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實施價格聽證會制度的規定》1998年6月12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5號令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北京市中、國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等五項規章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10年05月06日
- 實施時間:2010年05月06日
- 頒布單位:北京市人民政府
《北京市實施價格聽證會制度的規定》1998年6月12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5號令發布。
五、《北京市實施價格聽證會制度的規定》(1998年6月12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5號令發布。中文名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北京市中、國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等五項規章的決定 頒布單位 北京市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2010.05.06 實施時間 2010.05.06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北京市...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2021年4月15日 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中小學生學籍管理,提高基礎教育科學管理水平,維護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教育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北京市實施辦法》、教育部《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
北京市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2001.11.26 實施時間 2001.11.26 附屬檔案1:北京市人民政府決定廢止的規章目錄(26件)附屬檔案2:北京市人民政府決定廢止、宣布失效的政策措施目錄(219件)為了適應改革開放和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及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形勢需要,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適應我國加入世界貿易...
為維護法制統一,根據國家有關開展征地拆遷的規章和規範性檔案進行專項清理工作的要求,市人民政府決定廢止下列2項規章和5項規範性檔案:一、《北京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2001年11月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87號令發布)二、《北京市城市房屋拆遷施工現場防治揚塵污染管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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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維護法制統一,現決定廢止下列四十八項規章:一、《北京市勞動保護監察組織管理辦法》(1988年4月2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發37號檔案發布)二、《北京市職工因工傷亡事故處理實施辦法》(1988年4月2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發37號檔案發布,根據1997年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
市人民政府決定廢止下列九項規章:一、《北京市機動車道路停車秩序管理辦法》(2001年5月12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74號令發布)二、《北京市實施〈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若干規定》(1993年5月19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1993年6月10日北京市公安局發布)三、《北京市實施〈高速公路...
二十九、《北京市外地來京人員衛生防疫管理規定》(1999年9月1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39號令發布。中文名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北京市劇毒物品管理暫行辦法》等二十九項規章的決定 頒布單位 北京市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2004.06.01 實施時間 2004.07.01 2004年5月26日市人民政...
北京市法律援助條例 (2008年12月19日北京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一、政府規章 北京市實施《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辦法 (2008年3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02號令公布)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天安門地區管理規定》的決定 (2008年3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03號令公布)附:北京市...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北京市收容遣送管理規定》的決定在2003.07.29由北京市人民政府頒布。中文名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北京市收容遣送管理規定》的決定 頒布時間 2003年07月29日 實施時間 2003年07月29日 頒布單位 北京市人民政府 市人民政府決定廢止《北京市收容遣送管理規定》(1999年8月...
違反的,由區(縣)人民政府責令吊銷營業執照,並追究直接責任人員的行政責任。第十三條 實施義務教育的學校必須執行本市中國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和有關規定,不得隨意責令學生停課、轉學、退學或者開除學生,不得拒絕接收按照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規定應當在本校接受義務教育的入學生、轉學生。違反的,由區(縣)教育行政...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北京市勞動保護監察組織管理辦法〉等四十八項規章的決定》已經2007年11月8日市人民政府第7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為維護法制統一,現決定廢止下列四十八項規章:一、《北京市勞動保護監察組織管理辦法》(1988年4月2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發37號檔案發布)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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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決定現發布《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安全生產教育管理辦法〉部分條款的決定》,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安全生產教育管理辦法》依照本決定修正後,彙編重新公布。市人民政府決定對《北京市安全生產教育管理辦法》的部分條款作如下修改:1、第二條修改為:“本市行政區域...
《北京市交易場所管理辦法》是北京市人民政府為規範北京市交易場所行為,促進其健康發展,切實防範金融風險制定的辦法。2023年11月15日,《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檔案的決定》公布,決定廢止《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北京市交易場所管理辦法〉的通知》(京政發〔2019〕4號),該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發布...
《北京市臨時占用道路管理辦法》依照本決定修正後,彙編重新公布。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臨時占用道路管理辦法》部分條款的決定修正後條例內容 編輯 語音 北京市臨時占用道路管理辦法(修正) (1993年11月18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9號令發布 根據1997年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號...
2003年9月2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35號令公布的《北京市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根據本決定修正後重新公布。北京市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修正)(2003年9月2日發布 根據2008年12月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09號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的決定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