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政府信訪辦公室

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政府信訪辦公室

檢查、指導基層信訪部門辦理來信業務工作;負責處理“區長信箱”的有關信訪工作,並將反映的重要情況向區委、區政府領導同志報告,提出處理意見;負責辦理國家投訴受理辦公室交辦的投訴事項;負責向鎮、街道及區屬相關單位交辦網上信訪事項,督促檢查辦理情況;指導檢查基層信訪部門辦理網上信訪業務工作。負責接受、審查、承辦區信訪辦向區政府提出的信訪來信部分複查申請;負責信訪來信部分複查覆核工作檔案的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政府信訪辦公室
  • 地點:北京
  • 類別:政府機關
  • 內設機構:辦公室
介紹,職責調整,內設機構,

介紹

根據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中共北京市順義區委、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政府關於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京順發〔2009〕33號),設立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政府信訪辦公室(簡稱區信訪辦),區信訪辦是負責本區信訪工作的區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增加的職責。 1.信訪事項複查、覆核工作職責。
2.本區到市上訪人員和非正常上訪人員勸返接回工作中相關工作的綜合協調職責。
會議會議
(二)轉變的職責。
1.加強對信訪事項督查督辦職責,負責北京市及區委、區政府有關信訪工作決策部署的督查督辦工作,確保信訪工作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推動民眾信訪問題得到妥善解決。
2.加強處理本區跨部門、跨行業、跨地區信訪突出問題及群體性事件的組織協調的職責。
3.加強對信訪問題排查化解和信訪信息匯集分析職責,增強信訪工作的預見性和針對性。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黨關於信訪工作方面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
(二)負責處理區內外民眾、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組織通過信訪渠道給區委、區政府及領導同志的來信,接待來訪。
(三)負責向區委、區政府反映來信來訪中提出的重要建議、意見和問題,綜合研判信訪信息,開展調查研究,提出有關問題的建議。
(四)負責北京市及區委、區政府有關信訪工作決策部署的督查督辦工作,向鎮、街道辦事處及區屬相關單位交辦有關信訪事項,並督促檢查辦理情況。
(五)負責本區到市上訪人員和非正常上訪人員勸返接回工作中相關工作的綜合協調。
(六)協助區委、區政府做好新時期重點人民內部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負責將重點矛盾糾紛的調處情況及時向區委、區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七)負責處理本區跨部門、跨行業、跨地區信訪突出問題及群體性事件的協調組織工作,督促檢查各項措施的落實,參與協調處理與信訪有關的突發事件。
(八)負責指導本區信訪系統的業務工作;負責區政府受理的信訪事項複查、覆核工作;承擔對本區信訪信息的匯集分析職責,組織協調、指導、推動區信訪系統信息化建設;負責信訪工作的宣傳和信息發布。
(九)負責徵集、處理人民民眾對本區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生態文明等各項建設事業發展的重要建議。
(十)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信訪辦設3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
負責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機關重要事項的組織和督查工作;負責起草信訪工作方面的有關材料和檔案;負責涉及信訪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的宣傳,負責《順義信訪》的編輯發行工作。負責綜合分析、研究信訪情況,整理報送信訪信息;負責本區信訪工作交流工作;督促、檢查、指導鎮、街道和區屬各單位貫徹落實信訪工作領導責任制等制度;負責本區信訪工作的考核;負責收集、整理、報告區內外民眾、法人及其他組織通過來信、來訪、來電話和電子郵件等方式對區委、區政府工作提出的重要建議;徵集、處理民眾對本區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生態文明等各項建設事業發展的重要建議。承擔機關的人事、機構編制、隊伍建設等工作;承擔、指導本區信訪幹部業務培訓工作,負責機關退休人員的服務工作。
(二)接待科。
負責接待、分析排查、協調處理民眾到區委、區政府的來訪,將民眾來訪反映的重要情況及時、準確向區委、區政府領導同志報告,提出處理建議;負責區委、區政府領導接待日的具體工作,承辦區委、區政府領導批示的來訪案件;配合有關部門處理本區民眾到市及國家機關等重要場所的上訪問題及到重點地區的非正常上訪問題;向基層信訪部門交辦民眾來訪事項,督促檢查辦理情況;指導檢查基層信訪部門接待來訪情況;協助區委、區政府做好新時期重點人民內部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組織協調處理本區跨部門、跨行業、跨地區信訪突出問題及群體性事件,督促檢查各項措施落實情況。負責接受、審查、承辦區信訪辦向區政府提出的信訪來訪部分複查申請;負責信訪來訪部分複查覆核工作檔案的管理。
(三)辦信科。
負責受理民眾給區委、區政府和區委、區政府領導同志的來信和傳真;負責分析排查、協調處理民眾重要來信和傳真;將民眾通過來信和傳真反映的重要情況及時、準確向區委、區政府領導同志報告,提出處理建議;負責向基層信訪部門交辦來信事項,督促檢查辦理情況;
四、人員編制
區信訪辦機關行政編制1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科級領導職數4名。
機關工勤事業編制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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