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學大氣科學學院社會學院

南京大學大氣科學學院社會學院

南京大學大氣科學學院社會學院成立時間2008年10月,簡稱:SSBS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京大學大氣科學學院社會學院
  • 外文名:School of Social and Behavioral Sciences
  • 簡稱:SSBS
  • 成立時間:2008年10月
南京大學社會學院於2008年10月在社會學系的基礎上擴建而成,其英文名稱為School of Social and Behavioral Sciences(簡稱SSBS)。
社會學院現下屬三系一所,分別為:社會學系、心理學系、社會工作與社會政策系、社會人類學研究所。除了這四個作為行政建制的系所以外,另設有中國社會與文化研究中心、城市科學研究中心、社會心理學研究所、社會政策研究所、中日社會政策與社會福利研究所(中日社會福利研究交流中心)以及國際市場調查所等科研機構。
南京大學社會學院現設有社會學、套用心理學和社會工作三個本科專業;社會學一級學科碩士點(含社會學、人口學、人類學和民俗學),基礎心理學和套用心理學兩個心理學碩士點;社會學專業博士點,以及社會學博士後流動站。
社會學、心理學、人類學和社會工作等系科在南京大學100餘年的發展中都具有較為悠久的歷史:其中社會學系源於1928年建立的中央大學社會學系和1930年建立的金陵大學社會學系;心理學系源於1920年建立的南京高等師範學校心理學系(1921年更名為國立東南大學心理學系;1927年更名為國立中央大學心理學系);社會人類學研究所源於1928年建立的國立中央大學人類學系及其後的邊政系;而社會工作和社會政策系則與社會學系一樣,源於中央大學社會學系和金陵大學社會學系所屬的相關學科。1949年後,這些系科因為政治及地域等多種原因,或被取消(如社會學),或遭搬遷(如心理學),先後在南京大學消失。
自1988年重建南京大學社會學系以來,尤其是2001年以來,社會學系就將重建與其相鄰的心理學、人類學和社會工作等系科作為自己的學術使命之一。其中最為重要的舉措包括1993年社會心理學研究所的建立、2002年社會人類學研究所的建立和2006年社會政策研究所的建立。社會學系在1988-2008年這20年中的健康發展,以及上述三個相鄰學科研究所的建立,為2008年心理學、社會工作和社會政策等系科的重建或新建,以及社會學院的建立奠定了基礎。
從南京大學社會學系建立開始,經過20年的健康發展,南京大學社會學院在心理學、人類學、社會工作、社會政策、人口學,尤其是社會學領域匯聚了大批精良師資。全院現有教師43人,其中教授15人(博士研究生導師10人),副教授13人,講師15人;教師中具有博士學位者39人,占教師總數的92%以上,為南京大學各院系之首;其中,39位博士中有16位分別畢業於美國、英國、德國、芬蘭、日本及香港等海外著名大學,並有4位為外籍教師。
20年來,南京大學社會學院出版了大量學術著作和論文,其中重要成果包括:《傳統與變遷:江浙農民的社會心理及其近代以來的嬗變》(周曉虹)、《西方社會學歷史與體系(第一卷“經典貢獻”)》(周曉虹)、《西方社會學理論》(宋林飛)、《中國經濟的奇蹟》(宋林飛)、《社會調查研究方法》(風笑天)、《城市社會結構變遷新論》(張鴻雁)、《中國人的臉面觀》(翟學偉)、《中國人行動的邏輯》(翟學偉)、《中國第一村:華西村轉型經濟中的後團隊精神》(周怡)、《大轉型:當代中國社會問題》(朱力)、《現代經濟社會學》(汪和建)、《走出現代性——當代西方社會學理論的重新定向》(成伯清)及《格奧爾格 · 齊美爾 》(成伯清)等,另在《中國社會科學》和《社會學研究》兩本國家級專業刊物及英文SSCI雜誌發表論文達60篇以上,名列國內社會學系前茅;並於2001年和2006年分別出版連續性出版物《社會理論叢刊》和《中國研究》。
自2001年下半年起,南京大學社會學院的教學與科研條件獲得了本質性的飛躍:現共擁有教學、科研用房2600平方米(其中鼓樓校區1600平方米,仙林校區1000平方米),其中包括共擁有65台電腦的兩個社會調查實習基地、擁有25條IDD電話的國內最大的電話訪問與調查系統、能夠8台手提電腦同時上網且其中5台同時使用矩陣式投影設備的研討室、擁有3萬冊中文圖書和3千冊英文圖書的兩個專業資料室(鼓樓校區和仙林校區各一);以及建設中的包括心理學、社會工作和社會調查在內的綜合性的“社會與行為科學實驗中心”。
自社會學系建系20年來,我們在社會學學科及心理學、人類學、人口學等領域培養了數以百計的本專科生、近數百名碩士生和數十名博士生,學院現有280名本科生、250餘名博士和碩士研究生。此外,社會學院的教師積極參與國內(外)社會學研究領域、社會和經濟發展領域的各種活動,為學校和社會學院贏得了崇高的學術聲望和社會榮譽。
社會學院由院長、黨委書記、副院長、黨委副書記及社會學、心理學、社會工作與社會政策三系主任和社會人類學研究所所長組成院務委員會,擬定學院發展計畫,決定學院的重大決策;社會學院另設有由學院領導和各系所教授組成的學術委員會、學位委員會、教學委員會和評聘委員會,分別受理相關的學術、學位、教學以及崗位評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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