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全市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煤礦除外,下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貫徹執行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編制全市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應急體系建設規劃,指導、監督鎮街區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
(三)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全市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全市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牽頭建立全市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全市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布局和建設。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統一管理全市防震減災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全市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會同有關部門依法保護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負責震情速報和地震災情速報、震災調查評估。
(六)組織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較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七)統一協調指揮全市應急救援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八)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所監管行業領域內市級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和管理,指導監督其他行業領域以及全市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九)負責消防工作,按許可權實施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十)指導協調森林和草原(地)火災、水旱災害、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一)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下達指令調撥救災儲備物資,管理、分配各類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二)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市政府有關部門和鎮街區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全 市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檢查事故防範和整改措施的落實情況,參與事故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全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的統計分析工作,通報有關情況。
(十三)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按照許可權規定,負責監督管理駐棲中央、省管和煙臺市管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工作。
(十四)負責全市許可權範圍內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金屬冶煉企業安全生產準入管理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五)負責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
(十六)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監督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和安全評價工作,配合實施註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有關工作。
(十七)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保障救災工作。
(十八)負責全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九)承擔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相關指揮部日常工作。承擔市防震減災工作領導小組、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日常工作。
(二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辦公室
(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牽頭建立全市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全市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布局和建設。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
(二)配合實施註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有關工作。
(三)負責全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
綜合科
(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全市應對安全生產類突發事件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工作。
(二)貫徹執行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編制全市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應急體系建設規劃,指導、監督鎮街區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
(三)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市政府有關部門和鎮街區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全市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檢查事故防範和整改措施的落實情況,參與事故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全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的統計分析工作,通報有關情況。
(五)負責全市許可權範圍內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金屬冶煉企業安全生產準入管理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
(六)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監督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和安全評價工作。
(七)承擔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日常工作。
指揮中心
1、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全市應對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全市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全市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
2、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依法統一發布災情信息。
3、統一協調指揮全市應急救援隊伍,建立應急協動聯調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4、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所監管行業領域內市級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和管理,指導監督其他行業領域以及全市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5、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6、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下達指令調撥救災儲備物資,管理、分配各類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7、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保障救災工作。
8、組織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較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危化科
(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負責工礦商貿行業(煤礦除外,下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三)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按照許可權規定,負責監督管理駐棲中央、省管和煙臺市管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工作。
(四)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五)負責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
災害防治科
(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統一管理全市防震減災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全市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會同有關部門依法保護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負責震情速報和地震災情速報、震災調查評估。
(二)負責消防工作,按許可權實施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三)指導協調森林和草原(地)火災、水旱災害、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
(四)承擔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相關指揮部日常工作。承擔市防震減災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礦山科
負責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石油(煉化、成品油管道除外)等行業安全生產基礎工作,擬訂相關行業安全生產規程、標準,指導監督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監督檢查相關行業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排治理工作。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相關行業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指導監督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井關閉工作。參與相關行業較大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工作。
工商貿科
負責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工商貿行業安全生產基礎工作,擬訂相關行業安全生產規程、標準,指導監督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監督檢相關行業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監督檢查職責范國內相關行業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參與相關行業較大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工作。
應急救援保障服務中心
負責全市應急救援保障服務工作;參與相關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提供現場救援後勤保障服務;承擔國家投資形成的相關應急器材、裝備、物資和相關場所以及設施的採購、管理、調度和維護工作;承擔應急資源庫建設、管理和維護工作;參與本級政府、部門應急預案的評審評估以及本級政府應急救援演練工作;承擔全市範圍內森林航空消防飛機防控工作;承擔林火航空監測工作;協調相關單位做好直升機起降點和水源地建設以及各項保障工作。
下屬單位
安全生產監察執法大隊
受市應急局委託,依法依規集中行使工礦商貿、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行業安全生產執法職責及防震減災領域執法職責。承擔法律法規直接賦予市(縣)級的執法職責。查處具有全市影響的複雜案件。監督指導各鎮街(開發區)安全生產及防震減災領域綜合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和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及防震減災領域重大執法專項行動。受理職責範圍內投訴舉報。安全生產及防震減災領域較大事故和應急事件處置中的執法工作。
現任領導
棲霞市應急管理局局長:姜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