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主席團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主席團主持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大會主席團的名單草案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舉行前提出,經各代表團審議後,提請全國人大預備會議選舉產生。

產生程式,組成人員,

產生程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主席團主持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大會主席團的名單草案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舉行前提出,經各代表團審議後,提請全國人大預備會議選舉產生。
大會主席團產生後,由主席團第一次會議推選主席團常務主席若干人,負責召集會議,並推選主席團成員中的若干人分別擔任每次全體會議的執行主席。

組成人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主席團的成員必須是當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涵蓋各方面人士。如九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主席團成員有177人,其中,黨和國家領導人32人;各民主黨派中央負責人、全國工商聯負責人和無黨派愛國人士13人;中央黨、政、軍機關和人民團體有關負責人37人;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國家支柱產業、科技、社會科學、教育、文藝、體育、衛生、宗教、歸僑的代表以及工人、農民、解放軍代表、武警部隊的代表43人;人口較多的少數民族代表18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香港特別行政區代表團的召集人3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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