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義區環境保護局

順義區環境保護局是順義區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其主要職責為環境管理、環境監督、環境監測、環保宣教四個方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順義區環境保護局
  • 地區:順義區
  • 職能:、環境監督、環境監測
  • 級別:區級
機構職能,聯繫地址,

機構職能

1、貫徹落實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組織編制本區可持續發展環境保護綱要;審核本區總體規劃中的環境保護事項;擬定本區環境規劃、計畫,以及區域內污染防治規劃和生態保護規劃,並組織實施。
2、負責本區重大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牽頭組織協調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參與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協調推動與周邊區縣區域、流域污染防治工作;統籌協調和監督檢查本區重點區域、河流的污染防治工作。
3、承擔對本區污染物進行日常監督管理、落實本區污染減排目標的責任;組織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畫並監督實施;依法實施水污染物排污,在砂石坑、窯坑、灘地等低洼地傾倒、存貯廢棄物批准,防治污染設施的拆除或者閒置審批以及危險廢物收集經營等的行政許可;督查、督辦、核查有關部門、單位污染減排任務的完成情況。
4、統一監督管理區內大氣、水體、土壤、噪音、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以及機動車等的污染防治工作。負責環境監察,組織開展環境保護執法檢查。
5、承擔從源頭上預防、控制環境污染和環境破壞的責任。對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執行國家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執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三同時”制度;對竣工後的建設項目進行環保驗收;負責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中環境影響較小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行政許可。
6、負責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監督檢查自然保護區、水源保護區、風景遊覽區、名勝古蹟及濕地環境的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城鎮和農村的環境保護綜合整治工作,推進本區生態建設。
7、負責本區許可權範圍核心安全、輻射環境、放射性廢物的管理,參與核事故、輻射環境事故的應急工作;對核設施安全和電磁輻射、核技術套用、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中的污染防治工作進行監督管理。
8、負責本區域內環境監測、統計、信息工作,並向上級機關及有關部門通報情況;組織編報環境質量報告書;組織建設和管理本區環境監測網和環境信息網;指導全區環境質量檢測和對污染源的監督性監測。
9、開展環境保護科技工作。組織環境保護重點科學研究和技術工程示範;推動環境保護科研成果和技術套用;促進循環經濟和環保產業發展。
10、負責本區環境保護對外合作和對外交流工作,處理本區涉外環境保護事務;負責污染減排、重點污染防治和環保跨區合作組織協調。
11、組織、指導和協調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宣傳教育工作;推動社會組織和公眾參與環境保護。
12、建立健全區環境保護組織管理體系,指導本區各鎮、街道辦事處、經濟功能區的環境保護工作。
13、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聯繫地址

地 址:北京市順義區府前西街鐵路橋西
郵 編:10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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