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應急管理局

十堰市應急管理局

十堰市應急管理局,是十堰市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十堰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十堰市應急管理局
  • 隸屬:十堰市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各地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全市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擬定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政策措施,組織編制全市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組織制定相關規程和標準並監督實施。
(三)指導全市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牽頭建立全市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全市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協助上級組織重大及以上災害應急處置工作。承擔市應對較大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較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全市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統籌全市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森林和草場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協助管理和指導全市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
(八)組織協調消防工作,指導縣(市、區)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指導森林和草場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監督檢查市政府有關部門和縣(市、區)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全市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四)制定全市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市級救災物資的收儲、管理,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五)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六)開展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對外救援工作。
(十七)承擔市自然災害和事故災難應急、安全生產、減災救災等議事協調和指揮機構的日常工作。
(十八)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政務公開、安全、綜治、機要、保密、信訪、檔案、對外交流合作、調查研究和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負責綜合協調和政務督辦。負責部門預決算、財務、裝備和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工作。
(二)應急指揮中心。承擔應急值守、政務值班等工作。擬定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發布預警和災情信息。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統籌全市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組織編制全市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並負責各類應急預案銜接協調,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承擔全市應對較大災害指揮部的現場協調保障工作,指導縣(市、區)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和管理,協調跨區域應急救援力量與現場保障。組織協調全市地震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地質災害防治相關工作。組織較大地質災害應急救援,協助上級組織重大及以上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協調全市水旱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協調指導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實施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工作,組織協調颱風防禦工作。
(三)政策法規科。承擔有關重要政策研究、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安全生產執法監督工作。承擔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有關工作,負責市級安全生產行政審批受理、分辦和證件發放。擬定行政審批規範,最佳化辦理流程。指導全市系統行政審批工作。負責安全生產執法綜合性工作,指導全市執法計畫編制、執法隊伍建設、執法規範化建設和執法業務工作。指導全市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煤礦和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尾礦庫)、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執法工作,依法查處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
(四)綜合協調科。依法依規指導協調和監督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全市性安全生產檢查以及專項督查、專項整治等工作,組織實施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指導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
(五)減災救災保障科。建立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和評估論證機制,承擔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評估。承擔全市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等災害救助工作。擬定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和需求計畫,負責市級救災物資的收儲、管理,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承擔救災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監督使用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民眾、因災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民眾生活救助。
(六)安全監管一科。指導城鎮、農村、森林、草場等消防工作規劃編制並推進落實,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單位貫徹落實消防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擬定全市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管理保障辦法並組織實施。
(七)安全監管二科。負責全市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擬定相關行業地方安全生產規程、標準,指導監督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組織市內危險化學品登記,指導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
(八)安全監管三科。負責全市煤礦和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尾礦庫)、石油(煉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擬定相關行業地方安全生產規程、標準,指導監督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
(九)調查評估科。依法承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情況。組織開展全市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負責應急管理統計分析工作。承擔全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設工作。規劃信息傳輸渠道,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擬定有關科技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編制全市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相關經濟政策建議,推動應急重點工程和避難設施建設。
(十)人事科。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等工作。承擔人才管理工作。指導全市應急管理系統思想政治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承擔全市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新聞宣傳、輿情應對、文化建設等工作。開展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等公眾知識普及工作。負責全市應急管理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指導應急救援隊伍教育訓練,負責所屬培訓機構、基地的建設和管理。組織指導應急管理社會動員。承擔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的人員招錄、培訓、考核等有關工作。組織管理安全生產培訓考試工作。
離退休幹部科。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余紹朝
黨委書記:周文生
黨委委員、副局長:付祖斌、李政國、曹平
總工程師:尚士龍
副局長:周濤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