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放無人駕駛自由氣球或者系留氣球作業人員資格

升放無人駕駛自由氣球或者系留氣球作業人員資格是升放無人駕駛自由氣球或者系留氣球作業人員需要具備的執業證書,主要從事升放無人駕駛自由氣球或者系留氣球作業人員資格相關的工作。

根據國務院2016年01月22日發布的《國務院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6]5號)取消了升放無人駕駛自由氣球或者系留氣球作業人員資格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升放無人駕駛自由氣球或者系留氣球作業人員資格
  • 作用:氣球作業人員資格
  • 現狀:取消
  • 取消時間:2016年01月22日
項目背景,組織機構,標準條件,項目取消,注意事項,申請表,

項目背景

為加強氣球施放安全管理,提高從業人員的綜合素質,使本專業技術人員能夠對相關法律法規及氣球施放技術規範和標準進行全面、系統的學習和理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氣象災害防禦條例》、《關於防雷專業技術和施放氣球作業人員資格認定轉變管理方式的通知》(氣辦發[2004]19號)對從事氣球施放安全工作的要求,天津市氣象學會委託中國北方人才市場承擔天津市2014年氣球施放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認定考試的組織報名工作。

組織機構

升放無人駕駛自由氣球或者系留氣球作業人員資格的實施部門是中國氣象局。

標準條件

一、考試對象
凡尚未取得《氣球施放技術資格證書》現已從事氣球施放工作和準備從事氣球施放活動的技術人員(年滿18周歲;男不超過60周歲,女不超過55周歲),均可報考。
二、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時間:2014年10月22—24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報名地點:天津市河西區友誼北路29號中國北方人才市場一樓1號櫃檯
報名考試費:100元/門。

項目取消

國務院2016年01月22日發布的《國務院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6]5號)取消了升放無人駕駛自由氣球或者系留氣球作業人員資格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

注意事項

參加考試的人員報名時,請攜帶《氣球施放人員資格考試申請表》、《氣球施放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本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兩張。

申請表

氣球施放人員資格證書申請表
姓 名
出生
年月
性別

學 歷
技術
職稱
所學 專業
身份證號碼
戶籍所在地及住址
郵 編
聯繫電話
所在公司
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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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 編

申請人及申請人單位保證提交的檔案、證件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
申請人所在單位(蓋章) 申請人簽字:
年 月 日 申請日期
受理
日期
受理號
( )登記受理[ ]第 號
受理 意見

受理人日期
審批
意見

審批人: 日期
核發
證書
情況

資格證號: 經辦人:
領取人: 領取日期:
備註:本表一式兩份,申請單位和審批單位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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