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在《佛說十王經》中假託“佛說”,勾勒出一個較為完整的地獄構造。這是一部以散、韻夾雜,圖像配合文字的經書,它對佛道兩教的影響十分深遠,也是後來產生“變文”、 “變相”的重要依據。經中首次提出了完整的十王名號,依次為:一殿秦廣王,二殿初江王,
三殿宋帝王,四殿五官王,五殿閻羅王,六殿卞成王,七殿泰山王,八殿平正王,九殿都市王,十殿五道
轉輪王。其名號的來源有的可尋,有的則為藏川所創。
對於十王的職司,《佛說十王經》明確指出:人死之後,其“中陰身”於頭七之時到秦廣王處,點檢其生前造業以及家屬修齋功德。至二七之時,渡過奈河橋,有翁婆二鬼刑虐亡魂,驅策至第二殿初江王處。第三七時,被驅趕至第三殿宋帝王處,感受冥途幽長,被惡貓、大蛇所齧咬。至四七之時,進入第四殿五官王處,此處有秤量舍和勘錄舍,秤量舍有業秤,稱量亡人善惡輕重,而勘錄舍則有冥官、善惡童子,將生前造業記錄在業簿上。至五七之時,進入第五殿為
閻羅王國,國中有檀茶幢,上有人頭形,能見人間所行一切,而善惡童於系與人同生的具生神,也稱為左右雙童,左記惡,右記善,共同向閻王稟奏。國中又有業鏡,鑒照亡魂生前所行一切事跡。
閻羅王對照業鏡評判死者,使其知罪及明白生前善惡早已分明。至六七之時,進到第六殿卞成王處,亡者親屬若為亡者修齋追薦,寫經造像,亡者靈魂便可脫離苦海,進入天堂。至七七之時,至第七殿泰山王處,為亡者中陰身回到陽世見親屬,交代為其寫經造像,於是便有了七七四十九天還魂託夢之說。百日時,經過第八殿平等王。死後一年經過第九都市王。死後的第三年,經過第十殿五道
轉輪王。三年受審完畢,依據其修造功德轉入六道投胎。在經歷五殿閻羅王以後,即審判其業罪之後的六殿起,一直都強調陽世親屬為其修功德,以助超度。這表達了此經之目的不僅為拯救亡魂出離地獄,並藉由此來宣傳在世時應多行善,來減輕地獄酷刑之苦。
自藏川述《十王經》以來,十王的信仰在民間日益普及。延及宋元,道教吸收了十王的信仰,並加以演衍,出現了《玉曆至寶鈔》、《元始天尊說酆都滅罪經》、《地府十王拔度儀》等道教經典,以表現道教懲惡揚善、救贖地獄的文化。在《玉曆至寶鈔》〔2〕中,淡痴以親身入冥界的方式,來敘述地獄十殿的情形。書中將
地藏菩薩說成是“幽冥教主”。其云:“幽冥教主地藏王菩薩誕辰,諸神恭祝。菩薩大發慈悲曰:我欲超度眾生,將諸鬼犯各罪分別赦宥,或減等放,令往生六道。奈為善者少,作惡者多,陰司刑酷難逃,當另細細較核。如有犯過能悔,或於陽世曾轉勸作一二善事者,從寬量減抵免。”〔3〕其中所言的天堂地獄架構,依次為玉皇大帝、酆都大帝、地藏菩薩、
十殿閻王、城隍、土地、判官、日夜遊神、鬥神、灶神、鬼卒等。於是大量的道教神祇及民間信仰神祇,融入十王信仰之中。
實際上,從晚唐五代以來,四川地區的十王信仰就已相當盛行。“唐末以來,在四川地區廣泛流行的冥界十王信仰的形態……可直接追溯到成都大聖慈寺的僧侶譯經活動。”〔4〕而且在繪畫方面也已經出現了這類題材:“以《
閻羅王授經記》為內容的《地藏十王經變》和以《道明還魂記》為內容的《地藏菩薩六道輪迴》,以及行道高僧、引路菩薩、天神、地只、岳瀆、神仙等類道釋形象,顯示出佛、道合流的新趨勢。”〔5〕此際,對十王的信仰開始以寶卷和水陸畫的形式表現出來。寶卷以說唱文學的形式雜采民間故事,宣揚十王、地獄思想。而作為祭祀的佛道水陸畫,更以生動形象的藝術方式來表現十王信仰。於是,今天我們能夠看到明清時代出現的大量《十王圖》。
在冥府裁斷亡者罪業之十
判官。又作
十殿閻王。依預修十王生七經載,人死後趣冥途時,初七日過秦廣王,二七日過初江王,三七日過宋帝王,四七日過五官王,五七日過
閻羅王,六七日過變成王,七七日過
太山王,百日過平等王,一周年過都市王,三周年過五道
轉輪王,如斯次第受十王裁斷。十王之信仰起於唐末五代頃,有關十王說之起源,
釋門正統卷四、
佛祖統紀卷三十三皆以唐代道明為十王之始唱者。有謂十王中除
閻羅王外,其餘九王皆為中、日佛道二教界之傳說,並非印度所傳。然其他另有多種異說。 描繪十王之畫,
釋門正統卷四謂始於唐代張果老,其後敦煌、朝鮮、日本等地亦相次圖繪,遺品不少。
斯坦因自
敦煌千佛洞發現之地藏十王圖有兩種,系宋代之作品。[灌頂經卷十二藥師琉璃光經、淨度三昧經、
佛祖統紀卷四十五、釋氏六帖卷十六](參閱‘閻羅十殿’6339)
【中醫】
十王, ⑴經外穴名。《肘後備急方》:“救卒死而張目反舌者,灸手足兩爪後十四壯……。”《針灸經外奇穴治療訣》列作經外穴。在手足十指背側,指甲根後正中赤白肉際處。左右計20穴。主治卒死,痧症,中暑,霍亂等。向上淺刺0.1寸,或點刺出血。⑵推拿穴位名。出《小兒推拿廣意》。位置有三: ①位於每個手指指甲兩角的稍外側處。掐此穴有退熱作用。②位於十指指尖(《釐正按摩要術》)。 ③位於十指背側指甲根正中的稍後方。
《佛學常見辭彙》
①指陰間十王,即秦廣王、楚江王、宋帝王、伍官王、
閻羅王、變成王、
泰山府君、平等王、都市王、
轉輪王。②指人間十王。即金輪王、
銀輪王、
銅輪王、鐵輪王、及粟散王等治理一洲一國的小國王。自
輪王以下都叫粟散王,言小王多如散粟,不限於十個也。仁王經云:“中下品善粟散王,上品十善鐵輪王”。
陰間十王
所謂十王
地獄有
十殿閻羅。閻羅,即閻羅(魔)王,原為印度吠陀時代之夜摩神(梵Yama),被一般人視為死神或掌管冥界之主神;其後此一思想混入
佛教,並傳入中國,而與道教信仰相結合,衍生出冥界十王之說。又廣義而言,‘閻羅’除指
閻羅王外,尚泛指整個幽冥世界(地獄);閻羅十殿,即指冥界之十王。
冥界十王之信仰,約起於唐末五代,然關於十王之起源,則有諸多異說。據
釋門正統卷四、
佛祖統紀卷三十三等載,唐代道明和尚神遊地府時,見十殿之冥王分別審判亡者之罪業,
寤後遂一一敘述之,此信仰因而流傳於世間。然據
地藏菩薩像靈驗記所載‘清泰寺沙門知(智)佑感應地藏記’之事跡,謂於後晉天福年中(936~944),有西印度人知佑來華,攜來地藏菩薩之圖相及本願功德經,圖相上中央畫有地藏菩薩像,左右兩旁即為十王之像。依此而言,十王恐系印度所傳;但文中所用十王之名稱多為中國之稱呼,且其形像亦多穿著中國古代之道服,由此推測,印度所傳之說似不足採信。此外,唐末以後所流傳之‘預修十王生七經’中,亦載有十王審判之情形。另據
佛祖統紀卷四十五載,歐陽修早年多病苦,曾於夢中見到冥府十王,並問知有關齋僧造經可得利益一事,醒後病癒,遂益加敬佛。
在中國一般民間信仰中,地獄思想深受
佛教影響,尤其受‘地藏菩薩本願經’之影響最深,故視地藏菩薩為地獄之最高主宰,稱之為幽冥教主,其下管轄十殿閻羅王,即:一殿秦廣王、二殿初(楚)江王、三殿宋帝王、四殿五官王、五殿閻(森)羅王、六殿變(卞)城王、七殿太(泰)山王、八殿平等王、九殿都市王、
十殿轉輪王。此十王各有不同之職司,分別審判亡者於陽世間所犯之罪業,而施以刑罰。
此一混合佛道二教之十王信仰,傳入日本後亦頗盛行,現今日本各寺院所收藏十王之繪畫及雕刻,其形像多為中國式,有許多被指定為日本國寶。又日本大德寺、法然寺中所藏之十王繪畫,系中國元代初期南方佛像畫家陸信忠所繪。
關於十王本地之說,據
地藏菩薩發心因緣十王經所舉,十王皆由本地之佛菩薩應化轉變而來,如一殿秦廣王之本地為
不動明王,二殿初江王之本地為釋迦
如來,其他三殿至十殿之本地,依次為
文殊菩薩、普賢菩薩、地藏菩薩、彌勒菩薩、藥師如來、觀世音菩薩、阿■如來、阿彌陀佛。
另就十
王之名稱而論,據
佛祖統紀卷三十三‘十王供’條所舉,十王之名稱,在經典傳記中可考者有六,即於提謂經中可見閻羅、五官二王之名,於華嚴感應傳中可見平等王,於
夷堅志中有初江、秦廣二王之記載,於古今譯經圖紀卷二中則有太山王之記載。此外,五官王亦見於灌頂經卷十二、淨度三昧經、經律異相卷四十九等中,
閻羅王更廣見於諸經論中。又據
法苑珠林卷二十六所引之冥報記、以金貢
太山贖罪經等所舉,太山王原稱為太山府君。另善導之
法事贊中,舉出五道、
太山二神,其中,五道神即相當於五道
轉輪王。
蓋閻羅十殿之信仰,雖系
佛教信仰與中國民間信仰之混合,然此一信仰自古以來已深植民間,除將佛教中之‘因果輪迴、善惡報應’等道理加以宏揚外,更發揮警世勸善之功用。
十殿閻王
一殿秦廣王。秦廣王主要職務,主管人間生死,幽冥吉凶。
凡屬善人壽終時候,便由陰差帶引,或者登天堂,或者轉生富貴家庭。如果功過兩半的世人,死後送
十殿閻王,仍投人世,再做普通凡人。
對於惡多善少,死後須到
孽鏡台,孽鏡台殿的右側,台高約有一丈,鏡大十圍,向東懸掛,上有一塊橫匾,寫了七個大字 : 孽鏡台前無好人,特別是在
陽世作惡多端的鬼魂,可以自己看得出在陽世的一切罪惡,好像一部無聲電影片活現銀幕上,然後按照他犯的罪惡,由
鬼差帶到第二殿的地獄去受刑,當時知道萬兩黃金帶不來,一生有罪孽在身,後悔已經來不及了。
這種作惡多端的人,範圍非常廣泛,例如 :
損人利己、欺凌弱小、殘害善良、
忘恩負義、大逆不孝、生性好殺、虐待畜牲、
謀財害命、
挑撥是非、製造血案,以及一切喪心害人的行為,集罪孽於一身,當根據實際的資料,然後押到第二殿,接受應得的刑罰。
另外有一事須注意,就是不顧父母養育的恩德,為了很少的事情,竟然隨便輕生自殺,除了因為忠孝殉難死後為神之外,都入地獄受罪。這些隨便輕生的世人,或受到忿恨和刺激自殺,都一樣要到第二殿查明過去的功過,入到地獄仍須按罪施刑,但有些自殺輕生的世人,陰魂不散,心有不甘,常於半夜現出死時的樣子,使世人看見驚嚇至死,當由一殿閻王,派遣青面獠牙鬼差,押到各獄受刑,永不超生。
世人若於每年農曆二月初一日,向西誠心跪拜,並發自內心宏揚佛法,普渡眾生,慈悲為懷,救濟貧苦,必定能夠延年益壽,享受永恆清福。
二殿楚江王。司掌大海之底。正南沃石下活大地獄。此重縱廣五百
由旬,另設以下十六小地獄:一、黑雲沙小地獄;二、糞尿泥小地獄;三、五叉小地獄;四、飢餓小地獄;五、渴小地獄;六、膿血小地獄;七、銅斧小地獄;八、多銅斧小地獄;九、鐵鎧小地獄;十、幽量小地獄;十一、雞小地獄;十二、灰河小地獄;十三、斫截小地獄;十四、劍葉小地獄;十五、狐狼小地獄;十六、寒冰小地獄。
三殿宋帝王。陽世為人。不思君德最大。民命為重。膺位享祿者。不堅臣節。不顧民命。士庶見利忘義。夫不義。妻不順。應愛繼與人為子嗣。曾受恩惠。及得過財產。負良歸宗歸支者。奴僕負家主。書役兵隸負本官管長。夥伴負財東業主。或犯罪越獄及軍流逃遁。因管押求人具保。負累官差親 屬等事者。久途而不懺悔。雖
作善。發入各重受苦不免,如犯講究風水,阻止殯葬,造墳掘見棺。不即罷墾換穴。有損
骨殖,倫漏錢糧。遺失 宗親墳冢。誘人犯法。教唆興訟。寫作匿名揭帖退婚字據。捏造契議書札。收回錢債券據。不注不掣套描
花押圖記。
添改帳目。遺害後人等事 件者,查對事犯輕重。使大力鬼役進入大獄,另發應至何重小獄受苦。受滿轉解第四毆。加刑收獄。
四殿五官王。司掌大海之底。正東沃石下合大地獄。此重亦廣五百由 旬,亦另有十六小地獄:一、池小地獄;二、蝥鏈竹籤小地獄;三、沸湯澆手小地獄;四、掌畔流液小地獄;五、斷筋剔骨小地獄;六、堰肩刷皮小地獄;七、鎖膚小地獄;八、蹲峰小地獄;九、鐵衣小地獄;十、木石土瓦壓小地獄;十一、劍眼小地獄;十二、飛灰塞口小地獄;十三、灌藥小地獄;十四、油滑跌小地獄;十五、刺嘴小地獄;十六、碎石埋身小地獄。
五殿閻羅天子曰。吾本前居第一殿,因憐屈死。屢放
還陽伸雪。降調司掌大海之底東北沃石下。叫喚大地獄。並十六誅心小地獄。凡一切鬼 犯,發至本殿者,已經諸獄受罪多年,即有在前四殿,查核無甚大過。每各按期七日。解到本殿;亦查毫不作惡。屍至五七日,未有不腐者也 ,鬼犯皆說在世尚有未了善願,或稱修蓋寺院橋樑街路。開河淘井。或集勸善書章未成。或放生之數未滿。或父母尊親生養死葬之事未備。或 受恩而未報答。種種等說。哀求準放
還陽。無不誓願。必做好人,吾聞之曰。汝等。昔時作惡昭彰。神鬼知你。今
船到江心補漏遲。可見
陰司 無怨鬼。
陽間少怨人。真修德行之人。世間難得。今來本殿鬼犯。照過孽鏡,悉系
惡類,毋許多言,
牛頭馬面。押赴高台一望可也。所設之台。名曰望鄉台。面如弓背。朝東西南三向。灣直八十一里。後如弓弦,坐北劍樹為城。台高四十九丈。刀山為坡。砌就六十三級,善良之人。此台不 登。功過兩平。已發往生。只有惡鬼。望鄉甚近,男婦均各能見能聞。觀聽老少語言動靜。遺囑不遵,教令不行。凡事變換。逐件改過,苦掙 財物。搬運無存。男思再娶。婦想重婚,田產抽匿。分派難勻,向來帳目,清揭復濁。死欠活的難少分文。活欠死的奈失據證,彼此
胡賴,搪 塞不遜,一概舛錯,盡推
死人。三黨親戚,懷怨評論,兒女存私。朋友失信。略有幾個,想念前情,撫棺一哭,冷笑兩聲,更有
惡報。男受官 刑,婦生怪病。子被人嬲。女被人淫。業皆消散,房屋火焚。大小家事,倏忽罄盡。作惡相報。非獨
陰魂,凡鬼犯聞見之後。押入叫喚大地獄 內。細查曾犯何惡。再發入誅心十六小地獄受苦。小地獄內。各埋木樁。銅蛇為鏈。鐵犬作墩。捆壓手腳。用一小刀。開瞠破腹。鉤出其心。細細
割下。心使蛇食,腸給狗吞。受苦滿日。止痛完膚。另發別殿。
六殿卞城王。司掌大海之底。正北沃石下。大叫喚大地獄。廣大五百
由旬。四圍另設十六小地獄:一、常跪鐵砂小地獄;二、屎泥浸身小地獄;三、磨摧流血小地獄;四、鉗嘴含小地獄;五、割腎鼠咬小地獄;六、棘網蝗鑽小地獄;七、碓搗肉漿小地獄;八、裂皮暨擂小地獄;九、銜火閉喉小地獄;十、桑火烘小地獄;十一、糞污小地獄;十二、牛雕馬躁小地獄;十三、緋竅小地獄;十四、頭脫殼小地獄;十五、腰斬小地獄;十六、剝皮揎草小地獄。
七殿泰山王司掌大海之底。西北沃石下,熱惱大地獄。周圍廣五百由 旬,並另設十六小地獄:一、恤自吞小地獄;二、冽胸小地獄;三、笛腿火逼坑小地獄;四、權抗
發小地獄;五、犬咬脛骨小地獄;六、燠痛哭狗墩小地獄;七、則頂開額小地獄;八、頂石
蹲身小地獄;九、端鴇上下啄咬小地獄;十、務皮豬拖小地獄;十一、吊甲足小地獄;十二、拔舌穿腮小地獄;十三、抽腸小地獄;十四、騾踏貓嚼小地獄;十五、烙手指小地獄;十六、油釜滾烹小地獄。
八殿都市王。司掌大海之底正西沃石下,大熱惱大地獄,此獄縱廣五 百
由旬。另設十六小地獄:一、車崩小地獄;二、悶鍋小地獄;三、碎剮小地獄;四、孔小地獄;五、翦朱小地獄;六、常圊小地獄;七、斷肢小地獄;八、煎髒小地獄;九、炙髓小地獄;十、爬腸小地獄;十一、焚小地獄;十二、開瞠小地獄;十三、剮胸小地獄;十四、破頂撬齒小地獄;十五、割小地獄;十六、鋼叉小地獄。
九殿平等王。司掌大海之底。西南沃石下,
阿鼻大地獄。圜疊繞廣八 百
由旬。密設鐵網之內。另設十六小地獄:一、敲骨灼身小地獄;二、抽筋擂骨小地獄;三、鴉食心肝小地獄;四、狗
食腸肺小地獄;五、身濺熱油小地獄;六、腦箍拔舌拔齒小地獄;七、取腦填小地獄;八、蒸頭刮腦小地獄;九、羊搐成鹽小地獄;十、木夾頂小地獄;十一、磨心小地獄;十二、沸湯淋身小地獄;十三、黃蜂小地獄;十四、蠍鉤小地獄;十五、蟻蛀熬眈小地獄;十六、紫赤毒蛇鑽孔小地獄。
十殿轉輪王
十殿轉輪王。殿居幽冥沃石外,正東直對世界五濁之處。設有金銀玉石木板奈何等橋六座。專司各殿解到鬼魂。分別核定,發往四大部 洲何處,該為男女壽夭富貴貧賤之家投生者。逐名詳細開載。每月匯知第一殿,註冊送呈
酆都,陰律凡胎卵濕化。無足兩足四足多足等類 ,死就為;輪推磨轉。或年季生死。或
朝生暮死。翻覆變換。為不定殺。為必定殺之類。概令轉劫所內。查較過犯。分發各方受報,歲 終匯解
酆都。
凡陽世讀易儒士。誦經僧道,勾至陰司。念誦
聖經咒語。致諸獄不能用刑。使受苦報者。解到本殿。逐名注載。並繪本來面目。名曰墮落 生冊。押交
孟婆尊神(酉區忘台)下。灌飲迷湯。派投人胎。轉世死於腹中,或生一二日,或生百十日。或一二年促死。使忘三教真言之 後。第一殿。加差厲卒,勾到各獄查察前惡。補受苦報。凡解到功過兩平,及已受苦滿。功少過多等魂。酌定為男女妍醜安勞。發往何方 富貴貧賤之家者。即交(酉區忘台)下本殿點名發放。往生人道中。
屢有婦女哀求,供稱有切齒之仇未報。甘為餓鬼。不願做人。妍詢情由。多系閨女,或系貞潔之婦女,因被讀書中之惡少,或貪姿色,或 圖財物。裝盡風騷諸般投好,計誘成奸,誑雲未有妻妾,誓必央媒聘娶。或有甜騙婢女。娶納為妾,或有謊許養老其婦。或允撫養伊前夫 之子女等情事不等。誤被計騙。痴心順從。失節相贈之後。耽延日久。反出
惡言揚醜。致令父兄知覺。親鄰鄙賤。冤無可伸。羞忿尋死。或得鬱症而亡者,聞知負心賊子。今科該中。此恨難消。號泣求準索命等情。細查事果真實。但該生陽壽,尚未該終。並伊有祖父之
余德 未滅。本殿姑準婦女搴票,魂入科場。阻惑違式。更換榜上之名。再俟應絕之日。準同勾死鬼進門索命。仍在第一殿查核判斷。
世人若於四月十七日,誓立信心,遵奉玉曆知警行事。常將以上諸語 向人談說者。來生髮往陽世為人。不受鄙薄。不遭
官刑水火傷體等項之災。
地藏
地藏,梵名 Ks!itigarbha,音譯作乞叉底檗婆。地,住處之義;藏,含藏之義。即受釋尊之付囑,於釋尊圓寂後至彌勒菩薩成道間之無佛時代,自誓度盡六道眾生始願成佛之菩薩。關於
地藏菩薩之名義,
地藏十輪經卷一以(大一三·七二二上)“安忍不動,猶如大地;靜慮深密,猶如秘藏”,故稱地藏。大方廣十輪經卷一以地藏為伏藏(埋藏在地中之寶藏)之義;究竟一乘寶性論卷四以地中之伏藏喻顯“如來藏”。
據大方廣十輪經卷一序品、占察善惡業報經卷上等載,
地藏菩薩由過去之大悲誓願力,示現大梵王身、帝釋身、聲聞身、
閻羅王身、獅象虎狼牛馬身,乃至羅剎身、地獄身等無量無數異類之身,以教化眾生,並特別愍念五濁惡世受苦眾生,應眾生所求而消災增福,以成熟眾生之善根。
地藏菩薩常變現如是無數之化身濟度眾生,故又稱為千體地藏。
地藏菩薩之本緣故事,有多種說法。據
地藏菩薩本願經卷上仞利天宮神通品載,地藏菩薩於過去久遠劫前,為大長者之子,因見師子奮迅具足
萬行如來之相好莊嚴,而產生恭敬景仰之心,為證得此莊嚴之相,而發願
盡未來際不可計劫,度脫六道罪苦眾生。同經同品又謂,
地藏菩薩為過去不可思議阿僧只劫時之一
婆羅門女,為救度其母出離地獄,而為母設供修福,並發願盡未來劫廣度罪苦眾生。又同經閻浮眾生業感品亦舉出二說:(一)
地藏菩薩於過去久遠劫時為一國之王,其國內人民多造眾惡,遂發願度盡罪苦眾生皆至菩提,否則不願成佛。(二)地藏菩薩於過去久遠劫時為一女子,名為光目,其母墮於地獄受苦,光目為救度之,而發願救拔一切罪苦眾生,待眾生盡成佛後,方成正覺。上記諸說皆隨地藏信仰而廣傳人間,故
佛教中常以“眾生度盡,方證菩提;地獄未空,誓不成佛”、“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等語來形容
地藏菩薩慈悲憐愍之廣大誓願。
地藏菩薩之形像有多種,大日經卷三等以之為菩薩形,並飾以寶冠、瓔珞等。大方廣十輪經卷一等則以之為沙門形。一般廣為流傳之形像,為內秘菩薩行,外現沙門形,左手持寶珠,右手執
錫杖,或坐或立於蓮花上。
在密教中,地藏菩薩為
胎藏界曼荼羅地藏院之主尊,呈菩薩形,左手持蓮花,花上有如意寶幢,右手持寶珠,坐於蓮花上。密號為悲願金剛、與願金剛。
三昧耶形為寶珠或蓮花上之幢。種子為[fan(i)](i,伊),或[fan(ha)](ha,訶)。真言有二種,一般多用“南么三曼多勃馱喃訶訶訶微娑么曳莎訶”。印相為旗印;陀羅尼集經卷六則以印相為法身印及法印。又金剛界曼荼羅中,南方寶生如來四親近中之金剛幢菩薩,與
地藏菩薩同體異名。此外,據八大菩薩曼荼羅經所舉,
地藏菩薩為八大菩薩之一。或謂
地藏菩薩與觀音、勢至、龍樹等菩薩皆為阿彌陀佛之脅侍,稱為阿彌陀五佛。亦有謂阿彌陀佛於因位時之法藏菩薩,與
地藏菩薩為同體。
十王信仰
中國自隋唐之後,崇尚地藏菩薩之信仰極為興盛,例如隋代之信行依地藏十輪經而高倡“普佛普法”之說與地藏菩薩禮懺法,當時稱為三階教。此外,宋代之常謹撰有
地藏菩薩靈驗記一書,書中即收錄梁代至宋代有關地藏菩薩之三十二種靈驗事跡。由於此信仰之普遍,故時人每輾轉模畫
地藏菩薩像,置於寺院或私人佛堂以
禮拜供養之,其較著名者有梁代漢州
德陽縣善寂寺東廊壁上之地藏菩薩像。
又中國
佛教界視地藏菩薩為四大菩薩之一,相傳其應化說法之道場在安徽省
九華山。據宋高僧傳卷二十等載,
地藏菩薩降誕為新羅國王族,姓金,名喬覺,出家後於
唐玄宗時來華,入
九華山修道,居數十年示寂,肉身不壞,以全身入塔。
九華山之肉身殿,相傳即為
地藏菩薩成道處。
地藏菩薩以悲願力救度一切眾生,尤其對地獄中之罪苦眾生特別悲愍,而示現
閻羅王身、地獄身等廣為罪苦眾生說法,以教化救度之,故一般又以閻羅王為地藏菩薩之化身。如
地藏菩薩發心因緣十王經中,即舉出
閻羅王之本地為地藏菩薩之說。又如中國民間信仰中,地獄思想受“地藏菩薩本願經”之影響甚深,而視地藏菩薩為地獄之最高主宰,稱之為幽冥教主,其下管轄
十殿閻王。近時於
敦煌千佛洞發現之地藏十王圖,即繪有
地藏菩薩及十王等之像,並附有宋代太平興國八年(983)造立之銘文。
據
地藏十輪經卷一載,
地藏菩薩具有無量數不可思議之殊勝功德,為一切世間聲聞、獨覺所不能測。
地藏菩薩本願經卷上謂,地藏菩薩本已證入十地之果位,然為教化眾生,故仍在聲聞、辟支佛地,而不願成佛。同經並舉出,至心稱念
地藏菩薩之名號,或禮拜供養地藏菩薩之畫像、雕像等,必能離諸憂苦,不墮
惡道,並能獲得十種或二十八種利益。
在日本,
地藏菩薩之信仰始自平安中期,興盛至今。此一信仰於鎌倉時代以後,滲入民間信仰。如以示現於塞河原之
地藏菩薩為兒童之救護者,並有和讚歌頌之。又如育子地藏、子安地藏專事救護育子之事。此外,參禮六地藏(教化六道之
地藏菩薩)、延命地藏、勝軍地藏者亦頗多。(
金剛三昧經、大方等大集經卷五十七、舊譯華嚴經卷四十四、大寶積經卷一、地藏菩薩陀羅尼經、大日經卷一至卷四、地藏菩薩儀軌、預修十王生七經、不空罥索神變真言經卷九、大日經疏卷五、卷十、卷十三、法苑珠林卷十四、景德傳燈錄卷十一)((參見:六地藏)1259、“延命地藏”2878、“閻魔王”6340)p2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