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由區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劃入的職責。
1.市環保局下放的污染源日常監督管理的職責。
2.市環保局下放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中環境影響較小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行政許可。
(三)增加的職責。
負責污染減排、重點污染防治和環保跨區合作的組織協調工作。
(四)轉變的職責。
1.加強環境政策、規劃、標準和環境保護重大問題的統籌協調職責;加強環境治理和對生態保護組織、指導、協調、監督的職責;加強環境監測管理、監察執法和安全監管的職責;加強環境保護對外合作和對外交流職責。
2.強化為中央、市屬駐區單位固定資產投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等提供服務的職責,強化促進循環經濟和環保產業發展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組織編制本區可持續發展環境保護綱要;審核本區總體規劃中的環境保護事項;擬訂本區環境規劃、計畫,以及區域內污染防治規劃和生態保護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本區重大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牽頭組織協調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參與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協調推動與周邊區縣區域、流域污染防治工作;統籌協調和監督檢查本區重點區域、河流的污染防治工作。
(三)承擔對本區污染物進行日常監督管理、落實本區污染減排目標的責任;組織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畫並監督實施;依法實施水污染物排污,在砂石坑、窯坑、灘地等低洼地傾倒、存貯廢棄物批准,防治污染設施的拆除或者閒置審批以及危險廢物收集經營等的行政許可;督查、督辦、核查有關部門、單位污染減排任務的完成情況。
(四)統一監督管理區內大氣、水體、土壤、噪音、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以及機動車等的污染防治工作。負責環境監察,組織開展環境保護執法檢查。
(五)承擔從源頭上預防、控制環境污染和環境破壞的責任。對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執行國家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執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三同時”制度;對竣工後的建設項目進行環保驗收;負責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中環境影響較小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行政許可。
(六)負責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監督檢查自然保護區、水源保護區、風景遊覽區、名勝古蹟及濕地環境的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城鎮和農村的環境保護綜合整治工作,推進本區生態建設。
(七)負責本區許可權範圍核心安全、輻射環境、放射性廢物的管理,參與核事故、輻射環境事故的應急工作;對核設施安全和電磁輻射、核技術套用、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中的污染防治工作進行監督管理。
(八)負責本區內環境監測、統計、信息工作,並向上級機關及有關部門通報情況;組織編報環境質量報告書;組織建設和管理本區環境監測網和環境信息網;指導全區環境質量檢測和對污染源的監督性監測。
(九)開展環境保護科技工作。組織環境保護重點科學研究和技術工程示範;推動環境保護科研成果和技術套用;促進循環經濟和環保產業發展。
(十)負責本區環境保護對外合作和對外交流工作,處理本區涉外環境保護事務;負責污染減排、重點污染防治和環保跨區合作組織協調。
(十一)組織、指導和協調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宣傳教育工作;推動社會組織和公眾參與環境保護。
(十二)建立健全區環境保護組織管理體系,指導本區各鎮、街道辦事處、經濟功能區的環境保護工作。
(十三)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環保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黨務、政務、後勤等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建議、議案、提案、保密、來信來訪等工作;負責宣傳教育、政府信息公開、督查管理等工作;負責污染事故和環境糾紛的報告和通報。
(二)環境影響評價管理科。
負責本區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和建設項目主體工程與環境保護設施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行政許可工作;負責對區域內建設項目中主要污染物增加情況的控制及對工程減排、結構調整減排和監督管理減排等總量控制削減工作;負責對本區污染物進行日常監督管理;負責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中環境影響較小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行政許可。
(三)環境綜合管理科。
負責組織擬訂本區環境保護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本區環境保護綜合考核及年度統計;負責實施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規劃、貫徹落實環保法律、法規及各項管理制度,起草環境保護方面的地區性管理辦法;負責環境統計和污染源普查工作;負責水、噪音等方面環境保護管理;指導、協調、監督本區環境監察和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對外合作和交流,處理本區環境保護涉外事務。
(四)大氣環境管理科。
負責組織編制並監督實施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規劃和年度削減計畫,以及大氣污染防治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提出防治大氣污染相關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大氣污染階段性和揚塵、燃煤、餐飲行業油煙污染防治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突發性大氣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負責重點減排項目建設、運行監督管理;執行市環保局制定的重點行業污染防治政策;負責環保跨區合作的組織協調工作。
直屬機構
行政科室
主任:茹艾青
(1) 負責內務、後勤、信訪、文秘、檔案、財務工作;
(2) 負責重要檔案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查工作;
(3) 負責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環境糾紛情況通報;
(4) 負責全區環境宣傳教育工作。
管理科
科長:高福文
(1) 負責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 制度審批建設項目;
(2) 負責貫徹落實環保法律法規及實施各項環境管理制度,起草本區環境保護方面的地方性管理辦法;
(3) 負責指導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4) 負責本區環境保護對外合作和對外交流工作,負責處理本區環境保護涉外事務;
(5) 組織擬訂本區環境保護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編制本區可持續發展綱要;
(6) 審核本區總體規劃中的環境保護事項;
(7) 負責實施國家及市政府確定的重點區域、重點流域污染防治規劃和生態保護規劃。
監察科
科長:劉文華
(1) 負責本區內單位和個人對環保法律法規、環境管理行政制度及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現場監督、檢查;
(2) 辦理信訪舉報的污染糾紛案件,重大污染事故和突發性污染事故的現場調查;
(3) 負責生態保護和水源保護;
(4) 負責排污收費;
(5) 對竣工後的建設項目進行環保驗收。
全程辦事代理辦公室
主任:王淑芬
(1)負責環保驗收事項的受理、登記,對承辦事項所需各工作環節、程式向服務對象一次性告知,協調相關科室在承諾期限內對承辦事項進行全程陪同辦理、覆核、移交、回復等;
(2)負責接待受理、答覆民眾的環境諮詢工作;
(3)負責辦理服務對象的環保委託檢測申請,對委託檢測程式向服務對象一次性告知,自受理之日起25個工作日內提供檢測報告。
(4)嚴格按照規定的辦事程式進行事項的代辦,確保代辦事項公開、高效、高質。
(5)政風行風熱線接收、轉辦、催辦、回復工作。
事業單位
環境監測站
站長:張留鎖
(1) 參與制訂順義區環境監測和重點污染源監測為主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和執行;
(2) 按照北京市環境監測站要求組織技術交流和監測人員的技術培訓和考核;
(3) 系統地收集、整理、匯總和儲存本區的環境監測數據資料,提供各類監測報告;
(4) 負責本區環境質量評價和編寫本區環境質量年報;
(5) 組織實施各類環境監測中的質量保證工作;
(6) 開展以環境管理、環境監測為目的的科研工作,力求使環境監測水平不斷提高;
(7) 開展環境監測的社會服務工作,接受各行業的委託;
(8) 參與污染事件的調查和綜合分析工作;
(9) 負責環境污染糾紛的技術仲裁;
(10) 負責 "空氣品質"自動監測工作,並著手做好數據報送。
順義區環境保護研究所
所長:高雄
(1) 區域內環境保護項目治理的管理工作;
a、提供先進可行的治理工藝;
b、審核污染項目治理方案;
c、對環境污染治理承包單位進行資質審查。
(2) 引進、推廣國內外先進的治理技術,為企業提供服務;
(3)環境污染諮詢、技術開發與交流及人員培訓;
(4)環境保護設備設計、安裝。
人員編制
區環保局行政編制17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科級領導職數6名。
機關工勤事業編制3名。
機構職能
1、貫徹落實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起草本區環境保護方面的地方性管理辦法;擬訂本區環保規劃,審核本區總體規劃中的環境保護事項;負責實施國家及市政府確定的重點區域、重點流域污染防治規劃和生態保護規劃。
2、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 制度審批建設項目;對竣工後的建設項目進行環保驗收。統一監督管理本區內大氣、水體、土壤、噪聲、固體廢物、有毒化學品以及機動車等的污染防治工作。負責指導本區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3、負責本區環境保護對外合作和對外交流工作,負責處理本區涉外環境保護事務。
4、負責本區內單位和個人對環保法律、法規和環境管理行政制度、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5、負責對生態環境、水源保護區、風景遊覽區、名勝古蹟和自然保護區的環境保護工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6、協調解決本區重大環境問題;調查處理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
7、負責全面實施國家的排污收費制度。
8、負責環境監測、統計,組織建設本區環境監測網和環境信息網;定期發布本區大氣、水等環境質量狀況,組織編報本區環境質量報告書。
9、負責本區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
領導班子
局長:李國印
男,漢族,1961年出生,北京人。農學學士學位,首都經貿大學研究生班畢業,經濟師。1984年7月參加工作,1986年7月入黨。曾任南法信鎮政府科技員、黨委副書記,南彩鎮黨委書記。現任順義區環境保護局局長。
負責全局行政業務等全面工作。
黨組書記:趙川
男,漢族,1955年出生,河北人。中國人民大學研究生班畢業,經濟師。1972年參加工作,1976年總參研究所任技術員,1987年6月入黨, 1980年畢業於成都電訊工程學院。曾任北京橡膠二廠環保全全科科長、車間主任、黨支部書記,順義馬坡企業公司經理,順義科委開發公司經理,順義北石槽鎮農工商總公司總經理兼北石槽鎮人民政府鎮長、黨委副書記,順義木林鎮黨委書記,北京市順義大龍城鄉建設開發總公司黨委書記、總經理,北京市大龍偉業房地產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現任順義區環境保護局黨組書記。
負責全局黨務等全面工作。
調研員:信士海
男,漢族,1952年出生,北京人。首都經貿大學研究生班畢業,經濟師。1968年11月參加工作,1976年6月入黨。曾任馬坡鎮國小教師、共青團順義縣委宣傳部長、順義縣政府辦公室秘書、俸伯鄉黨委副書記、北石槽鎮鎮長、總經理、黨委書記、順義區環境保護局黨組書記。現任順義區環境保護局調研員。
負責重大課題的調研及“一助一”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賈鳳霞
女,漢族,1970年出生,北京人。大連理工大學工學學士學位,北京大學研究生班畢業,工程師。1993年8月參加工作,2001年6月入黨。曾任北京燕化集團公司化工一廠工程師、順義區環境保護局監測站工程師、辦公室副主任。現任順義區環境保護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環境評價、綜合考核、總量控制及生態環境質量工作。
主管科室:環評科、綜合科、財務科、環保學會。
副局長:張曉第
男,漢族,1963年出生,安徽人。經濟學博士。曾任北京實驗動物研究中心科研部長、北京市密雲縣計委副主任、中國科學院高技術產業局項目處處長、中生北控公司投資部部長。現任北京市順義區環境保護局副局長。
負責大氣監管、尾氣監察、環境監測、二氧化硫減排及大氣環境質量工作。
主管科室:尾氣站、大氣科、監測站。
黨組成員、副調研員:劉健
男,漢族,1966年出生,山東榮成市人。中共北京市委黨校本科畢業。1985年10月參軍,1989年11月入黨。曾任班長、排長、副連長、股長、參謀等職,2002年3月轉業任順義區環境保護局輻射站站長,順義區環境保護局黨組成員兼辦公室主任。現任順義區環境保護局黨組成員、副處級調研員。
負責環境宣教、黨務群團、紀檢、信息化建設、政務信息公開及政務環境建設工作。
主管科室:辦公室、全程辦、信息中心。
副調研員:單友
男,漢族,1951年出生,北京人。北京大學畢業,本科學歷,高級工程師。1972年1月參加工作,1970年2月入黨。曾任順義縣環境保護局監測站技術員、順義縣環境保護局辦公室主任、順義區環境保護局副局長。現任順義區環境保護局副處級調研員。
負責法規政策調研工作。
主管科室:法政室。
副調研員:李書仁
男,漢族,1963年出生,河南方城縣人。政法大學研究生畢業。1981年10月參軍,1985年5月入黨。曾任班長、排長、副連長、指導員、幹事、北京衛戍區警衛第三師後勤部直政科科長,2007年3月轉業。現任順義區環境保護局副處級調研員。
負責輻射安全、信訪處理、環境應急、水、聲、固廢等監察、COD減排及水環境質量工作。
主管科室:監察隊、輻射站、環保所。
工會主席:劉文華
男,漢族,1956年出生,北京人。北京市行政管理幹部學院本科畢業,工程師。1974年12月參軍,1978年7月入黨。1980年轉業,先後任順義區環境保護局監察科副科長、科長、監察隊隊長。現任順義區環境保護局工會主席兼監察隊隊長、局紀檢組成員。
負責環保局工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