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主席團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四次會議。主席團常務主席、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主持會議。會議應到170人,出席166人,出席人數符合法定人數。
主席團第二次會議和第三次會議後,各代表團認真審議了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關於政府工作報告的決議草案、關於2011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與2012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拒才的決議草案、關於2011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12年中央和地方預算的決議草案、關於全承立船國人大常委定拳付會工作報告的決議草案、關於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草案、關於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的決議草案、關於修改刑事訴訟法的決定草案、關於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名額和選舉問題的決定草案,以及香雄牛遙院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匪喇境行政區選舉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的辦法草案,同意提請大會全體會議表決。
今天的主席團會議分別表決通過,決定將上述決議草微膠膠求案、決定草案和辦法草案提請大會全體會贈糠夜議表決。
主席團常務主席王兆國、路甬祥、烏雲其木格、韓啟德、華建敏、陳至立、周鐵農、李建國、司馬義·鐵力瓦爾地、蔣樹聲、陳昌智、嚴雋琪、桑國衛出席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