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塘區經濟貿易局

參與研究、制定全區經濟發展規劃和目標,研究分析全區經濟貿易工作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意見和建議;參與編制全區工業、商貿、經濟協作等規劃及計畫,並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塘區經濟貿易局
  • 外文名:Beitang District Economic and Trade Bureau
  • 類別:國家機構
  • 類型:經濟貿易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1.參與研究、制定全區經濟發展規劃和目標,研究分析全區經濟貿易工作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意見和建議;參與編制全區工業、商貿、經濟協作等規劃及計畫,並組織實施;依據工業、商貿等方面的綜合性經濟法規、規章和政策制定相關工作要求,並組織、收集、整理和發布經濟信息。
2.參與編制並組織實施經濟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監測、分析全區經濟運行態勢;協同有關部門引導和調節經濟運行,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矛盾。
3.認真貫徹國家產業政策實施意見,指導全區工商貿企業結構調整,為政府擬定和實施全區工業、商貿業結構調整規劃和年度結構調整意見提供信息和建議;制定重點行業、重點產品的調整方案。
4.研究和規劃區域競爭性行業的投資布局,指導工商貿企業的合理投資方向,負責工商貿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的管理;提出鼓勵企業技術改造的工作意見,並組織實施;參與監督檢查國家、省、市和區支持的重點技術改造投資項目。
5.研究提出全區企業技術進步、技術引進工作要求;指導企業技術創新工作,組織協調全區重點技術創新、重大引進技術消化吸收等項目的實施;參與認定區以上高新技術企業和高新技術產品;指導和推動企業技術創新工作;負責推進企業信息化工作。
6.組織實施全區工業、流通行業管理,擬定工業、流通業發展規劃,聯繫、指導全區工商貿領域有關的行業協會及其他社會中介組織的工作。
7.管理和指導區域內各種經濟成份企業工作,規範企業行為;推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指導全區工商貿企業生產質量管理工作;參與協調企業治亂減負工作。
8.宣傳貫徹《產品質量法》、《標準化法》等法規,指導企業貫徹國際質量體系標準,並對企業產品標準實施動態管理,配合行政執法部門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組織企業人員參加質量、標準化和計量管理培訓。
9.會同相關職能部門依照有關政策擬定工作措施;培育和完善市場體系,根據相關法規、政策擬定全區規範流通秩序的制度與措施;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狀況並配合相關部門做好調控;組織區域工業、商貿物流企業開拓國內外市場。
10.負責物流、旅遊、商貿特色街的規劃制定和項目報批工作;承擔我區橫向經濟聯繫與經濟協作工作。
11.擬定全區私營個體、中小企業的經濟發展計畫和規劃;對各類中小企業的發展進行指導和提供服務。
12.貫徹國家、省、市關於農業和農村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指導農村改革、經營管理和集體資產的管理;指導和監督減輕農民負擔,搞好土地承包和流轉工作;推進區農業產業化和實施農業生產標準化工作,做好全區動植物的防病、防疫、檢疫工作。
13.承擔區農林行政執法工作和林業資源的保護、防火工作,負責全區農技人員的培訓工作,承擔全區農機的推廣、套用、管理工作,實施農技安全生產作業。
14.承辦市有關職能部門、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區中小企業局主要職責:
1.根據國家和省、市經濟發展要求,負責對全區中小企業的巨觀指導與政策服務,落實中小企業的發展政策。
2.參與研究、擬定全區中小企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分解落實各項工作目標。
3.參與編制並組織落實中小企業經濟運行調控目標,監測、分析全區中小企業運行態勢,並協調經濟運行中的矛盾。
4.認真貫徹國家和省、市有關中小企業產業政策,參與制訂全區中小企業產業布局規劃和結構調整,並進行指導和服務。
5.為全區中小企業提供政策、科技、市場、產品、人才信息等諮詢服務。
6.負責做好全區中小企業的經濟統計、各類報表和相關考核工作。
7.認真做好全區招商引資、引企的相關工作。
8.負責與市中小企業局的工作聯繫和協調工作 。
9.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區經濟貿易局調整後的工作職能,區經濟貿易局(區科學技術局、區中小企業局、區民營辦)內設機構擬定為辦公室、農村經濟管理科、科技和工業科、貿易市場科、中小企業科共5個科室,其主要職能為:
1.辦公室:
(1)處理局日常行政事務工作;
(2)負責檔案的收發、登記、傳閱、歸檔工作;
(3)起草局有關檔案及其他材料;
(4)辦理區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答覆等工作;
(5)負責組織局召開的有關會議;
(6)負責局信息報送、人員培訓工作;
(7)辦理辦公費用的報帳工作;負責局後勤管理工作;
(8)負責對市經貿委相關對口部門的聯繫工作;
(9)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2.農村經濟管理科:
(1)組織實施都市農業建設,指導全區農業產業化推進工作。
(2)負責推廣農業各產業技術標準,組織農林科研技術項目的實施。承擔全區農林行政執法工作。
(3)負責全區動物的防疫、檢疫工作,上報疫情並組織撲滅;負責全區野生動物保護工作。
(4)負責全區林業資源的開發和保護,負責林地、林權管理和使用;負責全區護林防火工作,負責木材檢疫工作。
(5)指導全區農機經營服務工作,搞好農機安全監理、農機維修行業管理、農機技術培訓、技能鑑定、考核等工作。
(6)完成局領導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3.科技和工業科:
(1)負責制定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引進的投資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對有關項目進行審核、報批、備案;根據國家相關政策推動技術創新工作;做好企業新產品開發和創新基金及全區技術進步獎的申報工作。
(2)指導和管理區內重點企業工程研發中心和科研創新服務中心建設。
(3)監測、分析全區工業經濟運行態勢,編制和組織實施近期經濟運行調控目標、計畫和措施;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有關問題;負責工業經濟新增長點的培育和跟蹤服務;承擔區橫向經濟聯合與經濟協作工作。
(4)負責全區工業質量技術監督管理和指導工作;負責全區科技管理、科技成果推廣套用,組織各類科技項目申報,推進智慧財產權、專利申報工作。
(5)負責與市相關對口部門的聯繫工作,承擔有關的諮詢服務工作。
(6)負責全區清潔生產、有序用電、資源綜合利用工作。
(7)完成上級部門和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4.貿易市場科:
(1)根據流通行業發展戰略和規劃,完善和落實市場體系建設;
(2)指導和培育各類現代流通組織形式,搞好現代服務業建設;
(3)認真組織實施商貿、物資流通行業的運行調控,確保市場供應;
(4)做好商貿各行業市場運行情況的分析和指導工作;
(5)協調各有關部門共同搞好食品衛生安全工作。
(6)做好成品油、煤炭經營項目的審核、報批、備案等工作。
(7)完成上級部門和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5.中小企業科:
(1)負責中小企業的巨觀指導與政策服務,指導和推進中小企業結構調整,落實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
(2)為中小企業提供政策、科技、市場、產品、人才信息等服務。
(3)根據全區民營經濟中長期發展規劃,分解落實各項工作目標。
(4)做好全區招商引資的相關工作。
(5)做好全區民營經濟統計和考核工作。
(6)負責與市中小企業局的工作聯繫。
(7)完成市、區各級組織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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