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學校友基金管理辦法

北京大學校友基金管理辦法

《北京大學校友基金管理辦法》是為加強北京大學校友基金的籌措與管理,保障和監督基金的規範使用,推動校友工作發展,促進校友團結互助,依據《北京大學校友會章程》、《北京大學教育基金會章程》及相關條例,制定的校友基金管理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大學校友基金管理辦法
  • 實施時間:2014年12月27日
  • 單位:北京大學
  • 用途:基金管理
第一章 總 則,第二章 組織機構,第三章 基金管理與使用,第四章 附 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北京大學校友基金的籌措與管理,保障和監督基金的規範使用,推動校友工作發展,促進校友團結互助,依據《北京大學校友會章程》、《北京大學教育基金會章程》及相關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為弘揚北大傳統,凝聚校友力量,支持校友工作,服務校友發展,共建世界一流大學,北京大學校友會特設立校友基金,並成立校友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管委會”)。
第三條 本基金嚴格遵循民主決策、規範運作、專款專用、公開透明的管理原則。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 管委會為基金的決策管理機構。
第五條 管委會委員由北京大學校友會理事會任命產生。北大校友會常務副會長擔任主任,北大校友會和北大教育基金會負責人以及校友代表擔任委員。
第六條 管委會委員每屆任期4年,無屆數限制。
第七條 管委會下設秘書處,管委會秘書長由北大校友會秘書長兼任。
第八條 管委會秘書處為管委會的執行機構,負責基金的日常事務性工作。
第九條 管委會的職責包括:
一、 審議本基金的年度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二、 制定資金的募集、管理、宣傳和使用計畫;
三、 制定本基金內部管理制度;
四、 決定本基金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三章 基金管理與使用

第十條 資金主要來源:
指定進入北京大學教育基金會“校友基金”賬戶的,來自北大校友及各界友好人士的合法捐贈收入及其收益。
第十一條 本基金使用範圍:
(一) 致敬恩師項目
(二) 學生獎助項目
(三) 北大人愛心救助項目
(四) 學生社團、實踐、創新等項目
(五) 各類校友組織的活動項目
(六) 管委會決定的符合校友基金宗旨的其他項目
第十二條 校友基金在北大教育基金會設立獨立賬戶,專項管理。
第十三條 校友基金的使用由管委會秘書處提出項目建議及預算,報管委會審批並送基金會備案。
第十四條 每年通過校友刊物和校友網站公布基金的使用情況,並報北京大學檔案館作永久保存。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五條 本辦法經2014年12月27日北京大學校友會第八屆理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自通過之日起實施。
第十六條 本辦法未詳盡之處,由管委會討論決定並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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