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棲霞區農業農村局是南京市棲霞區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南京市棲霞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京市棲霞區農業農村局
- 所屬部門:南京市棲霞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南京市棲霞區
- 現任領導:朱從政
主要職責
內設機構
辦公室 | 承擔綜合報告、重要文稿和指導“三農”工作重要檔案的起草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黨建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政務信息、政務公開、保密、新聞宣傳、社會輿情處置工作;牽頭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人事管理、財務、國有資產和政府採購管理工作;牽頭協調局系統和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綜合管理工作;承擔局12345政務投訴熱線、打黑除惡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老幹部的服務工作;承擔區委、區政府和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
政策法規科 | 負責農業經濟規範性檔案起草工作;負責農業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工作;指導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和農業法制宣傳教育及活動;承擔法制宣傳、依法行政、法治創建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對農業行政執法隊伍的培訓管理;牽頭組織對農資市場、農業投入品監管、打假護農及農林案件查處等執法工作;負責農業行政審批事項辦理;牽頭受理設施農業用地備案申請工作;承擔信用體系建設、綜合治理等工作;負責農業投資項目管理工作;承擔區委、區政府和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
農村統籌發展科(農村集體資產管理科) | 擬訂全區農業農村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統籌協調鄉村振興和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等有關工作,承擔指導村莊整治、村容村貌提升、美麗鄉村建設等有關具體工作;負責全區扶貧開發規劃編制、組織實施和協調指導工作,承擔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協調督促檢查有關方面落實區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和綜合考核等工作,承擔承擔區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促進農村集體經濟發展;負責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的指導、協調和服務工作;負責農經統計有關工作;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研究提出農業農村改革發展和農民增收等相關政策建議,協調推進農民增收有關工作;承擔農民承包地、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指導土地承包糾紛調解仲裁;承擔全面深化農村改革和農村改革試驗區建設管理工作;承擔區委、區政府和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
農村產業發展科 | 管理農業科技成果,指導農業科研、技術引進、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推動產業技術體系、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監督管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指導農業教育和職業農民培育。擬訂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組織編制、審核行業(系統)發展專項規劃;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業區域協調發展;負責農業領域投資促進工作;負責局系統涉外事務,指導農業開放型經濟發展;負責農業博覽和展示展銷等會展活動。擬訂鄉村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和農業產業化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指導和監測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發展;指導開展農村創業創新工作。編制農業農村經濟信息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提出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建議;指導農業品牌建設有關工作;組織開展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供求、價格分析和監測預警;指導農產品行銷促銷工作;負責農業農村宣傳工作;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指導農業信息服務;承擔農業綜合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指導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培育農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完善新型農業經營體系和發展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承擔區委、區政府和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
農業科 | 擬訂種植業、蔬菜園藝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種植業、蔬菜園藝業發展重大技術措施;指導糧油蔬菜園藝作物生產、種植業結構和布局調整;做好蔬菜應急保供;指導設施農業發展工作;發布農情信息;負責指導優質農作物生產基地和省市級現代農業園區建設與管理工作;承擔肥料有關監督管理以及農藥生產經營和質量監督管理,指導農藥和肥料科學合理使用;組織實施農作物種質資源保護和管理;承擔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工作;監督管理農作物種子、種苗;組織抗災救災和備荒種子的儲備、調撥;組織實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有關工作;負責發展節水農業、抗災救災、植物檢疫相關工作;協調推進農業綠色發展;擬訂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與利用的規劃和重大技術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節能減排、農業清潔生產和生態循環農業建設;牽頭組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有關工作;指導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檢驗檢測體系和信用體系建設;培育和發展農產品品牌;牽頭組織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監測、追溯、風險評估等相關工作;牽頭組織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相關工作;承擔農業保險相關工作;組織提出農業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承擔區委、區政府和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
林業科(棲霞區綠化委員會辦公室) | 擬訂全區林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綠化造林、封山育林工作;負責林業區劃、林業資源的管理和綜合利用以及林地林權的有關管理工作;指導營林規劃、經濟林果開發工作;指導農村林地林木承包經營、流轉及林權管理;指導林特產品的貯藏、加工和綜合利用及林產品的經營管理;承擔區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保護和開發利用;組織編制森林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森林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開展森林防火宣傳教育、火情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生態公益林的劃定及管理、生態紅線管理;承擔區委、區政府和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
畜牧漁業科 | 擬訂畜牧業、漁業、飼料業、畜禽屠宰行業發展、畜禽和水產種業發展政策和規劃;組織開展畜牧水產重大技術措施;組織實施畜禽和水產遺傳資源保護和管理;指導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監督管理畜禽屠宰、飼料及其添加劑、生鮮乳生產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獸醫醫政、獸藥及獸醫器械;承擔獸藥及獸用生物製品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建立完善重大動物疫情監測預警系統;組織開展有關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知識和處置技術的培訓;組織開展重大動物疫情應急回響,指導各地做好重大動物疫病應急處置工作;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漁業資源;指導水產健康養殖和水產品加工流通;組織實施全區動物防疫檢疫及水生動植物病害防控工作;組織漁業水域生態環境及水生野生植物保護;指導漁政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漁業安全生產、防災減災;協調處理長江、湖泊等水域的漁業安全搜救工作;負責漁業安全重大突發事件處理;指導和監督漁業增殖放流;承擔區防治重大動物疫病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擔區委、區政府和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
農業裝備科 | 指導農業機械化發展,負責制定全區農業機械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提出農業機械化發展的政策建議;組織實施農機購置補貼政策;承擔農業機械化技術和裝備發展工作;組織實施秸稈機械化還田;指導全區農機安全生產,組織農機安全監理;指導農業機械技術裝備推廣培訓;承擔區委、區政府和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
農田建設管理科 | 擬訂全區農田建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承擔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管理工作;組織開展節水農業灌溉工程項目建設;擬訂農田建設技術標準和規範,開展農田建設監督評價;組織實施和管理國家農業綜合開發項目;擬訂全區耕地質量保護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推廣休耕輪作,提高耕地地力;組織實施耕地質量保護建設項目;指導劃定農業產品禁止生產區域;牽頭負責農業項目的匯總申報、材料歸檔工作;做好農業項目督查驗收,項目經費的管理、撥付及績效評估工作;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發展的財政政策和項目建議;提出農業投資規模、方向的建議並監督實施;承擔農村宅基地改革相關工作;承擔區委、區政府和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