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川羌族自治縣發展和改革局

北川羌族自治縣發展和改革局

北川羌族自治縣發展和改革局(簡稱縣發改局)是北川羌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北川羌族自治縣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牌子。

北川羌族自治縣發展和改革局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發展改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縣委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經濟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價格、能源、糧食和物資儲備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北川羌族自治縣發展和改革局局長:鄧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川羌族自治縣發展和改革局
  • 外文名:Development and Reform Bureau of Beichuan Qiang Autonomous County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 現任領導:鄧平  
機構調整,主要職責,職能轉變,職責分工,現任領導,

機構調整

中共北川羌族自治縣委財經委員會辦公室(簡稱縣委財經辦)設在縣發展和改革局。承擔縣委財經委員會日常工作,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和縣財經委員會關於經濟工作的決策部署,提出事關全縣經濟發展的重大政策、重大生產力布局、重大建設項目、重大資源配置的建議。牽頭開展重大財經課題和政策研究,研究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預期目標、工作思路,綜合分析全縣經濟形勢。

主要職責

(一)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牽頭組織統一規劃體系建設。負責全縣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全縣發展規劃的統籌銜接。貫徹實施國家、省、市有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全縣有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的規範性檔案。
(二)提出加快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高質量發展的總體目標、重大任務以及相關政策。組織開展重大規劃、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評估督導,提出相關調整建議。負責全縣開發區的指導和巨觀管理。
(三)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縣委、縣政府、縣委財經委員會關於經濟工作的決策部署,提出事關全縣經濟發展的重大政策、重大生產力布局、重大建設項目、重大資源配置的建議。牽頭開展重大財經課題和政策研究,研究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預期目標、工作思路,綜合分析全縣經濟形勢。負責監測預測預警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趨勢,提出調控政策建議。
(四)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提出相關改革建議。牽頭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協調推進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推動完善基本經濟制度和現代市場體系建設,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牽頭推進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
(五)負責匯總分析全縣財政、金融和利用外資等方面情況,參與擬訂財政、金融、土地政策,綜合分析政策執行效果,綜合統籌財政、金融、價格和產業政策等經濟槓桿,指導全縣國民經濟計畫和發展規劃的實施。
(六)負責全縣投資巨觀管理和統籌推進重大項目建設。擬訂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安排預算內基本建設資金,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備案或轉報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企業技術改造項目除外)和資源開發利用、外資、境外投資項目。引導民間投資方向,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和政策,指導國外貸款項目實施。指導工程諮詢業發展。
(七)統籌推進實施區域協調發展戰略、新型城鎮化、縣域經濟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負責鄉村振興戰略規劃編制,擬訂重大產業發展規劃,引導全縣重大生產力合理布局,推進全縣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和重大產業基地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服務業、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
(八)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負責研究擬定全縣人口發展戰略規劃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綜合研判消費變動趨勢,擬定實施促進消費的綜合性政策措施。
(九)統籌推進“一帶一路”、長江經濟帶、成渝經濟區、成都平原經濟區、“一核兩翼三區協同”等跨區域合作有關工作。研究、協調“一核一圈一帶、關內關外協同發展”跨區域合作重大問題,提出深化合作的政策、措施及建議,並協調各方面力量推進工作落實。
(十)牽頭開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研究提出本縣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發展戰略和總體思路。負責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統籌規劃、監督考核和指導協調。建立健全信用制度和基礎設施,構建統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台,推進信用信息的共享和套用。
(十一)擬訂全縣能源發展規劃,監測能源發展情況。統籌規劃、綜合平衡能源建設和重大項目布局,審批、核准、備案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能源投資項目。提出最佳化能源結構、能源節約和發展新能源的政策建議。
(十二)指導和協調全縣招標投標工作。按部門職責分工,負責組織對重大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實施稽查,查處招標投標活動中的違法行為。
(十三)貫徹執行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管理的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起草全縣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管理的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執行。研究提出全縣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
(十四)研究提出縣級石油、天然氣應急儲備規劃和縣級救災物資儲備計畫的建議,組織實施縣級石油、天然氣應急儲備和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落實有關動用計畫和指令。
(十五)管理全縣糧食和食糖儲備,負責縣級儲備糧行政管理。研究提出縣級儲備糧規模、總體布局及動用的建議。承擔糧食監測預警和應急工作,承擔全縣糧食流通巨觀調控具體工作。研究提出糧食購銷政策和最低收購價原則的建議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政策性糧食購銷和糧食產銷合作。組織指導全縣糧食和物資儲備系統統計工作,負責全縣軍糧供應相關工作,承擔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十六)貫徹執行糧食和物資儲備倉儲管理有關技術標準和規範,監督執行上級部門有關物資儲存、流通運輸技術規範。負責全縣糧食流通、加工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管理,承擔物資儲備承儲單位和全縣糧食行業安全生產的監管責任。
(十七)根據全縣儲備總體發展規劃,負責全縣儲備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擬訂全縣儲備基礎設施、糧食流通設施及全縣糧食市場體系、糧食現代物流體系、糧食質量監測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和監督管理國有糧食和物資倉儲物流設施保護工作,管理有關儲備基礎設施、糧食流通設施及投資項目。
(十八)負責對管理的政府儲備、企業儲備以及儲備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制定糧食流通、糧食庫存和物資儲備監督檢查制度,負責糧食流通執法督查,負責糧食收購、儲存、運輸環節和政策性用糧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全縣糧食庫存檢查工作。
(十九)履行縣本級國有糧食企業出資人職責,負責縣本級糧食企業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指導全縣國有糧食企業的財務管理和會計報告工作。負責國家、省、市、縣預算撥付的糧食政策性補貼資金和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糧食風險基金、政策性糧食財務掛賬,參與糧食收購資金貸款管理。
(二十)貫徹實施國家和省、市價格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編制和執行價格調整改革規劃,提出年度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及價格調控措施並組織實施,管理國家、省、市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務價格,監督管理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承擔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工作,負責價格成本調查監審、價格監測、價格認證等工作。
(二十一)負責組織擬訂並協調實施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發展循環經濟的規劃和政策措施,參與編制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環保產業發展有關工作。組織實施基本建設項目節能評估工作,審核、轉報和安排資源節約、綜合利用、循環經濟和污染治理國家財政性資金建設項目。組織協調重大節能減排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
(二十二)承擔縣委財經委員會辦公室、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重點項目管理和“項目年”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綠色崛起”戰略推進領導小組辦公室、縣域經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電子商務及“網際網路+”工作領導小組“網際網路+”辦公室等日常工作。
(二十三)承擔經縣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十四)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職能轉變

貫徹新發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轉到管巨觀、謀全局、抓大事上來,加強跨部門、跨地區、跨行業、跨領域的重大戰略規劃、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綜合協調,統籌全面創新改革,提高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進一步減少微觀管理事務和具體審批事項,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市場資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市場活動的直接干預,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
1、強化制定全縣發展戰略、統一規劃體系的職能,完善總體規劃制度,做好規劃統籌,精簡規劃數量,提高規劃質量,更好發揮發展戰略、規劃的導向作用。
2、完善巨觀調控體系,創新調控方式,構建發展規劃、財政、金融等政策協調和工作協同機制,強化經濟監測預測預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問題研究和政策儲備工作機制,增強巨觀調控的前瞻性、針對性、協同性。
3、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最大限度減少項目審批、核准範圍。深化價格改革,及時修訂調減政府定價目錄,健全反映市場供求的定價機制。加快推進政府監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

職責分工

1、與縣商務和經濟合作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1)重要商品進出口管理。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提出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的進出口調控意見並協調落實。縣商務和經濟合作局負責在縣發展和改革局確定的計畫內組織實施;糧食、棉花、食糖、煤炭由縣發展和改革局、縣商務和經濟合作局在進出口總量計畫內進行分配並協調相關政策。
(2)外商投資管理。縣發展和改革局同縣商務和經濟合作局等部門擬訂上報《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和《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的調整意見。縣發展和改革局按規定許可權負責對外商投資項目進行核准、備案。縣商務和經濟合作局按規定許可權負責對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變更備案。
(3)併購安全審查。縣發展和改革局和縣商務和經濟合作局按照各自職責,分別配合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局和省經濟合作局開展外國投資者併購縣內企業安全審查的相關工作。
2、與縣應急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應急管理局負責提出縣級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和動用決策,組織編制縣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會同縣糧食和儲備局等部門確定物資年度購置計畫,根據需要下達動用指令。縣發展和改革局(縣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根據縣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年度購置計畫,負責縣級救災物資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應急管理局的動用指令按程式組織調出。
3、與縣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建立人口預測預報制度,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諮詢機制,研究提出全縣人口發展戰略,擬訂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
縣衛生健康局負責開展人口監測預警工作,擬訂生育政策,研究提出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參與制定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全縣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
4、與縣財政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推動政府出資產業投資基金行業信用體系建設,組織擬訂促進私募股權基金發展的政策措施,牽頭會同有關有部門研究制定政府對私募股權基金出資的標準和規範。縣財政局負責地方國有金融資本管理工作,參與指導各類投資基金規範發展,會同縣發展和改革局及縣級行業主管部門負責財政性資金出資發起設立或參股設立的股權投資基金管理。
5、與縣工業信息化和科技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1)煤炭、電力管理職責。縣發展和改革局承擔全縣能源行業規劃職責,重點負責擬訂全縣能源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負責能源發展總量平衡。縣工業信息化和科技局負責煤炭、電力運行調度管理工作,起草煤炭、電力運行調度管理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運行中的重大問題。
(2)電力“上大壓小”、節能發電調度和直購電試點。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上大壓小”的統籌協調及項目申報和管理。縣工業信息化和科技局牽頭組織節能發電調度和直購電試點工作,有關各方共同參與。
6、與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和與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項目以及市政工程項目的初步設計審核、項目開工及開工後的質量監督、進度,項目建設施工中的有關組織協調工作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負責。其中,由國家出資項目的調概以縣發展和改革局為主,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參加。

現任領導

北川羌族自治縣發展和改革局局長:鄧平
北川羌族自治縣發展和改革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熊輝、王穎如、黃亞龍
北川羌族自治縣發展和改革局副局長:誾躍生
北川羌族自治縣發展和改革局黨組成員:蔣昌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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