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給水,相鄰若干城鎮統一供水的給水方式。如沿河有若干距離相近的城鎮,由水質較好的上遊河段取水,經淨化後通過輸水管道送至若干城鎮給水管網;或者一個大城市給水系統同時輸水至附近幾個小城鎮給水管網。需經技術和經濟綜合分析後採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區域給水
- 定義:相鄰若干城鎮統一供水的給水方式
區域給水,相鄰若干城鎮統一供水的給水方式。如沿河有若干距離相近的城鎮,由水質較好的上遊河段取水,經淨化後通過輸水管道送至若干城鎮給水管網;或者一個大城市給水系統同時輸水至附近幾個小城鎮給水管網。需經技術和經濟綜合分析後採用。
區域給水,相鄰若干城鎮統一供水的給水方式。如沿河有若干距離相近的城鎮,由水質較好的上遊河段取水,經淨化後通過輸水管道送至若干城鎮給水管網;或者一個大城市給水系統同時輸水至附近幾個小城鎮給水管網。需經技術和經濟綜合分析後采...
區域供水是指水源相對集中、供水範圍覆蓋多個區域、管網連成一片的供水系統。其優勢在於合理利用水資源,形成規模效益,提高了系統的專業性、合理性、可靠性與經濟性。重要意義 把區域供水的概念延伸至市(縣)域,在市(縣)域範圍內實現...
區域給水制度源自1954年台灣省政府因鑒於英國等國家實施區域給水制度,效果顯著,為可持續發展之計,必須預先確立發展模式而設立。制度介紹 目標在於超越地方基層行政地區,建設與經營自來水,促進水資源之有效利用、營運經濟化,以及加速自來水...
分區給水,將城市管網系統劃分成若干區分別供水的給水方式。當城市地形高差很大、供水範圍很大,或被自然地形分割成若干個區域時採用。當城市地形高差很大但供水範圍不大時,在同一泵站內配置高壓和低壓兩種水泵分別供給高區和低區,稱“並聯...
區域供排水通道是基於水資源分布狀況、河道主要特點、水環境功能區劃、工業和人口分布及主要取排水口布局劃定的,是最佳化調整取水排水格局的重要手段,可實現高、低用水環境功能之間的有序協調。劃分原則 充分利用河網的獨特性,按照供排分流...
《供水設施的區域共享技術研究》是2018年水利水電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孫建華。內容簡介 本書在分析了區域供水國內外研究現狀的基礎上,指出我國區域供水研究存在的問題,闡述了區域供水的理論基礎—規模經濟理論、設施區位理論、大系統最...
在城市水資源研究的基礎上,根據城市用水量預測、區域給水系統與水資源調配規劃確定城市給水系統規劃目標。在進行城市現狀水源與水網路研究的基礎上,依據城市給水系統規劃的目標、區域給水系統與水資源調配規劃,以及城市規劃總體布局,進行城市...
1.單水源給水系統 單水源給水系統是指給水系統的取水水源只有一個。這種系統簡單、管理方便,適用於水源水量相對豐富或用水量相對較小的中、小城鎮與工業企業的給水系統。2.多水源給水系統 多水源給水系統是指整個給水區域的統一給水系統...
2?1給水工程規劃與設計程式27 2?1?1給水工程規劃工作程式27 2?1?2給水工程設計程式28 2?1?3給水工程規劃工作與工程設計關係30 2?2管網布置30 2?2?1管網系統布置原則30 2?2?2輸水管布置30 2?2?3配水管網布置31 2?3區域...
室內給水排水系統 水的加熱和貯存 水加熱設備的選擇應根據使用特點、耗熱量、加熱方式、熱源情況和燃料種類確定。集中供應熱水系統的熱源,儘量利用工業餘熱和太陽能。如有區域性設施供熱,則不另設專用鍋爐房。集中供應熱水系統的貯水器容...
分區供水系統是按地區位置、用水條件或地形高低形成不同分區域的供水系統。如城鎮的幾個區域相距較遠或用水條件不同(如工業用水)或因地形高差形成高低區域都可採用分區供水系統。串聯分區供水系統 串聯分區供水系統是指採用加壓泵站(或...
第二條 凡在本自治區行政區域內從事城市供水工作和使用城市供水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辦法。第三條 城市供水應當堅持開源與節流並重的原則,合理開發和利用水資源,實行計畫用水、節約用水。第四條 自治區人民政府...
第三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城市供水,使用城市供水和在城市規劃區內開發、利用地下水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規定。第四條 城市供水實行開發水源和計畫用水、節約用水相結合的原則,對在城市供水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城鎮供水、用水、節水及其相關管理活動。第三條 城鎮供水應當堅持開發水源與節約用水、保障供水與確保水質相結合的原則,優先保障生活用水,兼顧生產用水和其他用水。第四條 城鎮供水是與民生緊密相關...
地下水補給區,透水層與地表相連,降水和地面水是透水層內水的主要來源,與透水層直接相連的地表區域是地下水的補給區,亦稱透水層的補給區。可以看出地下水含水層在地表露頭的地方。因此,要加強補給區的防護、防止地下水污染。較大的...
第九條嚴格地下水的管理和保護,逐步削減地下水的開採量,凡城市公共供水管網覆蓋的區域內,實行統一供水,已建的地下水自備水源應限期關閉。在城市規劃區範圍內如有特殊情況需啟用自備井水源的,應徵得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如有下列...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供水、用水及相關管理活動。第三條 本市供水用水應當遵循安全、節約、優質、高效的原則,優先保障生活用水,統籌安排生產用水和其他用水。第四條 市、區人民政府(含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本市行政區域內公共供水(包括二次供水)、自建設施供水、使用公共供水及其相關管理活動,適用本條例。第三條 市及有關區(市)縣供水用水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供水用水管理工作。市及區(市)縣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與供水...
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城市供水、用水及其相關管理活動均應當遵守本辦法。第三條 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主管全省城市供水工作。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城市供水工作。環境保護、衛生、城市...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城市供水、用水及相關管理活動。城市供水包括城市公共供水和自建設施供水。本辦法所稱城市公共供水,是指本市供水企業以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屬設施向單位和居民的生活、生產和其他各項建設提供用水。本...
工程沿線設區的市、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工程與供水管理的有關工作。第五條 省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鄂北地區水資源配置工程的水量調度、運行管理工作,省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負責鄂北地區水資源配置工程的水污染防治工作,其他有關部門...
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城市供水工作。縣級以上城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城市供水工作。第八條 對在城市供水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
第六條 旗縣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城市供水工作。第七條 對在城市供水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由旗縣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表彰和獎勵。第二章 城市供水水源 第八條 旗縣以上城市人民政府...
第三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城市供水、使用城市供水、節約用水及其監督管理活動,適用本條例。 第四條 市城市供水主管部門負責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城市供水、用水、節水監督管理工作。 區、縣(市)有關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本行政區域內...
同一水利工程供水經營者所屬的多個工程供水價格統一核定,其中多個工程向不同區域供水且區域差異較大的,可分別定價。同一水利工程向不同區域供水且成本差異較大的,可按區域分別定價。 第七條 水利工程供水價格以準許收入為基礎核定,具體...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城市供水,是指城市公共設施供水和自建設施供水。在自治區行政區域內從事城市供水工作和使用城市供水的單位、個人,必須遵守《條例》和本辦法。第三條 城市供水應當堅持開源與節流並重的原則,合理開發和利用水資源,實行計畫...
第二條 四川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村鎮供水、用水及相關監督管理活動,適用本條例。城市供水工程管網覆蓋範圍內的供水、用水及相關監督管理活動,適用《四川省城市供水條例》。第三條 村鎮供水堅持安全衛生、節約利用、統籌兼顧的原則,優先保障...
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城市供水工作。縣級以上城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城市供水工作。第八條 對在城市供水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
第十一條下列區域內,不準取用地下水:(一)公共供水管網到達且能夠滿足供水要求的;(二)地下水嚴重超采的;(三)地下水受到嚴重污染的;(四)影響建築物安全的;(五)商業和居民密集區;(六)其它不宜取水的地區。第十二條...
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城市供水水質監督管理工作。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確定的城市供水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城市供水水質監督管理工作。涉及生活飲用水的衛生監督管理,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衛生主管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