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源出典籍,部分史籍,典型兩書,其他,史官自撰,史官制度,正統觀,湮沒,撰本及輯本,
源出典籍
部分史籍
典型兩書
北魏崔鴻《十六國春秋》,國別史《十六國春秋》以各國國史為依據,增損褒貶而成最完備之十六國集史。 梁元帝武烈世子蕭方等“采削諸史,以晉為主,附列漢劉淵以下二十九國,又上取吳孫皓事,起宣帝迄恭帝”著《三十國春秋》。
注釋:宣帝指司馬懿;恭帝就是晉恭帝。
其他
①北方諸國的史籍(1)北魏侍中高閭《燕志》十卷,記北燕馮跋事(一作韓顯宗撰);(2)北魏左民尚書姚和都《秦紀》十卷,記後秦姚萇事;(3)北魏高道讓《涼書》十卷,記北涼事;(4)《十六國春秋纂錄》十卷(或為崔鴻提要鉤玄之作);(5)北齊李概撰《戰國春秋》二十卷;(6)前趙平輿子和苞撰有《漢趙記》;(7)後趙入前燕仕任太傅長史的田融《趙書》(又名《二石集》);(8)後趙吳篤的《趙書》;後趙中書著作郎入晉後追撰《二石傳》及《二石偽事》;(9)北燕尚書范亨的《燕書》
②南方諸國的史籍(1)宋(劉氏宋國)尚書庫部郎郭仲產撰後趙史;(2)宋殿中將軍裴景仁《秦記》十一卷,梁(蕭氏梁國)雍州主簿席惠明注(估計叫做《秦記注》);(3)劉宋武敏之編撰有《三十國春秋》。南朝繼東晉而起,對十六國政權地位頗為輕視,故而撰述無多;(4)入晉後常據撰《蜀李書》、《華陽國志》;(5)出使前涼返還東晉侍御史的喻歸(shù)撰《西河記》
總結:以上所例舉的都不是直接出於十六國史官的史書。
史官自撰
史官制度
後世一直被視為僭偽的十六國政權,實際上也曾有過自立正朔的歷史。在十六國政權自立正朔的同時,大多也繼承了漢晉史官制度,撰述了諸多國史。牛潤珍先生把十六國時期的史官制度分為三種類型:Ⅰ.復漢型,由太中大夫掌撰國史,以劉漢為代表;Ⅱ.魏晉型,設著作官,如前趙、後趙、前燕、後燕、前秦、後秦、後燕、夏、後涼等;Ⅲ.諸侯國型,史官不稱著作而與著作職能略同,如前涼、成漢、西涼、南涼、北涼、南燕、北燕等。
正統觀
湮沒
一《隋書·經籍志》史部霸史類著錄三十三部史籍,除去《吐谷渾記》、《天啟紀》非記十六國之事,共有三十一部。但這些史籍並不完全產生於十六國史官之手, 《隋志》著錄的十六國史中,有六部唐時亡佚,僅據《七錄》著錄其目。這六部中,又有四部撰述時代不洋,兩部撰於東晉。出於東晉、南北朝史官者亦不在少數。因此,其正統取向必然不同。
三唐代史官纂修《晉書·載記》所可依據的史料,十六國史官自撰者已經很少了,東晉和南北朝時期的著作占了很大一部分。十六國史官以己國為正統,東晉史官則以十六國為僭偽。《晉書·載記》最重要的兩個史料來源—— 北魏崔鴻《十六國春秋》和梁蕭方等《三十國春秋》—— 分別代表了北朝和南朝史官對十六國史的態度。值得注意的是這兩本史書皆不是16國史官的自撰史。
撰本及輯本
由於十六國書基本散佚、亡佚,明清時人從劉孝標注《世說新語》、裴松之注《三國志》、李善注《文選》以及《太平御覽》等書中輯錄了十八家晉史、十六國書的殘篇和片斷。現存篇幅比較多的是臧榮緒晉書和王隱晉書。較少的如陸機晉紀,僅存三條。清代湯球、黃奭輯錄了唐代以前的有關晉和十六國的諸家晉史和十六國史。1937年,商務印書館根據《史學叢書》本將湯球的《九家舊晉書輯本》、《晉紀輯本》、《漢晉春秋輯本》、《晉陽秋輯本》、《十六國春秋輯補》、《三十國春秋輯本》等排印出版,收入《叢書集成》初編。已出版的《眾家編年體晉史》一書也有較多收錄。民國時朱希祖著有《十六國舊史考》。
2009年7月天津古籍出版社出版有《三十國春秋輯本·校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