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一、職責調整
(一)加強本區體育公共服務,促進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動全民健身的職責。
(二)加強指導和推進本區青少年體育工作的職責。
(三)加強培育、引導和扶持本區體育產業健康發展的職責。
(四)強化為國家、北京市體育事業發展服務的職責。
主要職責
(二)統籌規劃本區民眾體育發展,負責推行全民健身計畫,推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制度建設,指導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負責對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
(三)指導和推進本區青少年體育工作,為國家輸送、培養高質量體育後備人才。
(四)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本區體育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培育、引導和扶持體育產業,規範體育服務管理,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
(五)負責本區體育社會團體的資格審查和業務管理工作。
(六)依法對本區體育行業的安全工作承擔管理責任,對以區體育局名義組織的各類活動的安全工作承擔主體責任。負責游泳場館溺水死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承擔所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內設機構
(一)北京市石景山區體育局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推進依法行政綜合工作;承擔本局有關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信息化建設工作。
(二)北京市石景山區體育局組織人事科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群、人事、機構編制、隊伍建設及離退休人員的管理與服務工作;承擔重要事項的組織和督查工作;負責組織調研工作。
(三)北京市石景山區體育局民眾體育科
擬訂本區民眾體育發展規劃;推行全民健身計畫;指導和推動學校體育、社區體育及其他社會體育發展;發展民眾體育組織;培養和輸送優秀競技體育人才;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負責全民健身輔導站和等級裁判員、運動員、社會體育指導員的評審管理工作。
(四)北京市石景山區體育局體育市場管理科
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本區體育產業的發展規劃;規範體育服務管理;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負責制定大型活動的安保方案;依法監管體育市場和體育運動項目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工作;依法對游泳場館和其它體育活動場所、體育設施的安全進行監督檢查;負責游泳場館溺水死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人員編制
五、其他事項
(一)機關工勤事業編制2名,隨自然減員逐步核銷。
(二)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事項另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