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川羌族自治縣衛生健康局

北川羌族自治縣衛生健康局

北川羌族自治縣衛生健康局,根據《北川羌族自治縣機構改革方案》(北委發〔2019〕5號)和《北川羌族自治縣機構改革實施意見》(北機改〔2019〕1號),北川羌族自治縣衛生健康局(簡稱縣衛健局)是北川羌族自治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北川羌族自治縣衛生健康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的關於衛生健康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縣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衛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北川羌族自治縣衛生健康局黨組書記、局長:袁家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川羌族自治縣衛生健康局
  • 外文名:Health and Health Bureau of Beichuan Qiang Autonomous County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 現任領導:袁家貴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組織擬訂全縣衛生健康政策。負責擬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統籌規劃全縣衛生健康服務資源配置。制定並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牽頭推進全縣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牽頭負責全縣分級診療、現代醫院管理、全民醫保、藥品供應保障、綜合監管5項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建設。制定並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協調開展無償獻血工作。
(三)制定並組織落實全縣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愛滋病等重大傳染病、寄生蟲病、地方病等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衛生應急工作,組織和指導全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依法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根據授權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依照國家檢疫傳染病和監測傳染病目錄,參與開展檢疫監測工作。
(四)貫徹落實國家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五)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械使用檢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組織執行國家藥典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制定基本藥物使用的政策措施。按照國家和省、市要求,會同縣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
(六)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管體系。組織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
(七)制定全縣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會同有關部門實施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制定並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範、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負責醫療機構、人員和行為的日常監管。指導、監督醫療機構做好醫療糾紛的預防和處理工作。
(八)負責全縣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推進生育政策落實。
(九)指導鄉鎮、園區衛生健康工作。負責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基層衛生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負責縣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一)指導縣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代管縣計畫生育協會。
(十二)貫徹國家促進中羌醫藥、民族醫藥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起草我縣實施意見,擬訂全縣中羌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參與重大中羌醫藥項目的規劃和組織實施,對全縣中羌醫藥工作實行行業監督管理。
(十三)負責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和信息化建設等工作,依法組織實施衛生健康統計調查;組織指導衛生健康國內外交流合作與衛生援外有關工作,開展與港澳台的衛生健康合作。
(十四)承擔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五)承擔經縣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審批、行政權力事項事項。
(十六)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十七)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牢固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推動實施健康中國和健康北川戰略,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促健康、轉模式、強基層、重保障為著力點,把以治病為中心轉變到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為人民民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衛生健康服務。
一是更加注重預防為主和健康促進,提高健康意識,加強愛國衛生運動工作,加強預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衛生健康服務體系。
二是更加注重衛生健康服務公平性和可及性,落實工作重心下移和資源下沉,推進衛生健康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向邊遠地區和生活困難民眾傾斜。
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推動建設高質量健康服務基地和中羌醫藥強縣。
四是更加注重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科學性和持續性,加快落實分級診療制度建設,加強醫療、醫保、醫藥的聯動改革,加大公立醫院改革力度。

職責分工

1、與縣發改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縣衛健局負責開展全縣人口監測預警工作,推進生育政策實施,研究提出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參與擬訂全縣人口發展規劃,落實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縣發改局負責全縣人口結構及變化趨勢分析,建立人口預測預報制度,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研究提出全縣人口發展戰略,擬訂人口發展規劃,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
2、與縣民政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縣衛健局負責貫徹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健康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縣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貫徹實施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地方性法規、政策、標準,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3、與縣市場監管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縣衛健局按照國家和省、市相關要求會同縣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縣衛生健康局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參與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論證,並及時向縣市場監管局等部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論證結果,對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縣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縣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的,應當及時向縣衛生健康局提出建議。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縣衛生健康局組織執行國家藥典,建立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4、與縣醫保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兩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人事股)
負責文電、政務信息、會務、接待、機要、檔案、督查、值班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全縣衛生健康工作年度目標責任檢查考核和機關、所屬事業單位的安全保密、政務公開、計畫生育等工作;負責重大會議和重大活動的計畫、組織工作,組織協調建議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指導所屬單位的綜合治理工作、安全生產監管工作;負責局機關後勤管理、財產和安全保衛工作;辦理人民民眾來信來訪,指導全縣衛生健康系統的信訪工作;負責衛生健康志修撰工作。負責衛生健康系統的宣傳報導;負責衛生健康信息公開工作。負責機關黨委日常工作,指導下屬單位的黨建工作;承擔衛生健康系統的新聞、信息發布、輿情監測和輿論引導等工作。
擬訂全縣衛生健康人才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工作;負責全縣衛生健康系統表彰獎勵工作;負責醫療衛生技術人員出國(境)研修、學習、工作的審批轉報;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參與、開展領導班子考核、幹部任免工作;組織指導住院醫師、專科醫師、全科醫師培訓等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教育工作。負責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評審管理。
(二)醫政醫管股(行政審批股、中羌醫藥股)
擬定醫療機構設定規劃。組織分級實施醫療衛生機構、人員、行為的監管政策、規範和標準。監督實施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安全、醫療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以及行風建設等行業管理有關規範和標準。監督指導醫療機構評審評價工作。承擔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工作。負責醫療衛生健康科研計畫的擬訂和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工作。負責對口支援、衛生援外任務。
承擔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對外合作工作。指導醫療機構的重點學科、專科建設管理。指導、監督醫療機構做好醫療糾紛的預防和處理工作。組織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組織建設分級診療制度。承擔推進護理、康復等事業發展工作。牽頭促進醫療衛生機構履行危險物品、醫療廢棄物等的安全管理和處置工作職責。統一規劃並組織協調有關單位開展無償獻血工作。制定全縣無償獻血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緊急醫療救援的制度、規劃、預案和規範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協調重要會議、重大活動等醫療衛生保障工作。負責落實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劃。負責鄉村醫生管理工作。擬訂醫療衛生機構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並組織實施。
承擔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調解等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與報備工作。承擔本系統權責清單制度建設、動態調整等工作。負責普法宣傳和法律諮詢工作。指導全縣衛生健康行業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承擔全縣衛生健康領域信用體系建設有關工作。組織查處、督辦衛生健康違規行為和違法案件。貫徹落實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方針、政策,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措施的建議。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執行醫療機構藥品、醫療器械使用監測和綜合評價的政策措施。開展短缺藥品監測預警。
牽頭協調推進本系統“放管服”改革,承擔審批服務便民化有關工作。牽頭清理規範本系統審批服務事項,規範審批過程,集中承擔縣本級有關審批服務事項的受理、審批等工作,推進納入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組織實施集中審批的有關業務指導工作。
擬訂全縣中羌醫藥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全縣中羌醫藥工作的管理辦法和技術標準;指導全縣中羌醫服務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實施中羌醫執業資格許可制度;組織擬訂中羌醫執業人員執業規範;擬訂中羌醫藥繼續教育規劃和技術人員培訓計畫,指導中羌醫機構中羌醫藥繼續教育工作;組織開展全縣中羌藥資源普查,促進中羌藥資源保護、開發和合理利用,擬訂全縣中羌藥產業發展規劃、產業政策和中羌醫的扶持政策;監督管理全縣中羌醫藥人員規範執業和醫療質量;負責全縣中羌醫藥、民族醫藥、中西醫結合科研和中羌醫預防保健服務等工作。
(三)公共衛生股(疾控股、愛國衛生辦、突發公共衛生應急指揮中心)
擬訂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公共衛生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等級評審和績效評價,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負責傳染病、慢性病、精神衛生等防治工作。依法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防控疾病的發生和疫情的蔓延。指導監督疾病預防控制工作。擬訂愛滋病、結核病、血吸蟲病、狂犬病等重大傳染病、寄生蟲病、地方病防治有關規劃和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
指導有關專業機構及隊伍建設。牽頭組織愛國衛生宣傳、動員活動。牽頭組織開展健康(衛生)城市建設並指導健康(衛生)縣城、鄉鎮、村及單位的創建。承擔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縣重大傳染病防治工作委員會、縣血吸蟲病防治工作領導小組、縣政府愛滋病防治工作委員會、縣狂犬病預防控制指揮部、縣政府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承擔職責範圍內的學校、公共場所、飲用水、傳染病防治等監督職責。組織實施全縣衛生健康監督體系建設。組織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組織開展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學調查。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牽頭負責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工作。組織醫療機構履行公共衛生服務職責。
擬訂衛生應急規劃、預案、制度和規範措施。指導推進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依法依規履行衛生健康行業安全生產監管。承擔衛生應急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負責重大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社會安全等突發公共事件衛生應急處置。根據授權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擬定職業病防治規劃,組織開展職業病防治、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及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化學品毒性鑑定機構、職業健康檢查機構、職業病診斷機構、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的安全監督管理,負責放射診療機構的放射衛生監督管理。指導職業病危害因素申報、工程項目職業病防治技術實施。承擔職業病危害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四)人口與健康股
負責開展人口監測預警工作並提出促進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健康政策建議,監督計畫生育獎勵扶助政策和特殊困難家庭扶助關懷政策落實,指導鄉鎮加強計畫生育服務管理,推進生育政策落實。
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老齡化的政策措施。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督促有關部門做好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組織實施醫養結合的政策、標準和規範。擬訂我縣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指導我縣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民營醫療機構審批建立和運行發展的各項優惠政策和措施。
擬訂婦幼衛生健康技術服務規劃和規範並組織實施;推進婦幼衛生健康技術服務體系建設;推進婦幼項目實施。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負責病殘兒童的醫學鑑定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開展計畫生育手術併發症鑑定工作。
負責縣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預防、醫療保健工作。負責預防保健體系和信息化建設。負責縣直有關部門(單位)離休幹部醫療管理工作。指導縣級保健基地醫院和保健隊伍建設。擬訂醫療保健工作政策及規劃並組織實施。
(五)規劃財務股
承擔全縣健康中國戰略協調推進工作。組織擬訂全縣衛生健康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負責全縣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資源配置;擬訂衛生健康財務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承擔機關和預算管理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統計、政府採購和內部審計工作;指導全縣衛生健康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配合審計機關實施審計,依法運用審計結果。組織實施健康扶貧工作。承擔衛生健康信息化建設工作。擬定全縣衛生健康信息化建設規劃。負責指導全縣衛生健康信息化建設及網路安全管理工作。推動衛生健康信息資源綜合開發與共享。參與人口基層信息庫建設。承擔衛生健康統計調查與分析等統計管理工作。

行政編制

縣衛生健康局行政編制11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正股級職數5名,副股級職數2名。機關黨組織按照《四川省<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設定,其負責人職級按規定配備。保留機關工勤人員編制1名。
縣衛生健康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北川羌族自治縣衛生健康局黨組書記、局長:袁家貴
北川羌族自治縣衛生健康局黨組成員、縣心理衛生服務中心主任:肖萬友
北川羌族自治縣衛生健康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傅廣文、王立新
北川羌族自治縣衛生健康局黨組成員、機關黨委書記:吳玉會
北川羌族自治縣衛生健康局黨組成員、縣紀委監委派駐衛健局紀檢監察組組長:范一新
北川羌族自治縣衛生健康局黨組成員、縣紅十字會副會長:范平劍
北川羌族自治縣衛生健康局副局長:盧建磊(掛職)
北川羌族自治縣心理衛生服務中心副主任:母賢雙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北川羌族自治縣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北川羌族自治縣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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