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東城區城市管理委員會

北京市東城區城市管理委員會

北京市東城區城市管理委員會是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曾榮獲北京2022年冬奧會、冬殘奧會北京市先進集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東城區城市管理委員會
  • 辦公地址:北京市東城區錢糧胡同3號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直屬單位,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北京市有關法律法規、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研究擬訂本區有關城市管理方面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開展城市管理機制改革方面的調查研究,制定可行性創新方案、辦法和措施,並積極推動落實。
(二)負責組織編制區環境建設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專項規劃;組織落實首都城市環境建設管理標準;承擔東城區城市環境建設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監督檢查區城市環境建設管理委員會議定事項的落實情況,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
(三)負責對本區城市管理工作的業務指導、組織協調、指揮調度和專項整治;負責健全和完善統籌城市管理相關各部門機制;綜合協調市、區城市管理職能部門及專業部門之間的工作關係;統籌協調和指揮調度城市管理中涉及多個部門或街道辦事處的相關工作。
(四)統籌協調本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格線化綜合考核評價工作;承擔對環保、園林綠化、城管執法、格線、環衛等城市管理系統成員單位的牽頭協調職責,指導各街道(地區)開展城市管理工作。
(五)負責本區平房區物業管理服務工作的綜合協調、指導監督職責;負責本區街巷環境整治提升工作和實行“街巷長制”的綜合協調和指導監督職責。
(六)負責城市管理系統各成員單位項目財政預算資金的統籌管理,擬訂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負責本區有關城市維護費及城市管理專項經費的管理,編制部分城市維護費及城市管理專項經費的年度計畫,並對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七)承擔本區城市容貌管理責任;組織協調、管理城市道路公共服務設施設定;負責管理戶外廣告、牌匾標識、標語、宣傳品設定;負責城市照明管理工作,會同規劃國土管理部門編制夜景照明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監督照明設施的維護管理。
(八)負責本區環境衛生的組織管理、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負責本區掃雪鏟冰工作;承擔生活垃圾等固體廢棄物清掃、收集、貯存、運輸和處置的監督管理責任;負責指導、管理環境衛生設施建設工作;督促、檢查新建以及改造居住小區環衛設施配套建設的落實;負責垃圾分類、生活垃圾減量工作,按有關規定對再生資源回收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九)負責制訂區屬道路的年度維護養護計畫,對落實情況進行檢查,承擔相應的監督管理責任;承擔綜合協調管理本區地下管線及其檢查井和井蓋設施的責任;負責區屬地下綜合管廊規劃、建設和運營的綜合協調管理;負責組織架空線入地和規範整治工作;承擔相關市政設施建設的統籌協調工作,建立市政設施工程規劃、建設、管理有效銜接機制,參與相關建設工程的聯合驗收。
(十)負責對供熱、燃氣、環衛、路燈等企事業單位城市運行任務保障的監督指導職責;負責本區供暖管理和供暖單位資質管理工作;負責本區燃氣、供熱、煤炭、電力、電源點的行業管理;負責加油(氣)站管理的綜合協調;負責新能源汽車充電站(樁)的建設和運營管理;統籌本區能源日常運行工作。
(十一)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交通工作方面的方針、政策、總體規劃;負責組織編制本區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專項規劃,提出本區交通發展措施的建議;負責區管道路和區級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統籌協調本區交通運輸管理工作,負責本區個體出租、人力三輪客運的管理工作;負責統籌協調本區交通秩序管理工作,負責本區靜態交通管理工作;負責本區交通戰備工作。
(十二)承擔本區區域內水務領域的應急搶險協調工作;承擔區河長制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本區水土保持工作;組織開展本區海綿城市建設工作;依法負責水務方面的行政許可工作。
(十三)負責本區供水、排水行業的統籌協調;負責本區節約用水工作;編制節約用水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本區節約用水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十四)承擔本區市容環境衛生、燃氣、供熱、煤炭、電力、電源點、市政管線及附屬設施、區管地下綜合管廊、再生資源回收、戶外廣告設施、城市照明設施等方面的安全監管或管理責任;負責相關重要設施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運行的監督管理;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檢查城市公共設施事故的預防和應對工作。
(十五)負責本區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市政公用事業管理、能源日常運行管理、交通、水務等方面科技發展和信息化建設工作,指導重大科技項目攻關、成果推廣和新技術引進;組織開展對外交流合作。
(十六)在本部門職責範圍內加強為駐區中央單位、市屬單位、駐區部隊和區域內企事業單位的服務。
(十七)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王品軍:東城區城市管理委員會主任
胡向軍,東城區城市管理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
白海燕,東城區城市管理委員會黨組成員、派駐城管委紀檢監察組組長。
賀松濤,東城區城市管理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
王濤,東城區城市管理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
杜山,東城區城市管理委員會黨組成員、區城管執法局局長(副處級)。
李信安,東城區城市管理委員會副主任(公安掛職)。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事務工作;負責日常文電、信息公開、印章管理、對外行文、檔案交換、報刊征訂發放、會務安排、信訪、綜治維穩、流動人口管理、檔案、地方志、年鑑、大事記、辦公用房清查、內保全全、後勤保障、公務用車管理、固定資產管理、辦公用品保障等工作;負責保密、密碼和機要工作;負責主任辦公會的議題徵集、會議記錄及會議紀要;負責重要事項、領導批示件、會議決議事項辦理情況的督查工作;負責協調落實摺子任務、重要實事、績效考評任務等的督查工作;負責民族宗教、外事僑務、台、外聯工作;受理和督辦人大代表議案、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負責機關信息化建設;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綜合協調科
負責本區城市環境建設管理的整體協作,協調解決城市環境建設管理中的重點、綜合性問題;負責擬定本區城市環境建設管理的總體規劃、年度計畫及工作方案,組織擬訂城市環境建設管理專項資金計畫;聯繫中央在京單位、駐京部隊協調開展環境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對區直部門及相關企事業單位在城市環境建設管理的督促檢查,建立健全相關監督檢查辦法;負責統籌協調重大會議活動、重要節慶假日城市環境、城市運行保障工作;負責城市環境建設任務的前期踏勘、調研、可行性研究工作;負責統籌協調、組織編制城市環境建設專項規劃、導則、標準、辦法等政策性、規範性檔案;負責會同相關部門組織開展環境建設、整治、提升工程的規劃設計審查工作;承擔區環境建設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社會化工作科
負責本區街巷長制、“小巷管家”工作,制定相關制度辦法,開展日常管理、業務指導和監督考核;負責收集、分析、協調、解決街巷環境建設管理方面的問題;負責研究、制定本區平房區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規章制度、標準辦法,統籌協調、組織開展、監督考核本區平房區物業管理服務工作,開展調查研究、業務指導和業務培訓;負責統籌協調、組織開展背街小巷文明創建工作;負責街巷環境治理體制機制的構建工作;負責本單位格線案件、12345熱線、區長信箱、“街道吹哨、部門報到”案件等辦理工作的協調落實;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環境衛生科
負責擬訂本區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專業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劃定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協調各行業落實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制;負責指導、協調和監督各相關單位的環境衛生管理工作;指導、協調掃雪鏟冰應急管理工作,承擔東城區掃雪鏟冰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指導、管理本區垃圾處理、公共廁所等環衛設施建設工作,參與審查城市建設和改造過程中相關配套環衛設施規劃方案與設計方案,並參與有關項目的竣工驗收;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五)固廢管理科
負責本區垃圾減量工作,統籌生活垃圾流向和流量調度;負責指導、管理本區生活垃圾、餐廚垃圾、糞便、渣土等固體廢棄物清掃、收集、運輸、處置工作;按有關規定對再生資源回收行業進行監督管理;負責擬訂固體廢棄物管理和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監督管理的專業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建立生活垃圾排放登記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本區垃圾分類的管理、維護和監督工作;負責垃圾分類、垃圾減量宣傳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區垃圾渣土消納管理工作;負責垃圾綜合利用和資源化的研究工作;負責指導、協調和監督區內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和再生資源中轉設施的運行管理;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六)市政設施科
負責制定區管城市道路的維修養護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參與區管道路建設的驗收工作,承擔相關養護和管理工作;負責組織開展代征代建道路的移交;負責區管道路占掘路的監督管理;負責統籌協調、組織實施本區架空線入地、規範梳理工作;負責處置各類架空線、桿等通信設施應急工作,聯繫各通信線纜、管道權屬運營商對各自產權設施的安全隱患進行及時處理;負責本區地下綜合管廊規劃、建設和運營的綜合協調管理;負責本區城市地下管線及其檢查井、井蓋設施等綜合協調,統籌協調行業主管部門開展地下管線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承擔市政設施、城市道路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的統籌協調工作,參與相關建設工程的聯合驗收;參與市政設施、城市道路公共服務設施建設規劃方案、設計方案的論證;協調市、區有關部門對設施突發事件進行處置;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七)能源管理科
負責統籌本區能源日常運行管理;負責節能法律法規政策實施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本區煤炭、電力、電源點的行業管理,協調解決能源運行相關重點問題;負責協調解決供用電矛盾,協助電力企業保護電力設施,承擔東城區電力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區內加油(電)站管理的綜合協調;負責新能源汽車充電站(樁)的建設和運營管理工作;負責擬訂本區供熱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協調供熱部門做好本區居民住宅鍋爐供熱工作;負責供熱單位的備案工作及供熱燃料補貼發放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供熱計量、節能改造工作;監督檢查供熱單位供熱服務工作;承擔東城區供熱辦公室日常工作;承擔本區燃氣行業管理工作,負責燃氣管理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對轄區內的瓶裝液化氣供應站進行行業監管;協調督促各相關燃氣管理部門加強安全管理;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八)環境建設科
負責環境建設、整治、提升工程管理、驗收及考評辦法、規定的制定、培訓及落實工作;負責協調落實環境建設、整治、提升工程的資金審批及撥付、績效考評工作;負責對全過程管理、監理、施工、造價審核單位政府集中採購目錄的管理及維護工作;負責環境建設、整治、提升項目全過程管理和後期監管工作;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九)環境整治科
負責統籌協調、組織開展本區環境秩序管控工作;負責對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格線化綜合監督工作提出意見建議,開展指導監督;負責統籌協調首都城市環境建設管理綜合考評工作;負責統籌協調、組織開展首都核心區背街小巷督導檢查工作,分析、協調解決相關問題;負責街巷達標驗收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城市環境、城市運行保障和環境布置工作;負責制定本區戶外廣告、牌匾標識、夜景照明等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監督、檢查、整治和實施;負責協調本區城市公共照明工作;負責本區戶外廣告、牌匾標識、標語和宣傳品的設定管理工作;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交通運行科(東城區國防動員委員會交通戰備辦公室)
負責本區城市交通綜合管理及公共運輸、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的綜合協調工作;制定本區緩解交通擁堵工作方案,組織實施本區交通緩堵工作;負責統籌本區區管道路和區級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工作,配合進行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的後期驗收工作;負責統籌協調區域交通綜合治理工作;負責擬定本區重大會議活動、重要節慶假日的交通運輸服務保障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公共停車場建設、疏堵改造工程、道路慢行系統改造工程的組織實施;負責歷史文化街區交通規劃;承擔區交通戰備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一)停車管理科
負責研究制定本區路側停車管理、停車資源共享、停車自治、路外公共停車資源管理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經營性停車場設施、非機動車存放場所的行業管理;負責區靜態交通管理平台的建設和管理;負責居住區停車平衡示範區建設工作;負責引導共享腳踏車規範、有序發展;負責本區個體出租管理、人力三輪客運工作;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二)水務管理科(河長制工作科)
負責研究擬訂本區推進河長制工作的規劃、計畫、政策、建議,具體組織落實區級總河長、副總河長、河長部署的工作任務;協調解決河長制推進中的重點難點問題,組織開展督查、考核;承擔區河長制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開展河湖環境的執法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本區水體治理工作;組織協調本區雨污分流、海綿城市建設和水土保持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本區供排水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負責本區新建改建擴建工程水評工作;負責開展供水、排水和再生水設施及運營單位、排水戶的執法工作;負責水務信息化有關工作;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三)應急管理科
負責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組織協調與監管工作;負責相關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指揮協調;負責重大會議活動、重要節慶假日安全應急保障工作;編制、修訂相關應急預案,並負責組織實施和演練;負責相關應急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報告和發布;對派駐的專職安全員隊伍進行日常管理、教育培訓和登記備案;負責組織內部安全生產培訓、宣傳及落實;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四)調研信息科
負責研究本區城市管理方面的發展戰略和重點問題,組織創新研究、成果推廣及新技術引進;負責本單位年度工作計畫、總結等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建設城市管理智庫、交流研討和專家管理工作;統籌管理本區城市管理的基礎數據信息;推進本區城市管理的科技發展、電子政務和信息化建設;負責本單位信息收集報送工作;負責城市管理系統宣傳工作,組織、策劃、協調宣傳報導和新聞發布;負責媒體和輿情監控工作,監測、控制、答覆各類報導;負責對重點工作的推進過程、取得成效和典型事例等進行跟蹤記錄;負責各類社會宣傳活動的策劃、組織和實施;負責本單位官方微博、微信公眾號等新媒體平台的運營工作;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五)法制審批科
負責機關推進依法行政綜合工作;負責行政執法工作的監督、指導和協調;負責本單位“四公開、一監督”工作;負責機關行政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和備案工作;負責本單位各類契約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行政複議、訴訟有關工作;負責法制宣傳、普法教育工作;負責本單位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流程管理;負責行政服務大廳辦事視窗的日常業務運行和協調工作,對視窗工作人員進行日常管理;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六)財務內審科
負責審定城市管理系統各成員單位的項目預算,擬訂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組織實施延伸審計和績效檢查;負責機關預算資金、基本建設資金、政府採購、行政事業性收費及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本區有關城市維護費及城市管理專項經費的管理,編制部分城市維護費及城市管理專項經費的年度計畫,並對使用情況進行監督;負責編報本單位預、決算;負責單位日常財務管理、資產管理、社保管理等工作;負責對本單位工程項目實施和政府採購過程進行監督備案、內部審計和績效檢查;負責檢查、指導下屬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七)黨建工作科
負責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負責本單位黨務日常工作,黨員的理論學習、政治思想教育;負責本單位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黨組會的議題徵集、會議記錄及會議紀要;負責理論中心組學習計畫的制定和實施;負責工會、群團、婦聯、統戰、雙擁等工作;協助區紀委、區監委對幹部的違法違紀行為進行調查、處置;負責公務員的考核、考察、調配、獎懲、培養、選拔任用工作;負責指導、監督下屬事業單位的年度考核、工資福利核定等工作;負責人員招錄、機構編制、工資核定、人事檔案管理、集體戶口管理、退休人員管理、計畫生育等工作;負責組織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開展教育培訓工作;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直屬單位

區城市管理委下設6個事業單位。
(一)東城區人民政府節約用水辦公室
主要職能:負責制定我區城市用水、節水和防汛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對我區公共供水企業、自建供水設施及用水戶進行管理;參與我區節水項目的設計審查和工程驗收;承擔區防汛指揮部辦公室職能;為市節水辦提供發展、改造用水、節水設施的意見和建議。
(二)東城區環境衛生管理中心
主要職能:
1. 負責對區內公共衛生間、封閉式清潔站、道路清掃保潔、綠地保潔以及各街道街巷市容環境衛生等進行日常檢查,對街道環衛所進行業務指導,向上級機關提供檢查結果;
2. 負責檢查街道環衛所經費的落實情況,在經費使用監督方面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建議;
3. 負責對全區道路清掃保潔、市容維護管理、公廁服務管理、垃圾收集運輸、市容環衛意識與行動等民眾滿意度考核開展調查工作;
4. 負責對物業部門垃圾分類、日常保潔等工作進行指導;
5. 負責渣土消納審批前的現場勘查工作;
6. 配合有關部門對非生活垃圾和渣土實施科學處置和日常檢查工作,對全區垃圾處理量進行初步核對。
(三)東城區城市運行管理服務中心
主要職能:
1. 配合區有關部門,做好轄區內城市公用事業運行中極端天氣、道路坍塌、道路積水、地下管線破裂等突發事件的應急服務工作;
2. 負責城市管理應急搶險隊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相關搶險物資的儲備和管理;
3. 負責全區餐廚垃圾集中消納處理的具體工作;
4. 負責餐廚垃圾處理機構的日常管理工作;對餐廚垃圾收運人員、生產技術人員進行專業技術培訓和安全培訓;
5. 負責對全區餐廚垃圾產生單位進行目標管理並組織專業收運隊伍與其簽訂收運契約;
6. 負責對全區餐廚垃圾的數量及流向進行監控、統計,實行總量控制。
(四)東城區靜態交通管理中心
主要職能:東城區區域內機動車、非機動車公共停車場地、設施的規劃、建設、管理和服務;相關法規、規章的宣傳和管理人員培訓等職能。
(五)東城區市政工程管理一所
主要職能:為生產生活正常提供市政工程設施管理維護保障,負責區部分道路、下水道等市政設施的翻、新建,養護,監察管理等。
(六)東城區市政工程管理二所
主要職能:負責區內市政基礎工程設施的翻建擴建、維修、養護管理及代辦工程等。

所獲榮譽

2020年5月,被北京市人民政府、首都綠化委員會評為“2019年度首都綠化美化先進集體”。
2022年4月,被授予“北京2022年冬奧會、冬殘奧會北京市先進集體”稱號。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