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有關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規劃、地方政府規範性檔案、制度並組織實施。統籌規劃衛生健康資源配置,指導衛生健康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加強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引進培養急需緊缺專業人才。擬訂並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貫徹落實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方針、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擬訂並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
(三)制定並組織落實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根據國家檢疫傳染病和監測傳染病目錄,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評估、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
(四)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五)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執行國家藥品法典、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和省、市藥品增補目錄,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工作。組織開展食品安全標準跟蹤評價工作,開展餐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衛生監督管理工作,開展食品安全標準的宣傳及食品安全釋疑。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開展食源性疾病的流行病學的調查,開展全民營養計畫。
(六)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組織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牽頭《菸草控制框架公約》履約工作。
(七)貫徹執行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範、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
(八)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有關政策建議,貫徹執行計畫生育政策。
(九)組織指導基層開展衛生健康工作,指導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完善基層醫療衛生健康管理制度和機制,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貫徹落實國家中醫藥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擬訂中醫藥改革發展規劃和目標。負責綜合管理中醫(含中西醫結合、民族醫)醫療、教育、科研、文化建設、對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參與擬訂中醫藥產業傳承與發展政策。
(十一)建立健全愛滋病防治工作機制,加強宣傳教育,採取行為干預和關懷救助等措施,綜合防治愛滋病。
(十二)推進江川區健康產業的發展,統籌實施醫養結合等健康政策,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
(十三)負責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和幹部保健工作。
(十四)負責玉溪市江川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五)指導玉溪市江川區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十六)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職能轉變。江川區衛生健康局應當牢固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推動實施健康江川戰略,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促健康、轉模式、強基層、重保障為著力點,把以治病為中心轉變到以民眾健康為中心,為民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
1.更加注重預防為主和健康促進,加強預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健康服務體系。
2.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資源下沉,推進衛生健康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向邊遠地區和生活困難民眾傾斜。
3.更加注重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大力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
4.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大公立醫院改革力度,推進管辦分離,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
(十八)有關職責分工。
1.與玉溪市江川區發展和改革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玉溪市江川區衛生健康局負責開展人口監測預警工作,貫徹執行生育政策,促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落實全區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玉溪市江川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組織全區人口動態監測和評估,建立人口預測預報制度,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諮詢機制。研究提出全區人口發展戰略,擬訂人口發展規劃,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
2.與玉溪市江川區民政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玉溪市江川區衛生健康局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玉溪市江川區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3.與玉溪市江川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玉溪市江川區衛生健康局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和標準備案工作,會同玉溪市江川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擬訂、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玉溪市江川區衛生健康局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玉溪市江川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玉溪市江川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玉溪市江川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玉溪市江川區衛生健康局提出建議。玉溪市江川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玉溪市江川區衛生健康局建立重大食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4.與玉溪市江川區醫療保障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玉溪市江川
區衛生健康局、玉溪市江川區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和信息共享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辦公室。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安全、保密、信訪、
政務信息與公開、輿情監測、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綜治維穩、消防安全、督查考核、工青婦等工作。擬訂衛生健康人才發展規劃,承擔機關和系統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管理。協調指導護士執業資格、衛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醫師資格、衛生技術人員定期考核等考務工作。組織開展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工作。組織開展住院醫師、助理全科醫生規範化培訓和全科醫生
轉崗培訓。協同實施衛生健康人員隊伍崗位培訓工作。負責衛生系統學科技術帶頭人和後備人才選拔培養及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國家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及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規劃財務信息股。承擔健康戰略協調推進工作,組織
擬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擬訂衛生健康信息化建設發展規劃,指導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及信息化建設。承擔衛生健康信息化系統的維護管理、升級改造。組織開展衛生健康統計工作,承擔固定資產投資、招商引資工作,負責健康產業項目和衛生項目建設。承擔機關和預算管理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大型醫用裝備配置工作。提出醫療服務價格等配套政策建議。負責衛生系統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的審核工作。指導監督衛生健康相關經費的管理使用和績效評價工作。
(三)行政審批與衛生監督股。組織實施“放管服”改革工作,落實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任務,統一管理行政審批工作,集中承擔行政審批事項統一受理、審核、審批和發證,推進行政審批工作規範化、標準化、便民化。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法治宣傳教育等工作。指導監督有關行政執法工作。組織開展醫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的政策研究工作,提出有關政策建議。承擔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具體工作,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方針、政策、措施的建議,承擔組織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等監督工作,查處醫療服務市場違法行為,承擔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傳染病防治等監督檢查,完善綜合監督體系,指導規範執法行為。開展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地方標準跟蹤評價,
企業標準備案。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交流,參與、協調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新品種、食品相關產品新品種的安全性審查。
(四)公共衛生股。擬訂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國家免疫規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防止和控制疾病發生和疫情蔓延。組織開展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活動,承擔衛生健康科學普及工作。做好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工作,貫徹執行婦幼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範,推進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產前診斷技術管理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組織開展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監測評價,協調有關部門開展學校衛生監測與學生疾病預防控制。負責病媒生物防治地域性疾病防控、農村水質檢測工作。擬訂愛滋病防治工作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協調、督查指導、評估考核工作,承擔防治愛滋病管理局的工作。統籌協調、承擔全區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工作,組織編制區級專項預案、方案並組織實施,指導和推進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管理衛生應急隊伍,組織參與派遣區外的衛生應急任務。貫徹落實職業衛生、放射衛生有關政策、標準,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牽頭組織大健康產業推進工作,負責組織制定大健康產業發展規劃、工作方案、年度工作計畫,協調促進大健康產業發展政策措施的落實,統籌醫體融合等健康政策。承擔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工作,牽頭《菸草控制框架公約》履約工作。
(五)醫政醫管中醫股。擬訂醫療機構、醫務人員、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醫療安全、醫療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等有關地方政策規範和標準並監督實施。承擔推進護理、康復事業發展和急救體系建設有關工作。指導醫療機構感染控制、醫療急救、臨床試驗管理等工作。開展醫院等級評審評價、病殘(醫學)鑑定、醫療糾紛處置有關工作。擬訂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基本藥物制度,組織擬訂區藥物政策和基本藥物使用管理措施。開展藥事管理,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負責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承擔區委、區政府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貫徹落實醫療機構及人員、醫療服務、質量管理等政策規範和技術標準。擬訂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中醫藥防治重大疾病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中醫醫院等級評審和其他醫療機構中醫業務工作。負責承擔中醫藥科技、文化宣傳工作,組織開展中醫藥資源普查、保護、開發和合理利用,參與擬訂中醫藥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承擔中醫藥傳承與發展,中醫醫療、教育科研、人才培養、服務能力建設工作,加強中醫藥參與農村衛生健康服務工作,承擔中醫藥管理局和其他綜合性中醫藥事務工作。貫徹執行基層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範,指導基層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能力評價考核工作,指導推進鄉村醫生有關管理、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監督指導基層衛生健康政策的落實,組織推進基層衛生綜合改革,負責實施健康扶貧工作。
(六)人口老齡與家庭發展事業股。承擔人口監測預警工作
並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貫徹落實生育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建立和完善計畫生育特殊家庭扶助配套措施做好流動人口監測服務管理工作,貫徹執行流動人口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政策,聯繫計畫生育協會的工作。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老齡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擬訂醫養結合的政策、標準和規範,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承擔玉溪市江川區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黨建辦公室。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黨建、黨風廉政建設及
行風建設工作,負責衛生健康行業“兩新”組織黨建工作。負責衛生健康局黨委(工)委、黨組日常工作;承擔黨建、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和精神文明目標責任考核。負責扶貧和機關退休人員工作。
人員編制
玉溪市江川區衛生健康局行政編制 16 名。設局長1 名,副局長 4 名(1 名副局長兼任玉溪市江川區中醫藥管理局局長、1 名副局長兼任玉溪市江川區防治愛滋病局局長)。
玉溪市江川區衛生健康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