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陽區商業聯合會

朝陽區商業聯合會是經朝陽區政府批准和社會團體行政主管機關核准註冊登記的行業性社會團體法人。區商聯會遵循 “服務為本,企業至上”的 宗旨,團結全體會員,發揮行業服務、行業自律、行業代表、行業協調等職能,運用信息、諮詢、交流、協調、調研、培訓、行約等方式,為政府與企業提供雙向服務,搭建和諧發展平台,加強商業行業管理,幫助會員開拓新的經營領域和流通渠道,開展區域內、市內及國內、外經濟交流與協作,維護市場秩序,保護會員合法權益,推動朝陽區商業經濟的繁榮與發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朝陽區商業聯合會
  • 地點:北京市朝陽區
  • 職能:護市場秩序,保護會員合法權益
  • 性質:行業性社會團體法人
管轄區域,主要職責,

管轄區域

北京市朝陽區

主要職責

朝陽區商業聯合會按照商聯會章程規定,主要履行以下10項職能:
1、代表本行業參與政府有關行業規劃、行業政策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制訂和決策論證,提出相關的政策和立法建議,參加與行業利益相關的聽證會,維護會員利益及行業利益。
2、協調會員之間、會員與非會員之間、會員與消費者之間以及與其他行業協會的關係;
3、參與有關商業資質審查,配合資質認定;
4、建立行業自律性機制,制訂行業標準、職業道德準則以及行規行約等,規範行業行為,組織行檢行評,推進行業信用自律體系建設,維護行業內公平競爭;
5、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會員的意見和要求,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同時向會員宣傳政府的政策;
6、為會員開展市場拓展、行業會展、數據統計、情況調查、交流諮詢等服務;
7、積極組織實施行業專項教育、培訓和相關專業技術的考核、發證、驗證等工作,組織全區性行業教育諮詢、法律諮詢及其他形式的教育諮詢活動;
8、負責全區商業節日促銷的市場跟蹤和信息蒐集、報導工作,為會員單位提供信息服務;
9、監督會員行為,對於違反協會章程和行規行約的,行業協會可以依據法律法規或行業協會章程採取必要的懲戒措施,也可以建議有關行政機關依法對非會員單位的違法活動進行處理;
10、承辦法律法規授權或政府委託的其它職能。朝陽區商業聯合會將在社會各界及會員單位的支持與幫助下,按照區政府的總體工作部署及商聯會工作職能要求,圍繞中心、突出重點、認真探索,不斷開拓創新工作思路,使商聯會真正成為政府與企業、企業與企業之間的橋樑與紐帶,真正做到凝聚行業力量,發展行業優勢,舉全行業之力,為發展朝陽區現代流通業做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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