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門頭溝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根據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北京市門頭溝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京辦字〔2009〕28號),設立北京市門頭溝區人民政府辦公室(簡稱區政府辦公室),掛北京市門頭溝區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簡稱區政府外辦)牌子。區政府辦公室(區政府外辦)是協助區政府領導同志處理區政府日常工作、政府外事和港澳事務的區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門頭溝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類別:辦公室
  • 地點:北京市門頭溝區
  • 類型:人民政府
  • 性質:政府機構
單位簡介,內設機構,

單位簡介

(一)協助區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
(二)研究區政府各部門、各鎮政府以及其他機構請示(商洽)區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區政府領導同志審批。承辦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廳檔案。
(三)負責區政府會議的會務組織工作。
(四)負責區政府總值班工作;協助安排區政府領導同志參加重要政務活動;負責區政府的公務接待工作;
(五)協助區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處理需由區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承擔北京市門頭溝區應急委員會(簡稱區應急委)的具體工作,負責規劃、組織、協調、指導、檢查本區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及應急管理的預案、體制、機制和法制建設。
(六)負責督促檢查區政府檔案的執行落實情況;負責區政府重大決策、重要部署、區政府重要會議確定議定事項、區長與有關部門簽訂責任書、領導同志批示和交辦事項的督促檢查、反饋和協調工作。
(七)負責聯繫人大、政協相關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市政府有關部門辦理人大議案和代表建議、批評、意見,辦理政協建議案、委員提案;協助處理區政府各部門和各鎮向區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
(八)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區政府信息的蒐集、編髮及上報工作;負責全區政務信息系統維護工作。
(九)負責區政府重要文字材料的撰寫工作;負責區政府系統調查研究的組織、管理與協調工作。
(十)負責全區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區非緊急救助服務工作和區政府便民電話工作。
(十一)負責駐區部隊、中央和本市在區企事業單位和其他區縣的綜合協調服務工作。
(十二)負責區政府外事工作。
(十三)負責區機關大院部分單位財務工作;協調機關後勤服務工作。
(十四)辦理區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政府辦公室設8個內設機構及區應急辦。
(一)文書科
負責起草、印發以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名義上報和下發的各種公文;負責辦理各鎮政府和區政府各部門及其他機構上報區政府審批、閱示的公文;負責承辦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廳及市政府其它部門下發的各類檔案;負責辦理區政府領導同志對人民民眾來信批示件,督促區有關部門落實工作;負責政府辦公室機要、保密、檔案以及印鑑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二)秘書科
負責起草區領導同志重要講話及其他政府重要檔案的撰寫工作;負責區政府系統調查研究工作的組織、管理與協調工作;參與組織區政府領導主持課題的調研工作,負責起草相關調研報告。
(三)督查室
負責督查與反饋區政府重大決策、工作部署、重要事項的貫徹執行情況;負責督促檢查區政府領導同志重要指示的落實情況;負責督促檢查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檔案和區政府會議決定事項的執行落實情況;負責督促檢查市政府檔案的執行落實情況。
(四)信息科
負責向市政府辦公廳和區政府報送信息;負責編髮《昨日區情》、《區情摘要》、《門頭溝政務》等信息刊物;負責區政府領導同志在信息刊物上批示的督促辦理;負責指導全區政務信息網路建設與管理,對基層信息員進行指導和培訓。
(五)聯絡科
負責區政府會議的議題組織報審、會議服務、會議記錄、會議紀要制發等工作;負責聯繫區人大、區政協,負責組織區政府有關部門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工作;協助安排區政府領導同志參加重要政務活動;負責區政府的公務接待工作;負責駐區部隊、中央和本市在區企事業單位和其他區縣的綜合協調服務工作。
(六)綜合科
負責全區非緊急救助服務和全區政府便民電話工作;負責指導、協調、監督本區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制定區政府年度目標管理任務書、區政府年度為民辦實事計畫等工作。
承擔北京市非緊急救助服務中心門頭溝分中心、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辦公室具體工作。
(七)財務科
負責區政府機關(包括區委機關)的財務管理、公費醫療管理、住房公積金工作;負責區政府辦公室的人事、工資管理工作。
(八)外事科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及的對外方針、政策和涉外法規以及市委、市政府關於外事工作的指示和決定,落實本市外事工作規劃和制度,並組織實施;檢查本區各部門、各單位貫徹執行的情況;組織開展外事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為區委、區政府的對外工作決策提供意見和建議。
代表區政府管理有關涉外事宜;指導、督促、檢查本區有關部門和單位執行對外方針、政策及有關規定的情況;協助上級外事部門接待來訪外賓;負責審核本區因公出國(境)人員的各項手續和護照、簽證申辦工作;指導本區外賓單位的外事業務建設;協助有關部門管理在區常駐外籍人員。
北京市門頭溝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辦公室。
協助區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處理需由區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承擔北京市門頭溝區應急委員會(簡稱區應急委)區應急指揮中心、區政府總值班室的具體工作。
根據上述職責,區應急辦設4個內設機構。
(一)應急指揮科。
主要負責組織落實區應急委的決定;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檢查全區突發公共事件應對工作;承辦協調和調動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隊伍的有關工作,負責監督檢查本區應急值班系統的建設和日常運行;負責全區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預案管理科。
主要負責組織修訂本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審定各類突發公共事件專項應急預案、分應急預案和應急保障預案;負責督促檢查各類應急預案的演習工作;負責組織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三)綜合信息科。
主要負責本區突發公共事件預警信息的管理,收集、分析、上報、發布有關社會安全情況和預警信息,會同區委宣傳部管理和協調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發布和新聞報導工作;負責提出區級應急專項準備資金和公共財政應急儲備資金的使用建議,聯繫區應急委專家顧問組的工作。
(四)技術通信科。
主要負責組織協調本區應急信息通信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平台的建設;負責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平台的管理維護;負責建立健全和完善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網路系統;指導監督各鎮、街道辦事處,重點企事業單位,專項指揮部及相關部門應急信息通信系統的建設工作;負責辦理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廳及市政府其他部門安排的會議;負責組織實施電視電話會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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