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歷史
北京大學校友會的歷史最早可以追溯到1919年,也就是在
京師大學堂成立21年,京師大學堂改稱北京大學後7年,以萬兆芷(zhi)為會長的“北京大學留美同學會”在紐約成立,以“增進同學友誼,交換專門知識”為宗旨。這是北大的第一個校友組織,是
北大校友會發展史的源頭。上世紀20年代,北大校友組織是從美國、從歐洲延伸到上海、北京、南京等地,此時期的北大校友活動相當活躍,但是處在自發零散的狀態,組織不健全,規模不大且力量分散,對校友的服務能力也有限。建國以後到改革開放前後的30多年中,校友會在很長一段時間內處於沉寂之中。
1984年5月4日,北京大學校友會作為正式的全國性的獨立社團組織成立了。1992年北京大學校友會正式在民政部註冊,成為獨立社團法人。1999年北京大學百年校慶之後,校友會成立了常設的秘書機構,在
北京大學教育基金會下設校友工作部。21世紀以來,學校把校友工作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充分利用學校資源,不斷加強與廣大校友的聯繫,竭誠為校友事業發展提供更多、更大的支持。
2010年10月,在第七屆理事會的大力推動下,學校審時度勢,組建了獨立的校友工作辦公室,與北京大學校
友會秘書處合署辦公,既是北京大學正處級職能部門,又是獨立社團法人的秘書機構,為北京大學校友會在新時期的快速發展注入了全新的活力,北京大學校友工作打開了全新的局面。
2012年6月,北京大學校友會聯繫校內相關單位共同發起“
北京大學創新創業扶持計畫”,旨在服務國家“創新驅動發展”及“大眾創業、以創業帶動就業”兩個核心發展戰略。計畫充分依託北京大學教育優勢、研究實力和校友資源,提出“創業教育、創業研究、創業孵化、創投基金”四位一體綜合扶持創業的理念,以實際行動幫扶創新創業企業的健康發展。2013年9月25日,“北京大學創新創業扶持計畫”揭牌。
北京大學校友會發起全公益開放創業教育平台——
北京大學創業訓練營,依託北京大學的教育資源、研究資源、校友資源,通過實戰與行業理論相結合的創業培訓、全鏈條的創業孵化,為創業者提供理論、技術、資金、場所等全方位的服務與支持。
組織宗旨
北京大學校友會的宗旨是加強校友之間及校友和母校之間的聯繫,激勵校友發揚北京大學愛國、進步、民主、科學的優良傳統,為北京大學的發展,為中國現代化建設和繁榮富強,為祖國統一、振興中華貢獻力量。校友會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
業務範圍
北京大學校友會的業務範圍包括:
(一) 加強校友間、校友和母校的聯繫和情況交流;
(二) 促進校友為國家建設和母校的發展作貢獻;
(三) 進行學術交流;
(四) 組織聯誼活動;
(五) 編輯、印刷《校友通訊》等內部刊物。
組織機構
一、會長
林建華
二、常務副會長
柯楊(女)、王博、王傑
三、執行副會長
鄧婭(女)
四、副會長
蔡武、海聞、黃怒波、吉米、李宇寧、林炎志、劉玉村、潘忠、彭興業、肖淵
五、秘書長
李文勝
六、常務副秘書長
張向英(女)
七、副秘書長(按姓氏拼音排序)
康濤、孫莉莉(女)、王健、王宇、鄭孝雲(女)
八、第九屆理事會理事(按姓氏拼音排序)
白玉光 北京市通州區衛生計生委黨工委書記
蔡木森 北京大學安徽校友會會長
蔡武 北京大學校友會第八屆理事會副會長,全國政協外事委員會副主任
常勁 北京大學南加州校友會理事, 美國JC研究及顧問公司總裁
陳龍 北京大學貴州校友會副會長兼秘書長
陳上智 北大之友(香港)有限公司會董
陳雲峰 北京大學杭州校友會副會長兼秘書長,北京億律網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
程紹貴 雲南省北京大學校友會常務副會長兼秘書長,泛宇(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遲福林 北京大學海南校友會會長,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院長
初佩君 北京大學吉林校友會秘書長,吉林日報高級記者
初育國 北京大學青鳥集團總裁
鄧映如 北京大學湖南校友會會長,湖南文藝出版社審編委員會主任
丁學國 北京大學廈門校友會會長,未名生物醫藥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董曉華 北京大學物理學院校友會理事會秘書長,北京大學物理學院黨委副書記
段麗萍 北京大學醫學部副主任
范晉生 山西北京大學校友會會長,晉商漢唐私立博物館館長
方偉崗 北京大學校友會第八屆理事會副會長,北京大學臨床研究所所長
房震宇 北京大學加拿大校友基金會創會理事,加海石油天然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高超 北京大學校友會第八屆理事會副會長
高靜 北京大學國際關係學院團委書記、院友辦主任
高善文 北京大學金融校友聯合會副會長,安信證券首席經濟學家
高紹林 北京大學天津校友會會長,天津市人大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
龔文東 北京大學黨委辦公室校長辦公室主任
顧建偉 無錫創客空間孵化器有限公司 總經理
管仲軍 首都醫科大學副校長
桂愛平 北京大學南京校友會副會長兼秘書長
郭輝 北京大學北醫紐約校分會會長
郭俊傑 北京大學校友書畫協會執行會長
郭世濤 大連市北京大學校友聯誼會秘書長,燕園(大連)農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副總經理
郭引強 北京大學洛陽校友會會長
海聞 北京大學校友會第八屆理事會副會長,北京大學滙豐商學院院長
韓霞 北京大學福建校友會常務副會長,福建博物院副研究館員
侯軍 北京大學企業家俱樂部發起理事 ,北京大學創業訓練營訓練長
胡邦定 西南聯合大學北京校友會常務副會長
胡新龍 北京大學120周年校慶工作籌備委員會秘書處秘書長
黃怒波 北京大學校友會第八屆理事會副會長,北京中坤投資集團董事長
黃文一 北平大學北京大學工學院校友會秘書長
吉米 Jaime A. FlorCruz 北京大學國際校友聯絡會會長
季衛東 北京大學上海校友會常務副會長,上海交通大學法學院院長
賈斌 北京德爾康尼骨科醫院院長
蔣朗朗 北京大學宣傳部部長,新聞發言人
蔣雲 北京大學信息科學技術學院院友會秘書長,北京大學信息科學技術學院副院長
金路德 北京大學大紐約地區校友會聯合理事長,金路德律師事務所合伙人
金鑫 北京大學城市與環境學院院友會秘書長,北京大學城市與環境學院副院長
康濤 北京大學國際合作部副部長
柯楊 北京大學校友會第八屆理事會副會長,北醫校友會會長
匡國鑫 北京大學社會學系黨委副書記
賴貞瑝 北京大學馬來西亞校友會會長,松陽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蘭寶石 北京大學MBA校友會副理事長,北京曠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
雷虹 北京大學黨委辦公室校長辦公室副主任,北京大學國內合作辦主任
雷鳴 北京大學科技創新校友會會長
李京紅 北京大學醫學部聖地亞哥校友會會長
李寧 北京大學重慶校友會會長,重慶兩江新區產業發展集團總經理
李寧 李寧(中國)體育用品有限公司董事長
李維楠 燕京大學北京校友會常務副會長
李衛華 十一屆安徽省政協副主席
李文勝 北京大學校友工作辦公室主任、北京大學醫學部黨委副書記
李禕北京大學教務部副部長,招生辦公室主任
李銀會 北京大學青海校友會會長,青海華實科技投資管理集團董事長
李瑩 北京盈之寶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董事長
李詠梅 北京大學工學院院友會副會長兼秘書長,北京大學工學院助理院長
李宇寧 北京大學教育基金會秘書長
李玉文 中國北京大學台灣校友總會理事長
酈紅 北京大學校友創業聯合會秘書長,1898創投基金創始合伙人
林建華 北京大學校友會第八屆理事會會長,北京大學校長、黨委副書記
林牧 Best China Tour創始人
林炎志 北京大學吉林校友會會長,中國科學社會主義學會副會長
劉德英 北京大學生命科學學院校友會秘書長,北京大學生命科學學院黨委書記
劉卉 北京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院友會秘書長,北京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黨委副書記
劉君毅 北京大學台灣校友總會理事長
劉西明 唐山北京大學校友會副會長,河北省孵化器協會副會長
劉學紅 北京大學校友攝影俱樂部會長,中國青年報—中青線上原總經理
劉雪楓 北京大學校友愛樂俱樂部會長,中國對外文化集團總監
劉亞南 北京精誠醫藥科技集團CEO
劉揚 橫琴發展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
劉一帆 碧桂園控股集團戰略經理
劉雨龍 北京大學數學科學學院黨委副書記、副院長
劉玉村 北京大學黨委副書記、醫學部黨委書記
劉子禕 舒達飲品有限公司市場總監
柳曉輝 北醫校友會副會長
路姜男 北京大學法學院黨委副書記
羅華 北大深圳醫院ICU主任醫師
馬丹陽 黑龍江省北京大學校友會會長,黑龍江能通廣播電視網路有限公司董事長
馬建華 河北省北京大學校友會會長
馬建鈞 北京大學檔案館館長,校史館館長
馬志達 北京大學澳門校友會會長,澳門建築工程有限公司項目董事
孟堅 北京誠諾美迪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
莫森 北京大學新媒體研究院院友會會長,航眾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總裁
穆毅銳 北京大學大華府地區校友會榮譽會長,美國聯邦政府農業部資深管理分析官員
寧琦 北京大學外國語學院院友會秘書長,北京大學外國語學院院長
歐陽旭 西藏自治區北京大學校友會會長、西藏旅遊股份董事長
潘愛華 北大未名生物工程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潘忠宇 寧夏北京大學校友會副會長兼秘書長,寧夏大學民族倫理研究院副院長
彭興業 北京大學校友會第八屆理事會副會長,北京市政協科技委副主任
齊惠卿 北京大學世界新能源戰略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大學國際關係學院院友會副會長
邱海明 北京大學四川校友會會長
屈偉 北京惠每極致健康科技(北京)有限公司CEO
任羽中 北京大學政策法規研究室主任,黨委政策研究室主任
沈建國 北京大學國際關係學院院友會常務副會長
生玉海 方正集團黨委書記
宋宇海 北京大學金融校友聯合會副會長,若水合投俱樂部理事長
宋振清 北京大學地球與空間科學學院院友會副會長兼秘書長
孫華 北京大學元培學院院友會會長,北京大學元培學院黨委書記
孫江鵬 北京大學休斯敦校友會顧問,朗威國際美國有線公司董事長
孫莉莉 北醫校友會副秘書長
談工皎 北京大學蘇州市校友會執行會長
唐金楠 北京大學藝術學院院友會秘書長,北京大學藝術學院黨委副書記、副院長
陶富源 安徽師範大學教授
滕飛 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黨委副書記
王博 北京大學副校長
王慧民 北京大學鞍山校友會會長,鞍山亞賽電磁設備有限公司董事長
王傑 北京大學原副校長
王立新 北京大學哲學系系友會秘書長,銀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
王廼北平大學北京大學工學院校友會會長
王慶生 天津醫科大學腫瘤醫院教授
王詩琴 北京市委紀委教育室原主任
王韜光 北京大學珠海校友會會長,北京理工大學珠海學院董事長
王維民 北京大學醫學部副主任
王偉 山東省北京大學校友會會長,山東銀豐投資集團董事長
王宇 北京大學金融校友聯合會秘書長,海知智慧型聯合創始人兼COO
王志東 北京大學校友創業聯合會會長,北京易連憶生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
韋俊民 北大資產經營有限公司總裁
吳歷山 北醫校友會副會長
鮮靜林 甘肅北京大學校友會會長,甘肅省委黨校教務處處長
肖淵 北醫校友會秘書長,北京大學醫學部副主任
謝杏芳 北京大學校友羽毛球俱樂部會長,廣州市人民政府駐京辦事處經濟協作處 處長
邢志傑 南開大學遠程與教育學院黨總支書記
徐樞 北京大學廣東省校友會會長,廣東達力集團董事長
岩靈 新疆北京大學校友會醫學部副部長
楊彬 西安北京大學校友會副會長,陝西北佳信息技術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
楊鋒 北京大學河南校友會副會長兼秘書長
楊繼野 瀋陽北京大學校友會會長,中國罕王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會主席
楊岩 北京大學企業家俱樂部發起理事,北京未名雅集燕園創業投資中心合伙人
姚傑 北京大學香港校友會會長,偉仕控股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兼戰略及投資高級副總裁
姚靜儀 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院友會副秘書長,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黨委副書記、副院長
姚衛浩 北京大學科技開發部常務副部長
葉子隆 北京大學校友創業聯合會副會長,北京美爾目醫院院長
應華江 廣東省北京大學校友會執行會長,北明軟體總裁
於芳 北京大學德國校友會會長,德國歐方技術發展公司總經理
俞敏洪 新東方教育集團董事長
張朝凱 台北市北京大學校友會會長
張國宏 廣西北京大學校友會會長,南寧仙舟目管理顧問有限公司董事長
張抗 北醫校友會副會長,貴州心一康健康產業有限公司CEO
張利 內蒙古自治區北京大學校友會會長
張莉鑫 北京大學學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主任
張慶東 北京大學學生工作部部長
張守文 北京大學法學院院友會會長,北京大學法學院院長
張向英 北京大學校友工作辦公室副主任
張旭婧 北京大學運城校友會會長
張野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北京大學校友會會長
章伏源 江西北京大學校友會會長
趙海濤 北京協和醫院肝膽外科教授
趙美萍 化學與分子工程學院黨委副書記
趙天暘 北京大學城市與環境學院院友會副會長,首鋼基金總裁
鄭昌學 清華大學生物科學與技術系退休教授
鄭孝雲 北平大學北京大學工學院校友會常務副秘書長
周志成 北京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院友會副會長,北京聯合大學黨委副書記
朱芳芳 北京大學北加州校友會會長,史丹福大學醫學院助理研究員
朱海 智數資本高級合伙人
祝家麟 北京大學重慶校友會名譽會長,歐美同學會常務理事
組織章程
北京大學校友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會定名為北京大學校友會(Peking University Alumni Association,簡寫:PKUAA)
第二條本會是由北京大學校友自願結成的聯合性、全國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第三條本會的宗旨是加強校友之間及校友和母校之間的聯繫,激勵校友發揚北京大學愛國、進步、民主、科學的優良傳統,為母校的發展,為國家現代化建設和繁榮富強,為祖國統一、振興中華貢獻力量。本會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
第四條本會接受教育部和民政部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本會住所在北京市。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本會的業務範圍:
(一) 加強校友間、校友和母校的聯繫和情況交流;
(二) 促進校友為國家建設和母校的發展作貢獻;
(三) 進行學術交流;
(四) 組織聯誼活動;
(五) 編輯、印刷《校友通訊》等內部刊物。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本會會員種類為個人會員。
第九條會員入會的程式是:
(一) 提交入會申請;
(二) 通過審核後,秘書處發給會員證明。
第十條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 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 參加本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三) 批評、監督本會工作,向本會提出建議;
(四) 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 遵守本會章程;
(二) 執行本會決議;
(三) 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四) 維護本會合法權益;
(五) 按規定繳納會費;
(六) 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七) 及時更新工作單位、聯繫方式等會員信息。
第十二條會員長期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會活動,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對違背本會宗旨或損害本會聲譽的會員,經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取消或暫停其會員資格。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其職權是: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 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 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 決定終止事宜;
(五) 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為有效,決議須經到會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會員代表大會每屆四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十七條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領導本會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 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 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聘請名譽會長;
(三) 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 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 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 決定設立辦事機構;
(七) 決定副秘書長、各辦事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 領導本會各辦事機構開展工作;
(九) 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 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理事會每年召開一次,必要時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本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八條的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常務理事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1/3。
第二十二條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常務理事會由會長(或常務副會長)主持,每半年召開一次,必要時由會長根據工作需要臨時召開,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四條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 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 在校友中較有影響;
(三) 會長、副會長最高任職年齡一般不超過70周歲;
(四) 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 未受過刑事處罰;
(六)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五條會長、副會長、秘書長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教育部和民政部社會團體管理辦公室批准後繼續任職。
第二十六條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不超過兩屆(不超過8年),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人數表決通過,報教育部和民政部社會團體管理辦公室批准後繼續任職。
第二十七條本會會長為本會法定代表人,如因特殊情況,經會長委託,理事會同意,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後,可以由副會長(含常務副會長)或秘書長擔任法定代表人。
擔任本會法定代表人後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條本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 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
(二) 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決議落實情況
第二十九條本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 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 提名副秘書長及各辦事機構的主要負責人,交常務理事會決定;
(三) 決定辦事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四) 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條本會經費來源:
(一) 會費;
(二) 北京大學或其他單位組織資助;
(三) 捐贈;
(四) 業務活動收入;
(五) 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條本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根據具體情況調整每年會費數額。
第三十二條本會經費用於本會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發展,不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三條本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做到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四條本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擔任財務工作,嚴格制度,遵守國家有關規定。
第三十五條本會嚴格按國家規定和財務管理制度管理經費,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每年向會員公布一次帳目。
第三十六條本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自覺接受教育部和民政部社團管理辦公室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七條本會經費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條本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北京大學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三十九條本會會章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四十條本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l5日內上報教育部審查,教育部審查同意後30日之內報民政部核准,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一條本會如因各種原因需要註銷時,由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二條本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教育部審查同意。
第四十三條本會終止前,在教育部和民政部社團管理辦公室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處理善後事宜。
第四十四條本會經民政部社團管理辦公室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五條本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教育部和民政部社團管理辦公室監督下,按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校友聯誼活動有關事業。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六條本章程經2013年11月23日第八屆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第四十七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會理事會。
第四十八條本章程自民政部社會團體管理辦公室核准之日起生效。
校友組織
一、地方校友組織(含港澳台)
華北地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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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東地區 |
| | 北京大學山東校友會 | | 北京大學杭州校友會 |
| | | 北京大學台灣校友總會 | |
| | | | 北京大學蕪湖校友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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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中地區 |
| | 北京大學湖南校友會 | 北京大學洛陽校友會 | |
華南地區 |
| | | | 北京大學澳門校友會 |
| | | | |
東北地區 |
| 北京大學瀋陽校友會 | 北京大學遼寧校友會 | | |
西南地區 |
| | | | |
西北地區 |
| 北京大學青海校友會 | 北京大學甘肅校友會 | 北京大學寧夏校友會 | |
二、海外校友會
美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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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北京大學華盛頓DC校友會 | 北京大學休斯頓校友會 |
| | 北京大學達拉斯地區校友會 | | |
| | | | |
加拿大
|
| 北京大學加拿大渥太華地區校友會 | | | |
英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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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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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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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亞 |
| | | | |
德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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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 |
| | | | |
馬來西亞 |
| | | | |
紐西蘭 |
| | | | |
韓國 |
| | | | |
其它 |
北京大學國際校友聯絡會 | | | | |
三、院系校友會
| | 北京大學物理學院校友會 | | |
| | | | 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院友會 |
| | 北京大學元培學院院友會 | 北京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院友會 | 北京大學教育學院校友組織 |
北京大學哲學系系友會 | | | 北京大學數學科學學院院友會 | 北京大學軟體與微電子學院院友會 |
北京大學地球與空間科學學院院友會 | 北京大學經濟學院院友會 | | | |
四、行業校友會
| | | 燕京大學北京校友會 | 西南聯合大學北京校友會 |
北平大學北京大學工學院校友會 | 北京大學房地產總裁黃埔同學會 | 北京大學TMT校友會 | | 北京大學校友會金融校友聯合會 |
北京大學校友攝影俱樂部 | 北京大學校友羽毛球俱樂部 | | 北京大學MPA校友會 | |
出版刊物
校友聚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