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放無人駕駛自由氣球或者系留氣球作業人員資格是升放無人駕駛自由氣球或者系留氣球作業人員需要具備的執業證書,主要從事升放無人駕駛自由氣球或者系留氣球作業人員資格相關的工作。
根據國務院2016年01月22日發布的《國務院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6]5號)取消了升放無人駕駛自由氣球或者系留氣球作業人員資格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升放無人駕駛自由氣球或者系留氣球作業人員資格
- 作用:氣球作業人員資格
- 現狀:取消
- 取消時間:2016年01月22日
項目背景
組織機構
標準條件
凡尚未取得《氣球施放技術資格證書》現已從事氣球施放工作和準備從事氣球施放活動的技術人員(年滿18周歲;男不超過60周歲,女不超過55周歲),均可報考。
二、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時間:2014年10月22—24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報名地點:天津市河西區友誼北路29號中國北方人才市場一樓1號櫃檯
報名考試費:100元/門。
項目取消
注意事項
申請表
姓 名 | 出生 年月 | 性別 | 照 片 | |||||||||||||
學 歷 | 技術 職稱 | 所學 專業 | ||||||||||||||
身份證號碼 | ||||||||||||||||
戶籍所在地及住址 | 郵 編 | |||||||||||||||
聯繫電話 | ||||||||||||||||
所在公司 | 名稱 | 法定代表人 | ||||||||||||||
地 址 | ||||||||||||||||
聯繫電話 | 郵 編 | |||||||||||||||
申請人及申請人單位保證提交的檔案、證件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 申請人所在單位(蓋章) 申請人簽字: 年 月 日 申請日期 | ||||||||||||||||
受理 日期 | 受理號 | ( )登記受理[ ]第 號 | ||||||||||||||
受理 意見 | 受理人:日期 | |||||||||||||||
審批 意見 | 審批人: 日期 | |||||||||||||||
核發 證書 情況 | 資格證號: 經辦人: 領取人: 領取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