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棲霞區水務局

南京市棲霞區水務局

南京市棲霞區水務局是南京市棲霞區機構改革設定的新部門,為南京市棲霞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南京市棲霞區水務局負責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水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區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水務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京市棲霞區水務局
  • 隸屬:南京市棲霞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所獲榮譽,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國家和省市有關水行政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全區水務行業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實行依法治水、依法管水。
(二)研究擬訂全區水務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研究擬訂區域範圍內主要江河、流域(區域)綜合規劃及水資源保護、供水、節水、排水、生活污水處理和水土保持等專業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有關國民經濟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及重大建設項目中水資源和水土保持等水務論證工作。
(三)負責全區水資源的統一管理和保護。組織擬訂全區中長期水量供求計畫和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水域的納污能力和限制排污總量的核定工作,提出限制排污的總量建議;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負責全區計畫用水、節約用水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組織實施河湖引調水工作;指導再生水等非傳統水資源開發利用工作;負責全區地表水、地下水(含礦泉水、地熱水)開發利用和管理保護工作。
(四)負責全區供水管理工作。監督、檢查、考核全區供水規劃及年度計畫執行、服務指標和供水設施的管理維護工作。
(五)負責全區排水管理和生活污水處理、再生水利用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排水許可工作。組織實施雨污分流改造工作。監督、檢查、考核排水、生活污水處理規劃及年度計畫執行情況和設施的運行、維修養護情況;負責全區涉水項目的方案審批和事中事後監管工作。
(六)負責全區水行政執法工作。協調處理部門之間、各街道之間以及相鄰地區間的水事糾紛;依法查處違反水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水事案件。
(七)負責全區城鄉河道、水庫、塘壩及其水域、岸線以及堤壩、大中型泵站、大中型灌區等各類水務工程設施的管理與保護。
(八)負責全區大中型灌排泵站建設與改造,指導全區機電排灌、大中型灌區改造與節水灌溉和農村河道疏浚整治工作,負責丘陵山區小流域治理工作。
(九)負責組織全區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訂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水土流失的監測和綜合防治;負責並指導開發項目的水土保持工作的監督和管理。
(十)負責全區水務工程建設管理。組織實施國家、省、市水務工程相關技術質量標準、規程、規範,組織建設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區域的重要水務工程;負責組織和協調城鄉建設中涉及水務設施的配套工作;指導水務工程建設和運行的質量與安全監管工作;負責重要水務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投標工作。
(十一)負責全區水務科技信息工作。組織重大水務科學技術研究、推廣與套用;負責水務行業技術標準、規程規範的監督與實施,並補充與完善;指導全區水務信息化工作。
(十二)負責編制全區水務年度建設資金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水務建設資金的管理使用。
(十三)負責城區排水設施調度、設施維護及積淹水點整治等消險項目建設管理職責。
(十四)負責全區基層水務服務體系建設。
(十五)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六)有關職責分工
1、與區應急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區水務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全區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並按照相關防護標準指導實施。負責全區水務工程防汛消險、積淹水點整治等。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務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和城市內澇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颱風防禦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區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編制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指導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組織協調重大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許可權作出決定。協助區委、區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會同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棲霞分局、區水務局、區農業農村局等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3依法統一發布災情。開展多災 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協調開展森林火情監測預警工作。必要時,區水務局可以提請區應急管理局,以區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2、與棲霞生態環境局有關職責分工。區水務局承擔水資源保護的責任,棲霞生態環境局承擔水環境質量和水污染防治的責任。
3、與區城市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區水務局承擔占用、挖掘城市河道審批和行政審批實施情況監督檢查的責任;承擔城市排水許可和行政審批實施情況監督檢查的責任。區城市管理局承擔對非法占用、挖掘城市河道和未經城市排水許可行為的行政處罰的責任。

所獲榮譽

2021年5月23日,被授予江蘇省“全省防汛抗洪工作先進集體”稱號。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政務公開等工作。承擔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財務預算、工資福利、教育培訓、考核獎懲和老幹部工作;承擔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和會議保障工作;指導全區水務信息化和新聞宣傳工作;負責全區水務資金的計畫使用和管理監督;對全區水務系統的國有資產進行監督管理;推進水務人才隊伍建設。
行政審批服務科
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方針政策;負責全區涉水行政審批工作。負責全區水行政規費的徵收;擬訂全區水務法制建設規劃,負責局機關規範性檔案和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備案和清理工作;監督、檢查水務法律法規貫徹落實情況;組織協調水務系統依法行政工作,負責水行政執法工作;承辦本機關的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辦理及局系統普法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全區水資源統一管理和保護;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並監督實施;監督水資源費的徵收和管理;擬訂全區中長期供求計畫和水量分配方案、年度取水總量控制計畫,並監督管理;負責飲用水水源保障工作;編髮水資源公報和水質監測簡報;負責全區水資源節約工作;組織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指導再生水等非傳統水資源開發利用;承擔全區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
規劃計畫科
擬訂全區水務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擬訂流域性、區域性水務綜合規劃、區重點水務工程規劃,並監督實施;擬訂區級水務固定資產投資計畫;負責全區水務基建項目申報、審查、核准工作;負責全區水務綜合統計工作;擬訂全區農村水利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全區生活污水、雨水專業規劃編制;負責全區水環境工程規劃;負責全區城鄉水環境、水生態項目的前期儲備、方案論證、設計審查;負責編制供水年度計畫;負責編制排水工程年度建設計畫;負責編制全區水務系統科技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
水務建設科
負責全區水務基本建設管理及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管理工作;負責全區水務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負責水務工程建設項目稽察;組織或協助做好全區重點水務建設項目的驗收工作;負責全區水務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和安全監督工作;組織開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負責丘陵山區小流域治理工作,指導農村河道疏竣整治等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全區水土流失綜合防治工作,負責全區水土保持工作,擬訂全區水土保持規劃和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水土流失監測、預報並公告;負責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
水環境管理科
負責雨污分流改造工作;組織編制全區污水管網、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全區水環境治理建設規劃;組織推進污水設施項目建設工作;負責全區污水設施工程建設前期技術方案把關;指導污水處理工作,參與污水處理費調價工作;負責全區供排水行業管理;組織實施供水年度計畫、排水設施維修運行計畫;協調引水調度管理;負責排水管網接駁、遷改、臨時占用排水設施的管理工作;負責排水設施運行養護指導、行業監管、養護考核;負責供排水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指導村鎮供水、排水、污水處理工作;負責全區水環境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承擔全區河道整治日常工作的組織協調、綜合調度、信息發布和督查督辦,負責組織對河道整治工作督導考核。
工程管理科
負責全區城鄉河道、水庫、湖泊等水域、岸線、河口、灘地和水利工程的開發、利用、管理與保護;負責全區河道和水利工程(不含與管網接駁的泵站)的運行管理和安全管理;負責區管河道管理範圍內占用管理工作;制訂水務工程維修養護計畫,負責河道和水利工程維修養護和日常監管工作;負責全區水務工程管理考核工作;對水庫大壩安全實施監督管理;負責堤壩白蟻防治;承擔全區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及小型水庫庫區扶持等工作;負責城市積淹水點整治工程等全區重點水務工程消險項目建設管理;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
河長制管理科
承擔區河長制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全區“河長制”日常工作的組織協調、綜合調度、信息發布和督查督辦;協助區級總河長、區級河長加強水資源、河道岸線保護,加強水環境整治和水生態修復,協調解決河道治理、管護等重難點問題;負責編制年度河長制工作要點,負責修編區級河道“一河一策”行動方案,並對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督查;負責組織對河長制工作的督導考核,指導街、村(社區)河長制開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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