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門頭溝區監察局

根據《中共門頭溝區委辦公室關於印發中共門頭溝區紀律檢查委員會機關、門頭溝區監察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方案的通知》(門辦發[2002] 6號),設定中共北京市門頭溝區紀律檢查委員會機關(簡稱區紀委)、北京市門頭溝區監察局(簡稱區監察局)。區紀委與區監察局合署辦公。區紀委是主管全區黨的紀律檢查工作的區委工作機構;區監察局是負責全區行政監察工作的區政府組成部門。區紀委,區監察局在區委、區政府和市紀委、監察部雙重領導下進行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門頭溝區監察局
  • 地點:北京市
  • 組建時間:2002
  • 屬性:行政機構
機構職責,內設機構,領導分工,

機構職責

(一)主管全區黨的紀律檢查工作,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協助區委加強黨風建設,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主管全區行政監察工作,負責貫徹落實國家行政監察法規及區政府有關行政監察工作的決定。檢查區國家行政機關在遵守和執行法律、法規和市政府的決定、命令中的問題。負責貫徹落實區委、區政府關於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決定,完成區委、區政府關於反腐敗的各項任務。
(二)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受理對區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區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和鄉鎮政府及其領導人員違反行政紀律行為的控告、檢舉。受理區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區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和鄉鎮政府及其領導人員不服主管行政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決定的申訴,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由監察機關受理的申訴。
(三)檢查和處理區委和區國家行政機關各部門、各鄉鎮、各公司黨的組織和區委管理的黨員領導幹部違反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的案件,決定或取消對這些案件中黨員的處分,必要時直接查處下級黨的紀律檢查機關管轄範圍內的比較重要或複雜的案件。調查處理區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區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和鄉鎮政府及其領導人員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必要時辦理下一級監察機關管轄範圍內的監察事項。
(四)對全區黨員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進行黨風廉政和遵守紀律的教育;做好黨的紀檢,行政監察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組織和指導全區紀檢監察系統幹部的培訓工作。
(五)負責區紀委、監察局向區委、區政府部門派出(駐)的紀檢監察機構的管理工作。
(六)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和分工,負責紀檢、監察幹部的管理。
(七)負責紀檢、監察工作理論及有關問題的調查研究工作;作出關於維護黨紀的決定;組織起草有關行政監察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草案及規定。
(八)負責組織落實中央、市委和區委關於領導幹部廉潔自律的各項工作部署和要求;監督檢查全區貫徹執行有關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情況;負責擬定全區有關領導幹部廉潔自律的各項規定和制度。
(九)負責綜合、分析全區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方面情況;組織全區性行業作風檢查評議活動;開展行風建設和專項治理。
(十)負責全區有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新聞報導工作;負責《是與非》的發行工作;負責《中國紀檢監察報》在我區設立的通訊聯絡站工作。
(十一)承辦區委、區政府和市紀委、市監察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紀檢監察工作職責,區紀委、區監察局內設11個職能室:
1、辦公室
負責全區紀檢監察系統組織建設(包括派駐機構)和機關幹部隊伍及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綜合、分析全區紀檢監察工作情況,做好文秘檔案、信息綜合處理工作;負責議案、建議、提案工作;負責領導批示和會議決定等重要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機關的車輛和日常管理;負責報刊雜誌征訂、機關財務、會議安排工作。
2、案件檢查室
負責全區處級單位黨政組織、黨政處級領導幹部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和複雜的大要案的查處工作,並指導基層紀委的案件檢查工作;負責全區紀檢監察機關案件查處情況的綜合、統計、分析、報表、典型案例通報工作;負責與有關執紀部門對查辦案件工作進行協調工作。
3、案件審理室
負責違紀案件的審理工作;負責恢復黨員權利和撤銷行政處分的審理工作;負責基層查辦案件的協審和案卷管理工作;負責受處分黨員跟蹤教育工作。
4、黨風廉政建設室
負責組織落實中央、市委和區委關於領導幹部廉潔自律的各項工作部署和要求;負責監督檢查全區和各單位貫徹執行中央和市委、區委有關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和黨風廉政建設和責任制的落實情況;負責擬定廉潔自律的有關規定和制度;負責查辦領導幹部違反廉潔自律規定的案件。
5、宣傳教育室
負責宣傳黨的紀檢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負責組織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黨紀、政紀的宣傳教育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全區紀檢監察幹部的業務培訓工作;負責《中國紀檢監察報》門頭溝區通聯站工作。
6、信訪室(門頭溝區人民政府舉報中心)
負責受理黨組織、黨員和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申訴和對黨組織、黨員和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檢舉控告;負責對黨組織、黨員和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檢舉控告的初步核實工作;負責處理民眾來信來訪;負責基層紀委信訪案件調查處理的督辦工作。
7、執法監察室
負責區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區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和鎮政府、辦事處及其領導人員在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和國家法律、法規、決定、命令的監督檢查工作,並提出意見、建議。
8、研究室
負責全區紀檢監察系統重大課題的調查研究,開展紀檢監察理論研究;負責撰寫區紀委、監察局有關重要檔案文稿;負責全區紀檢監察系統調研課題的組織工作。
9、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工作室(門頭溝區人民政府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
負責綜合、分析全區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方面的情況;負責組織全區性行業作風檢查評議活動;負責開展行風建設和專項治理;負責查辦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的典型違紀案件。
10、行政投訴中心
受理對區屬各委辦局、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及其工作人員違法違規行政行為等問題的投訴。負責對轉交給區屬各委辦局、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投訴件的辦理情況進行督辦; 對重大的、有影響的及突發的行政違法事件進行直接調查; 對民眾投訴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法行政、推諉扯皮、效率低下等問題進行快速調查; 向署名投訴的民眾反饋辦理情況。組織協調區屬委辦局、鎮政府、街道辦事處依法調查處理行政違法案件;按照有關規定,對調查處理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構成違紀的,提請監察機關提出監察建議或者作出監察決定。
11、幹部室

領導分工

趙潮英 門頭溝區委常委、紀委書記,負責區紀檢監察全面工作。主持區紀委全面工作,主管區紀檢監察工作,分管區紀委辦公室、幹部監督室(直派紀檢組)。
賈志國 區紀委副書記、區監察局局長、區行政投訴中心主任,主持區監察局工作,主管行政監察、行政投訴、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案件審理(法規)工作。分管執法監察室、糾風工作室、行政投訴中心、案件審理(法規)室、機關黨支部。
楊愛誠 門頭溝區紀委副書記,主管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反腐倡廉宣傳教育、調查研究工作。分管黨風廉政建設室、宣傳教育室、調查研究室。
孫東宇 門頭溝區紀委副書記,主管案件檢查、案件管理、信訪舉報工作。分管案件檢查(案件管理)室、信訪室(區政府舉報中心)。
王秀玲 門頭溝區紀委常委,負責糾正行業和部門不正之風工作。分管糾風工作室。
唐豐華 門頭溝區紀委常委,負責案件檢查、案件管理、信訪舉報工作。分管案件檢查(案件管理)室、信訪室(區政府舉報中心)。
劉振濤 門頭溝區紀委常委,負責反腐倡廉宣傳教育、調查研究工作。分管調查研究室、宣傳教育室。
李 泉 門頭溝區紀委常委,負責區紀檢監察系統幹部隊伍建設(組織建設)及監督管理、紀委機關幹部人事管理工作,協調直派紀檢組、區委巡視組工作。分管幹部監督室。
喬 韜 門頭溝區紀委常委,負責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工作)、紀委機關行政管理和黨建工作。分管辦公室、黨風廉政建設室、機關黨支部。
劉建文 區監察局副局長,負責行政執法監察等方面工作。分管執法監察室。
閻 燁 區監察局副局長,負責行政投訴、效能監察等方面工作。分管區行政投訴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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