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點
化學平衡狀態具有逆,等,動,定,變、同六大特徵。
逆:化學平衡研究的對象是可逆反應。
等:平衡時,正、逆反應速率相等,即v正=v逆。
動:平衡時,反應仍在進行,是動態平衡,反應進行到了最大限度。
定:達到平衡狀態時,反應混合物中各組分的濃度保持不變,
反應速率保持不變,
反應物的轉化率保持不變,各組分的含量保持不變。
變:化學平衡跟所有的
動態平衡一樣,是有
條件的,暫時的,相對的,當條件發生變化時,平衡狀態就會被破壞,由平衡變為不平衡,再在新的條件下建立新平衡,即化學平衡發生了移動。
同:一定條件下化學平衡狀態的建立與反應的途徑無關。即無論是從正反應開始,還是從
逆反應開始,或是從任一中間狀態開始建立,只要外界條件相同,達到平衡時的效果都相同。
判據
吉布斯自由:
當ΔrGm=0時,反應達最大限度,處於
平衡狀態。化學平衡的建立是以
可逆反應為前提的。可逆反應是指在同一條件下既能正向進行又能逆向進行的反應。絕大多數化學反應都具有可逆性,都可在不同程度上達到平衡。
從動力學角度看:
反應開始時,反應物
濃度較大,產物濃度較小,所以正反應速率大於逆反應速率。隨著反應的進行,反應物濃度不斷減小,產物濃度不斷增大,所以正反應速率不斷減小,逆反應速率不斷增大。當正、逆反應速率相等時,系統中各物質的濃度不再發生變化,反應達到了平衡。
化學平衡是動態平衡。
學說發展歷史
1940-1950年
熱力學的基本規律已明確起來,但是一些熱力學概念還比較模糊,數字處理很煩瑣,不能用來解決稍微複雜一點的問題,例如化學反應的方向問題。當時,大多數化學家正致力於有機化學的研究,也有一些人試圖解決化學反應的方向問題。這種努力除了
質量作用定律之外,還有其他一些人試圖從別的角度進行反應方向的探索,其中已有人提出了一些經驗性的規律。
在這一時期,丹麥人湯姆生和貝特羅試圖從
化學反應的
熱效應來解釋化學反應的
方向性。他們認為,
反應熱是反應物化學
親合力的量度,每個簡單或複雜的純化學性的作用,都伴隨著
熱量的產生。貝特羅更為明確地闡述了與這相同的觀點,並稱之為“最大功原理”,他認為任何一種無外部
能量影響的純
化學變化,向著產生釋放出最大能量的物質的方向進行。雖然這時他發現了一些
吸熱反應也可以自發地進行,但他卻主觀地假定其中伴有放熱的物理過程。這一錯誤的論斷在30年代終於被他承認了,這時他才將“最大功原理”的套用範圍限制在
固體間的反應上,並提出了實際上是“
自由焓”的化學熱的概念。
1960-1980年
霍斯特曼、勒夏特列和范霍夫在這一方面也做了一定的貢獻。首先,霍斯特曼在研究
氯化銨的升華過程中發現,在熱分解反應中,其分解壓力和溫度有一定的關係,符合克勞胥斯一克拉佩隆方程:dp/dt=Q/T(V'-V)
其中Q代表
分解熱,V、V'代表分解前後的總體積。范霍夫依據一述
方程式導出的下式:
lnK=-(Q/RT)+c
此式可套用於任何反應過程,其中Q代表體系的吸收的熱(即
升華熱)。范霍夫稱上式為
動態平衡原理,並對它加以解釋,他說,在物質的兩種不同狀態之間的任何平衡,因溫度下降,向著產生熱量的兩個體系的平衡方向移動。1874年和1879年,穆迪埃和羅賓也分別提出了這樣的原理。穆迪埃提出,壓力的增加,有利於體積相應減少的反應發生。在這之後,
勒夏特列又進一步普遍地闡釋了這一原理。他說,處於化學平衡中的任何體系,由於平衡中的多個因素中的一個因素的變動,在一個方向上會導致一種轉化,如果這種轉化是惟一的,那么將會引起一種和該因素變動符號相反的變化。
然而,在這一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是吉布斯,他在熱力化學發展史上的地位極其重要。吉布斯在勢力化學上的貢獻可以歸納4個方面。
第一,在克勞胥斯等人建立的第二定律的基礎上,吉布斯引出了平衡的判斷依據,並將熵的判斷依據正確地限制在孤立體系的範圍內。使一般實際問題有了進行普遍處理的可能。
第二,用內能、熵、體積代替溫度、壓力、體積作為變數對體系狀態進行描述。並指出湯姆生用溫度、壓力和體積對體系體狀態進行描述是不完全的。他倡導了當時的科學家們不熟悉的
狀態方程,並且在內能、熵和體積的
三維坐標圖中,給出了完全描述體系全部熱力學性質的曲面。
第三,吉布斯在
熱力學中引入了“濃度”這一變數,並將明確了成分的濃度對
內能的
導數定義為“熱力學勢”。這樣,就使熱力學可用於處理多組分的多相體系,化學平衡的問題也就有了處理的條件。
第四,他進一步討論了體系在電、磁和表面的影響下的平衡問題。並且,他導出了被認是熱力學中最簡單、最本質也是最抽象的熱力學關係,即
相律,平衡狀態就是相律所表明的自由度為零的那種狀態。
吉布斯對平衡的研究成果主要發表在他的三篇文章之中。1873年,他先後將前兩篇發表在康乃狄克州學院的學報上,立即引起了麥克斯韋的注意。吉布斯前兩篇文可以說只是一個準備,1876年和1878年分兩部分發表了第三篇文章-《關於復相物質的平衡》,文章長達300多頁,包括700多個公式。前兩篇文章是討論單一的化學物質體系,這篇文章則對多組分復相體系進行了討論。由於
熱力學勢的引入,只要將
單組分體系狀態方程稍加變化,便可以對多組分體系的問題進行處理了。
18世紀90年代
對於吉布斯的工作,勒夏特列認為這是一個新領域的開闢,其重要性可以與質量不滅定律相提並論。然而,吉布斯的三篇文章發表之後,其重大意義並未被多數科學家們所認識到,直到1891年才被奧斯特瓦德譯成德文,1899年
勒夏特列譯成法文出版之後,情況頓然改變。在吉布斯之後,熱力學仍然只能處理
理想狀態的體系。這時,美國人洛易斯分別於1901年和1907年發表文章,提出了“
逸度”與“
活度”的概念。路易斯談到“
逃逸趨勢”這一概念,指出一些熱力學量,如溫度、壓力、濃度、熱力學勢等都是逃逸趨勢量度的標度。
路易斯所提出的逸度與活度的概念,使吉布斯的理論得到了有益的補充和發展,從而使人們有可能將理想體系的
偏差進行統一,使實際體系在形式上具有了與理想體系完全相同的熱力學關係式。
化學平衡狀態的標誌可概括為“一等五不變”,現以mA(g)+nB(g)==pC(g)+qD(g)為例,化抽象為具體,提高學生對此標誌的理解。 1.一等 “一等”即正反應速率等於逆反應速率,其意義是針對反應體系中同一
反應物(或生成物)而言的,而不是同一反應中的不同物質。若用同一反應中不同物質來表示正反應速率和逆反應速率,必須要求兩速率反向(切忌單向速率)且兩速率之比等於其對應的
化學計量數之比。 在試題中可有以下幾種具體形式出現: ⑴同一物質的正反應速率等於逆反應速率,如υA(消耗)=υA(生成)或υD(消耗)=υD(生成)。 ⑵某
反應物的正反應速率與另一反應物的逆反應速率之比等於
化學計量數之比,如υA(消耗):υB(生成) =m:n,或υC(消耗):υD(生成) =p:q。 ⑶某
反應物的正反應速率與某生成物的逆反應速率之比等於
化學計量數之比,如υA(消耗):υC(消耗) =m:p,或υB(生成):υD(生成) = n:q。 ⑷對同一物質而言,斷裂
化學鍵的
物質的量與形成化學鍵的
物質的量相等。 2.五不變 “五不變”即反應
混合物中各組分的濃度保持不變,其意義是指各組分的
物質的量不變;各組分的濃度不變;各組分的百分含量不變;反應物的
轉化率不變;對於全為氣體的
可逆反應,當m+n╪p+q時,
混合氣體總
物質的量不變。 在試題中可有以下幾種具體形式出現: ⑴各組分的
物質的量不變,如一定溫度的密閉容器中,A、B、C、D的分子數不再改變。 ⑵各組分的濃度不變,如外界條件不變時,對於有顏色的物質參加或生成的
可逆反應,
混合氣體的顏色不隨時間發生變化。 ⑶各組分的百分含量不變,如各組分的
體積分數、物質的量分數、
質量分數保持不變。 ⑷反應物的
轉化率不變,如在一定條件下,A或B的轉化率不再改變。 以上各項既適用於反應前後氣體
化學計量數之和不相等的
可逆反應,又適用反應前後氣體化學計量數之和相等的
可逆反應。 ⑸對於全為氣體參加的前後
化學計量數改變的
可逆反應,混合氣體總物質的量不變。如當m+n╪p+q時,
恆溫恆容時,體系的總壓強不發生變化;當m+n╪p+q時,恆溫恆壓時,體系的總體積不發生變化;當m+n╪p+q時,
恆容時混合氣體的
平均相對分子質量不發生變化。 二化學平衡狀態的特殊標誌 在
恆容條件下,
混合氣體的密度能否作為化學平衡狀態的標誌呢?這主要看
可逆反應中有無非
氣態物質參加或生成。因為該條件下的氣體密度只和氣體的質量有關,若是全氣態物質參加的可逆反應,在
恆容條件下,不論是否達到平衡,
混合氣體的總質量都不發生變化,混合氣體的密度不發生變化,此時不能作為化學平衡狀態的判斷標誌。若有非氣態物質參與的
可逆反應,在恆容條件下,只有達到平衡時,
混合氣體的總質量才不會發生變化,混合氣體的密度不會發生變化,此時密度才能作為化學平衡狀態的判斷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