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山區商務局

根據中共無錫市委、無錫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無錫市惠山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和中共無錫市惠山區委、無錫市惠山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無錫市惠山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惠發〔2009〕34號)檔案精神,設立惠山區商務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是主管惠山區內外貿易和對外經濟合作的區政府組成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惠山區商務局
  • 職能:加強內貿工作,推動內外貿融合
  • 內設機構:6個內設科室
  • 局長:1名
管轄區域,主要職責,

管轄區域

惠山區

主要職責

(一) 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原區經濟貿易局的內貿職責、區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的職責、旅遊工作職責,服務外包工作職責,整合劃入區商務局,掛區旅遊局牌子。
(三)加強內貿工作,推動內外貿融合;實施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監測,加強商貿市場信息引導和發布工作;深化流通體制改革,大力發展現代商貿和現代流通,加強商品市場規劃引導和提升發展,促進現代商貿市場體系的建立和完善。
(四)加強經濟國際化戰略研究,加強國際服務貿易、服務外包產業和對外合作領域發展的規劃、政策和重大問題的統籌協調;積極推進電子商務,促進貿易和投資便利化;維護公平的對外貿易秩序。
(五)加強和完善市場監管和商務執法監督管理體系建設;加強商貿市場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建立商務誠信公共服務平台,完善商務誠信體系。
(六)加強旅遊資源開發,積極提升鄉村旅遊、休閒旅遊的檔次;深度挖掘古鎮、古村等文化旅遊資源;加強星級賓館、旅行社的建設,提升旅遊公共服務功能。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內外貿易、對外經濟合作和旅遊業方面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及有關規定;研究本區服務業發展、對外貿易、對外經濟合作、利用外資、投資促進、服務外包和旅遊業的發展戰略,制定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及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外經外貿、利用外資、招商項目、服務業、旅遊業、服務外包等發展和運行的監測、統計分析和發展預測。
(二)研究擬訂本區現代服務業布局規劃及重點項目的建設協調推進;協調區域商業中心、特色商業街、城市綜合體規劃布局和各類商品交易市場的規劃與建設;負責服務業和商品流通的行業指導與管理。負責開展全區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和誠信創建工作。
(三)研究擬訂本區拍賣、典當、實物租賃、舊貨流通、再生資源回收等特殊流通行業的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酒類經營管理、成品油經營許可證管理及廢金屬經營、汽車經營、拍賣業、舊貨調劑業、租賃業、會展業的管理工作;負責生豬定點屠宰管理工作。
(四)負責受理自營進出口企業備案登記、辦理外貿出口加工能力證明初審、申辦境外投資項目及外經經營權的初審及轉報;組織企業申報國家、省、市外經貿扶持資金項目;負責做好全區外經外貿企業的指導、服務、監督工作;負責組織企業參與國內外各類交易會、展覽會。
(五)負責制定並實施全區招商活動計畫;策劃、組織和實施區內外各類招商引資活動;指導、協調各鎮(街道)、園區招商引資工作;貫徹執行中央對外方針政策、涉外法規;負責對因公出訪任務和邀請外國人來華進行初審,配合做好我區的外事活動。
(六)負責外商投資管理,指導外商投資促進工作;負責三千萬美元以下外商投資項目立項、可行性報告、契約、章程的審核及轉報,外商投資企業契約、章程變更的審核及轉報;負責外商投資企業年檢、確認外商投資產品出口企業和先進技術企業、外商投資企業進口設備、技術引進契約的初審;負責調解外商投資企業的投訴。
(七)研究擬訂和實施本區服務外包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相關優惠政策;負責服務外包公共服務平台的建設和完善工作;負責對上級相關部門的對接和政策爭取工作;協助抓好服務外包的招商引資和相關事務協調工作。
(八)貫徹實施國家、省有關旅遊業的政策法規,研究擬定全區旅遊業管理的政策規章和相關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對全區旅遊景區(點)、旅行社、旅遊飯店、旅遊定點單位等進行行業管理;對全區旅遊市場和旅遊服務質量實施管理、監督和檢查,受理旅遊者投訴;配合市有關部門指導、監督和檢查賓館飯店、商場、旅行社、旅遊景區(點)、旅遊定點單位等行業的安全工作並開展行政執法工作。
(九)參與制訂旅遊資源開發、旅遊設施建設、旅遊環境改善等方面項目的規劃以及立項報批工作;負責全區旅遊項目的招商、旅遊資源和旅遊產品的開發等工作;負責重大旅遊項目的推進、協調工作;負責組織企業申報國家、省、市旅遊扶持資金項目;制定全區旅遊行業人才培養規劃,組織實施旅行社、旅遊飯店、旅遊景區(點)、旅遊定點單位等旅遊企業從業人員的崗位培訓、職業資格制度和等級制度。
(十)研究擬定並實施國際、國內旅遊市場開發戰略;負責組織實施全區旅遊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各類旅遊促銷活動;組織旅遊企業參加國際、國內各類旅遊交易會、博覽會;負責對全區旅遊企業市場開發進行指導;負責策劃重要的旅遊產品及線路;負責策劃、組織並實施全區性重大節慶活動。
(十一)負責全區商貿領域標準化、信息化工作。
(十二)指導並促進外商投資、內外貿、旅遊業領域行業協會、社會中介組織的發展。
(十三)協調檢驗檢疫、海關、口岸、銀行、外匯、出口信用、保險等部門與商務工作有關的事項,聯繫有關協會、商會、學會。
(十四)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商務局設6個內設科室:
(一)人秘科。負責處理局機關日常事務,協助局領導協調各科室的工作和局領導交辦事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新聞發布、政務信息、公文管理、秘書事務、文書檔案、文印、重要檔案起草、機要、保密、通信、信訪、外事、接待工作;負責局機關內部行政管理及其規章制度建設;負責局機關各項經費和國有資產管理;負責局機關幹部的考核、獎懲等幹部人事的管理;負責領導班子建設管理和監督;負責全局的黨建工作和黨員教育管理;承辦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專業技術職稱評聘、技能考評、職工下崗再就業及醫療、勞動保險和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組織指導局機關智力引進、人力資源開發和幹部職工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全局的宣傳教育和統戰工作;負責局機關的老幹部管理和服務工作;承擔局支部的日常工作。
(二)外資科(掛“行政服務許可科”牌子)。負責研究制定並實施全區利用外資的政策和年度計畫;負責三千萬美元以下外商投資項目立項、可行性報告、契約、章程的審核及轉報,外商投資企業契約、章程變更的審核及轉報;負責外商投資企業年檢、確認外商投資產品出口企業和先進技術企業、外商投資企業進口設備、技術引進契約的初審;負責三資企業的審批;負責利用外資及企業生產經營情況的統計、分析;負責辦理外資企業外國人來華邀請函初審。
(三)外經貿科(掛“機電產品進出口管理辦公室”牌子)。負責研究制定並實施全區進出口貿易、對外投資年度計畫;負責做好全區外經外貿企業的指導、服務、監督工作和外經外貿業務的統計和分析工作;負責辦理外貿企業外國人來華邀請函初審及對外勞務合作項目初審;負責辦理境外投資開辦企業核准事項;負責組織企業申報各類扶持資金;負責組織企業開拓國際市場,參與國內外各類交易會、展覽會。
(四)服務外包科(掛“惠山區招商中心”牌子)。負責研究擬訂和實施本區服務外包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相關優惠政策;負責服務外包公共服務平台的建設和完善工作;負責全區服務外包相關數據的統計、分析工作;負責全區服務外包指標的分解、落實和考核工作;負責對上級相關部門的對接和政策爭取工作;協助抓好服務外包的招商引資和相關事務協調工作;負責研究制定全區招商計畫以及年度招商引資方案;負責組織實施全區性境外招商活動,指導協助各鎮(街道)、開發區舉辦招商活動,拓展區對外招商引資渠道和領域;負責重大項目的跟蹤、協調及推進工作;負責編制招商引資有關資料;負責招商引資的對外宣傳工作;負責招商隊伍的培訓和招商代理的聯絡工作。
(五)商貿服務業科。負責研究制定並實施全區現代服務業布局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區域商業中心、特色商業街、城市綜合體規劃布局和各類商品交易市場的規劃與建設;負責重大服務業項目的推進、協調工作;負責全區服務業經濟運行的監測、分析和發展預測;負責全區現代服務業發展年度目標計畫的制定、分解、落實和考核工作;負責指導全區專業市場建設和農貿市場的提升改造;負責研究擬定相應的政策規章和相關標準;負責對全區商品流通、成品油經營及廢金屬經營、汽車經營、拍賣典當、舊貨調劑、租賃、會展的管理工作;負責生豬定點屠宰和放心食品管理工作;配合市、區有關部門指導、監督和檢查賓館飯店、商場的安全工作並進行行政執法;負責開展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和誠信創建工作。
(六)旅遊開發科。負責全區旅遊項目開發、旅遊資源利用及旅遊企業提檔升級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全區旅遊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各類旅遊促銷活動,組織旅遊企業參加國際、國內各類旅遊交易會、博覽會;負責組織企業申報國家、省、市旅遊扶持資金項目;配合市、區有關部門指導、監督和檢查旅行社、旅遊景區(點)、旅遊定點單位等行業的安全工作並進行行政執法;負責對全區旅遊企業市場開發進行指導;負責策劃重要的旅遊產品及線路;負責策劃、組織、協調全區性的重大旅遊節慶活動,指導基層和各旅遊企業舉辦各類專題活動;負責全區旅遊業的統計和運行分析工作。
四、人員編制及領導職數
無錫市惠山區商務局機關核定行政編制為15名。
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3名。正(副)科長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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