石油(煉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基礎工作; 指導監督相關行業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程、標準;指導監督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培訓等工作;負責相關行業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三同時”情況的監督檢查;承擔職責範圍內相關建設項目 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負責非煤礦山等相關行業重大危險源備案。
執法監督科
負責全區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等方面執法綜合性工作;負責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執法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貫徹落實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依法承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組織起草相關規範性檔案,承擔重要政策研究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組織建立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信用體系;組織指導執法計畫編制、執法隊伍建設和執法規範化建設工作。
綜合協調科
依法依規指導協調和監督各級各部門履行自然災害防治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全區性安全生產檢查以及專項督查、專項整治等工作,組織實施安全生產督查、考核工作,負責業務類綜合考核工作;開展公眾知識普及工作;指導全區各類應急救援隊伍教育訓練;承擔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聯絡其他委員會(指揮部)議事協調機構。
救災和物資保障科
建立災情報告制度,承擔災情 核查、損失評估和救災捐贈等災害救助工作;擬訂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和需求計畫,組織建立應急物資共用共享和協調機制, 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承擔中央、省、市下撥和區級救災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監督使用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民眾、因災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民眾生活救助;承擔區減災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葉余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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