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能源系統碳減排核算技術規程

區域能源系統碳減排核算技術規程,中國國際科技促進會2022年發布的一項團體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區域能源系統碳減排核算技術規程
  • 外文名: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carbon emission reduction accounting of district energy systems
  • 標準編號:T/CI 171—2022
  • 發布日期:2022年12月29日
  • 實施日期:2022年12月29日
  • 國際標準分類號:27.010
  • 中國標準分類號:F10/19
簡介,主要技術內容,起草單位,起草人,

簡介

本標準規定了區域能源系統碳減排量核算的具體內容及方法,包括區域能源系統碳減排量計算、區域能源系統碳排放量計算、碳排放基準量計算及區域能源系統可再生能源利用率計算。本標準適用於區域能源系統在設計階段及運行階段的碳減排量計算。

主要技術內容

6 區域能源系統碳排放量計算
6.1 區域能源系統碳排放量計算的內容
計算區域能源系統碳排放量時應計算系統消耗的傳統能源產生的碳排放量與系統可再生能源發電替代市政電的碳排放量。對同時存在多種輸入能源的情況,應分別計算每種輸入能源的碳排放量。
6.2 區域能源系統碳排放量的計算方法
區域能源系統碳排放量按下列公式計算:
式中:
E——區域能源系統計算年度內碳排放量,單位為噸二氧化碳(tCO2);
E消耗——區域能源系統計算年度內消耗的傳統能源(若引入蒸汽作為輸入能源,蒸汽消耗量根據蒸汽生產的採用的傳統能源形式折算成對應的傳統能源耗量)產生的碳排放量,單位為噸二氧化碳(tCO2);
E清潔電——區域能源系統計算年度內可再生能源發電替代市政電的碳排放量,單位為噸二氧化碳(tCO2)。
6.3 區域能源計算年度內消耗的傳統能源產生的碳排放量計算
6.3.1 計算公式
區域能源計算年度內消耗的傳統能源產生的碳排放量包括計算年度內各種化石燃料燃燒產生的碳排放量與消耗市政電折算的碳排放量之和,按下列公式計算:
式中:
ECi——區域能源系統計算年度內第i種傳統能源消耗量,單位為吉焦(GJ);
EFi——第i種傳統能源的碳排放因子,單位為噸二氧化碳每吉焦(tCO2/GJ);
6.3.2 設計階段區域能源系統傳統能源消耗量的計算
設計階段系統傳統能源預測消耗量為一個完整計算年度內系統冷、熱、電等需求預測量與對應傳統能源轉換效率的比值。系統冷、熱、電等需求預測量需通過負荷模擬得出的預測值,傳統能源轉換效率可採用設計檔案中的設計值。
?
式中:
EC設計i——設計階段區域能源系統計算年度內第i種傳統能源消耗量,單位為吉焦(GJ);
Q設計i——設計階段計算年度內第i種能源的需求量,單位為吉焦(GJ);
η設計i——設計階段計算年度內第i種傳統能源轉換效率,以%表示;
其中當以化石燃料為系統供冷、供熱的驅動能源時,系統運行效率可採用附錄B表B.1的推薦值。
6.3.3 運行階段區域能源系統傳統能源消耗量的計算
運行階段系統傳統能源消耗量為核算年度內各種傳統能源根據其對應的計量器具,進行統計得出。測量器具配置應符合GB17167的規定,且必須在檢定有效期內。
6.3.4 碳排放因子
化石燃料碳排放因子參照附錄A表A.1的推薦值。市政電的碳排放因子採用主管部門最新發布的數據。
6.4 可再生能源發電替代常規電力的碳減排量計算
系統可再生能源發電的碳減排量即為可再生能源發電替代市政電碳排放量,計算區域能源系統計算年度內可再生能源發電的二氧化碳減排量時,按下列公式計算:
式中:
AD清潔電——區域能源系統計算年度內可再生能源的發電量,單位為吉焦(GJ);
EF電——市政電網年平均供電碳排放因子,單位為噸二氧化碳每吉焦(tCO2/GJ)

起草單位

浙江大學、中節能城市節能研究院有限公司、天津大學、常州聚創環保科技有限公司、中節能工程技術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國節能環保集團有限公司、中節能節能科技有限公司、常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南京大學、南京師範大學、南京工業大學

起草人

杜玉吉、鐘崴、周霖、錢輝金、田喆、朱彩飛、周長江、黃偉、李營、於東海、唐蓓、張曦彤、楊傳春、韓鳳麟、張金銳、王紅、張寧、沈丹、蔣朋朋、范柳茵、陸奎、惲永昶、姜小祥、張炳康、劉釗成、劉志宏、翟小焱、陳強、楊寬榮、張映波、龔延風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