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市人民委員會

1955年8月16日,包頭市人民政府改稱包頭市人民委員會,為內蒙古自治區人民委員會領導下的一級政權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包頭市人民委員會
  • 城市:包頭
  • 日期:1955年8月16日
  • 前身:包頭市人民政府
1955年8月16日,包頭市人民政府改稱包頭市人民委員會,為內蒙古自治區人民委員會領導下的一級政權機構。其工作部門多次變更,至1968年1月,下設有民政局、公安局、衛生局、教育局、文化局、統計局、人事局、勞動局、商業局、糧食局、稅務局、財政局、氣象局、手工業管理局、工業局、交通局、郵電局、房地產管理局、城市建設工程局、外貿局、物資局、工商局、計畫生育委員會、科學技術委員會、經濟委員會、人民銀行包頭支行、建設銀行包頭中心支行、體育運動委員會等工作部門;綜合辦事機構有辦公室、財貿辦公室、農牧林水辦公室等工作部門。時轄東河區、青山區、昆都侖區、石拐礦區、白雲鄂博礦區、郊區等6個市轄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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