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府價格決策聽證辦法實施細則

各區縣物價局、海淀區計委:
為進一步做好價格聽證工作,不斷完善價格聽證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政府價格決策聽證辦法》(2002年國家計委第26號令)和《北京市實施價格聽證會制度的規定》(1998年市政府第5號令)的有關規定,我委制定了《北京市政府價格決策聽證辦法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現予發布,自2004年5月20日起實施。
各區縣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在實施《細則》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向我委(價格監督檢查處)反映。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